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覃小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缓
日期 2017年4月19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5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41,000.00元。该预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多层(含HDI)和单/双面印制电路板。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电子、工控设备、医疗电子、智能安防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涉及的主要终端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os机、家电、汽车多媒体系统、汽车中控系统、网络接入设备、工控机箱或主机、税控机以及数控机床等。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订单生产,此外,在公司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公司将部分订单的部分生产环节(如钻孔、压合等)交由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完成,公司对外协生产的品质和交期进行严格的把控和管理。
2、采购模式
公司一般根据订单需求进行采购,原材料采购具有采购频率高、单次采购量小的特点。本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取直接向供应商采购的模式,其他品种多、采购量小的辅材主要通过经销商采购。由于市场比较透明,本公司通过选择多个供应商进行资质鉴定或对比,通过供应商开发与选择、供应商导入、供应商评审等环节选择出符合标准的供应商纳入到合格供应商名单中,作为长期合作伙伴。此外,公司针对部分原辅材料如油墨、干膜、钻咀等,采用VMI(供应商管理库存)方式,实现零库存。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产品框架协议”或“质量保证协议”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具体销售业务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采购订单,并约定产品规格、销售价格和数量等。
(2)经销模式:经销商在获取终端客户订单后,向公司下达相应订单,公司在接到订单并完成生产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三)行业情况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支柱与战略性产业,产业规模列国内各工业部门之首、居全球第二;中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IT产业生产基地,多种电子产品产量位居全球第一。
印制电路板(PCB)作为电子信息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对上下游产业关联度极强,广泛应用于通讯、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消费类电子、计算机等方面。PCB是这些设备的关键核心元器件,是电子设备中装载各种元器件的骨架,也是提供各种电子信号传输路径的管道,只有将各类功能的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分别安装在印制电路板应有的位置,才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1、行业特征
PCB行业具有区域性、周期性、季节性等主要特征。由于华东和华南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电子信息产业一直比较发达,上述两个区域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高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较为集中的地区。PCB行业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尤其随着近年来下游行业更趋多元化,已从主要依赖传统电子产品发展到覆盖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工控设备、智能安防、清洁能源、航空航天和军工产品等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因此印制电路板行业受单一行业影响较小,其周期性主要表现为随着宏观经济的波动而波动。印制电路板行业由于受到节假日消费及下游客户为应对消费旺季而提前备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行业内企业下半年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普遍高于上半年,但总体季节性特征不会太明显。
2、公司的行业地位
过去十多年来,全球PCB持续向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迁移,中国大陆迅速成为电子产品和PCB生产大国。中国因内需市场潜力与生产制造优势,吸引外资纷纷进驻,促使中国大陆PCB产业在短短数年内以倍数成长,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PCB生产国家。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份额的增长,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形成的产品结构优势,始终坚持实施差异化产品竞争战略,形成以HDI产品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占公司销售额50%以上,且已掌握任意阶HDI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并已开始批量生产。公司在第十五届(2015)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内资企业排名15位,行业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对于全球PCB行业,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一年。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PCB行业整体表现低迷:需求疲软、库存调整、技术革新、货币贬值和原材料价格波动都对PCB 产业的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据Prismark的数据分析,2016年PCB总产值为542.07亿美元,相对于2015年的PCB总产值553.25亿美元,降低了2.02%。2016上半年在去库存效应和智能手机市场软的双重打击下,加上铜箔涨价潮,PCB行业举步维艰,各PCB产品类别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挑战。
公司积极把握“新常态”下的市场发展机遇,努力跟紧行业发展新趋势,开拓新能源和军工市场,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但是,除受PCB行业原材料涨价尤其是铜箔、覆铜板的涨价影响外,公司还根据市场需求及原规划设计,对江苏博敏HDI项目进行持续投资建设影响,新设备的磨合、试生产,产品产能不饱和及已运行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影响,2016年江苏博敏仍处于亏损状态。
尽管如此,2016年公司对外积极开拓新客户同时通过加强与客户的研发合作,通过提高客户合作深度来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优质客户的市场份额;对内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产品良品率,优化产品结构,并以生产技术、工艺创新及管理水平提升带动成本循环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05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9%;利润总额5,635.6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9.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41%,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6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9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年报财务报告附注“五、(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0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2016年度审计业务执行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7年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17-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391,586.87元,减去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842,919.26元,减去2016年派发的普通股股利8,367,5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597,178.2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5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41,000.00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口径)53,391,586.87元的18.8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所处的印制线路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产品主要应用在当前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较快的消费电子领域。2016年,公司因受子公司江苏博敏募投项目建设及深圳博敏车间改造等因素影响,应付设备采购款和车间改造费用大额增加。目前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阶段,仍将面临项目资本支出压力及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因此,在综合考虑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承诺基础上,拟定上述分配方案,以留存足够的收益用于项目建设及业务拓展,减少融资压力与成本,为未来盈利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0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伟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2016年度审计业务执行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7年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391,586.87元,减去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842,919.26元,减去2016年派发的普通股股利8,367,5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597,178.2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5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41,000.00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口径)53,391,586.87元的18.8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所处的印制线路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产品主要应用在当前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较快的消费电子领域。2016年,公司因受子公司江苏博敏募投项目建设及深圳博敏车间改造等因素影响,应付设备采购款和车间改造费用大额增加。目前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阶段,仍将面临项目资本支出压力及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因此,在综合考虑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承诺基础上,拟定上述分配方案,以留存足够的收益用于项目建设及业务拓展,减少融资压力与成本,为未来盈利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0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对深圳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预计接受深圳博敏担保总额不超过32,0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公司预计对江苏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预计接受江苏博敏担保总额不超过14,0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已为深圳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51.62万元,接受深圳博敏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463.97万元,公司已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95.00万元,接受江苏博敏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69.1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预计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缓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接受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担保总额不超过32,0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公司接受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担保总额不超过14,0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
注册地点: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192,270.27万元,负债总额为98,843.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8,044.9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561.05万元,净资产为93,426.35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135,055.70万元,净利润为5,339.1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博敏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龙王庙工业区21栋、22栋
法定代表人:谢小梅
经营范围:数控加工设备及自动检测设备配套应用软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开发,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生产、加工印刷线路板。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2-246号文办)。
深圳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30,405.00万元,负债总额为17,685.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588.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409.86万元,净资产为12,719.6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6,255.79万元,净利润为105.0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敏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6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持有其8.33%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66,997.14万元,负债总额为40,879.0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99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009.30万元,净资产为26,118.1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6,395.23万元,净利润为-1,646.3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有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授权系考虑到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为借款提供的担保系为保障上述授信的实施,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2017年度授信及其担保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2,720.00万元(均为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7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0%(不含本次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双方均为独立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徐缓先生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基本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二)产品说明
公司拟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出发,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低。同时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委托理财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54号《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1,8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37,311,000.00元。经此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7,350,0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4日止,本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37,311,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6,860,264.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450,735.2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3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300,450,735.21元,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297,766,800.0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2,683,935.2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知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上述银行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国信证券;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国信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初始金额中含上市发行费用10,860,264.79元,其中9,434,482.00元已于2015年12月转出,剩余1,425,782.79元于2016年1月转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83,935.2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博敏电子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博敏电子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下午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17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会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编:514768
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 互动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在上证E互动网站 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缓先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刘燕平女士,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3日11:00前通过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3日15:30-16:30通过上证 E 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电子邮箱:BM@bominelec.com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