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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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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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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为1元,本基金E级份额净值为100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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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富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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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财富宝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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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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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3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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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1季度经济平稳复苏,房地产、基建投资的环比改善。2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9%,其中房地产领域销售继续回落,但补库存效应下,房地产投资同比反弹到8.9%,新开工的增速走出过去2年的低迷。基建投资同比21.3%,对经济温和复苏起到了必要的支持作用。CPI受食品和成品油价格的拖累再创新低,而PPI也开始见顶。1季度非食品分项走势略低于季节性,处于历史中位水平,涨幅没有超出季节性因素。2017年1季度的货币政策以中性稳健为主,央行分别于1月24日和3月16日上调MLF和OMO的操作利率,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回笼资金,在维稳资金面、降低融资成本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上,适度的打击金融市场的过度杠杆水平。3月底受MPA考核等因素影响,市场资金较为紧张,利率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一贯的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宗旨的原则,在提供充足流动性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时机,提高组合收益弹性,为持有人创造了较好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313%,E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9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7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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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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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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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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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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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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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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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9.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9.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7平安银行CD123(证券代码111711123)、17民生银行CD074(证券代码111715074)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7平安银行CD123(证券代码111711123)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6年12月2日公告,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未能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资产无偿划转相关事项,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6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公司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自身经营良好,且股东地位高,外部支持强。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将该存单纳入实际投资组合。

 17民生银行CD074(证券代码111715074)

 2016年8月11日,北京证监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落实独立董事的选举。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向公司下发《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督促股东披露增持公司股份有关事项,公司及时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落实,并公告了股东增持的有关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向公司下发《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强规范运作的监管工作,对公司加强规范运作事项提出监管要求。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

 2016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公司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罚款40万元。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自身经营良好,且股东地位高,外部支持强。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将该存单纳入实际投资组合。

 5.9.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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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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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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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9.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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