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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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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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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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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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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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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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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报告期内,基金经理由李云琪先生变更为魏孛先生;

 2、任职日期说明:原任基金经理李云琪先生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现任基金经理魏孛先生的任职日期为基金经理变更公告确定的任职日期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灵活应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以期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继续采用多种绝对收益类量化策略的投资方式,并根据基差的波动状况进行灵活的调整,同时进行新股申购。在本报告期内,现货组合的超额收益没有完全覆盖基差收敛造成的损失,导致一定的回撤。

 展望2017年第2季度,整体的趋势是去杠杆、去泡沫,同时力求保持稳定增长。我们预计资金环境不如第1季度宽松,监管仍将维持偏紧的局面,市场整体估值仍然偏高,股价有一定下行压力。国际上,主要风险来自于欧洲的政治风险和美国的政策风险。我们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不断调整改进量化模型,努力提高股票组合相对于股票指数的超额收益,战胜基差,增加基金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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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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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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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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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组合之间进行对冲,并通过量化模型, 寻找最优的股指期货对冲工具构建整个组合,从而剥离现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仅保留现货组合相对于期货组合的超额收益,力争在牛市和熊市中均为投资者获取稳健的正向收益。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兴业证券(601377)外,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6年7月8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欣泰电气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未审慎核查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发现《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欣泰电气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项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70号)。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选股,本报告期内,兴业证券(603177)在市值、反转等因子模型中占有优势,在我们的量化选股模型中权重正常计算,我们认为没有必要进行特别调整。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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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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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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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申请募集注册的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营业时间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和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咨询电话:(86)010-63211122 400-868-1166

 传真:(86)010-66159121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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