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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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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3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9:30至11:40通过网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交流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原因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4月18日上午9:30—11:40公司董事兼总裁杨剑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结平、财务总监朱宇华先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交易对方代表王曙光先生和潘红生先生及中介机构代表周兆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交流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并回答了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1、请介绍一下收购标的之一的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回答:您好!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是主要从事电子信息化和精密加工两大类军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于一体的国内领先的军工产品供应商。其中,电子信息化产品包括装备类产品及系统集成方案,精密加工产品分为航空、航天、兵器、新概念武器等。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2、 请介绍一下公司与收购标的之一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回答:您好!公司拟通过此次收购,实现在陕西建立军工装备产业基地的战略布局。陕西华通主营业务为主战武器的配套生产,并逐步向武器分系统的配套升级,其导弹发动机、新概念武器等均是十三五规划期间发展的重点方向,公司希望通过本次收购,较好抓住军民融合的战略发展机遇,深层次挖掘西北地区军工资源,进一步加快公司由军工配套供应商向分系统供应商转变。谢谢!

 问题3、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主要目的是什么?

 回答:您好!公司拟收购标的属于军工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与公司主营军工业务相关的资产。标的资产在业务上与本公司现有业务具有较好的协同性,可以加快公司军工业务向分系统升级发展,提升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4、请问公司什么时候复牌?

 回答: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待披露预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并回复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公司股票的复牌业务。谢谢!

 问题5、公司经营业绩不错,为什么现金分红水平这么低?

 回答:您好!2016年度公司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4.63%,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比率为61%。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综合考虑回报股东及公司发展等各种因素。公司现处于发展提升阶段,我们会继续努力,争取实现更优的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的回报。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6、公司未来将如何在车载通信指挥系统的布局?

 回答:您好!在车载通信指挥系统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盈利水平,重点开展智能控制、轻量化、隐身及高效电磁屏蔽等方面关键技术的攻关,争取在新型军用方舱领域保持技术领先。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合作、技术引进等方式,向产业链上游拓展,力争在通讯整机、系统领域获得突破,逐步向高附加值的“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通信指挥系统企业转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公司再次向长期以来支持公司发展并提出良好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4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 泰豪 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 泰豪 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代放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杨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余监事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强先生、刘海涛先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5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研究和论证,本次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7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经公司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一、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持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分别与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和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相关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收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公司关于拟收购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和《公司关于拟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7)。

 截至目前,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将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本次交易最终方案尚未确定。

 二、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或进展情况。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组织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尚未最后完成,同时,因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军工装备,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有涉军企业,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申请材料已报国防科工局审批,但尚未取得批准,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需要在方案披露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披露前,公司须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通过国防科工局的审批。

 五、后续的工作计划及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事项已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4),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实施。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予以公告,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财务顾问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原因符合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自停牌以来,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因工作量较大,尚未最后完成,同时,因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军工装备,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有涉军企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截至目前,尚未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原因符合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夏朝阳先生、夏清先生和储一昀先生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及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公司为涉军上市公司,且本次标的资产涉及军工企业,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告前需完成国防科工局的审查程序。

 3、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尚未最后完成,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尚需取得国防科工局审批,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复牌,本次延期复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以及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以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原因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3号)。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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