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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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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7-01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7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 2017年4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 4月17日下午15:00 至 2017年4月1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华。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 242018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8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242018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83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下同)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9%。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1,28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851,4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考核结算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试行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铁民爆公司在银行的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20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延期至2017年9月30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相应延期。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鲍卉芳女士和刘宛晨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6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黄靖珂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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