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屈三才先生、张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外投资收购以色列IOPtima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在以色列国设立的IOPtima Ltd.(“IOPtima公司”)签订意向性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分四阶段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取得IOPtiMate?系统在中国的独家经销权。
关于该海外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海外投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由于本次海外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药研究院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新药立项与研究,加快新技术、新人才的引进,同意设立新药研究院,负责创新药物(包含新化学实体或生物大分子等)或改良型新药(新剂型、新的给药途径等)的立项、前期筛选、评估及临床前研究。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举手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且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该议案内容。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海外投资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海外投资处于“意向协议”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海外投资及筹划的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海外投资收购以色列IOPtima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在以色列国设立的IOPtima Ltd.(“IOPtima公司”)签订意向性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分四阶段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取得IOPtiMate?系统在中国的独家经销权(简称“本次海外投资”)。
IOPtima公司主要从事眼科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IOPtima公司的旗舰产品IOPtiMate?,是一款用于青光眼治疗的CO2激光手术系统。IOPtiMate?手术系统已于2014年2月获得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认证,同时已获得欧盟、以色列、加拿大、墨西哥、秘鲁、泰国、中国台湾、哥斯达黎加、阿根廷等国家/地区的上市许可,并将向美国FDA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制品、中成药及化学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眼科相关领域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方向。IOPtima公司通过其核心技术,成功上市IOPtimate?,并于欧洲、中国、加拿大等多国实现了商业化。公司计划通过本次海外投资获得IOPtima公司100%的股权以及IOPtiMate?在中国区的独家经销权,扩充眼科的产品线,并进入眼科器械和耗材领域,同时开启公司在青光眼治疗领域的创新解决方案。投资和收购IOPtima公司也是公司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步伐,拓展全球市场,为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并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及双方的关系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IOPtima公司及其股东
公司名称:IOPtima Ltd.
注册地:KiryatAtidim Building 3, 5th Floor Tel Aviv, Israel
主营业务:眼科微创手术设备的开发商,主要产品为IOPtiMate?系统
主要股东:BioLight Israeli Life Sciences Ltd.
IOPtima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系,无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关系。
三、本次海外投资的其他情况及后续事项
本次海外投资将分阶段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海外投资的具体安排以及IOPtima公司的其他信息尚未最终确定,将以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后最终签订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投资权限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就本次海外投资适时履行进一步披露义务(如需)。
公司投资IOPtima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海外投资最终完成前,公司与IOPtima公司之间可能达成的合作安排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海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次海外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3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银国际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2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21,07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824,267.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247,732.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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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随着国家对药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决定对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优化调整,新增高速自动包装线等24台套设备,进一步提高固体口服制剂的质量与产量,力争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同时为正在研发的新产品储备足够生产能力,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项目总投资由29,659.17万元调整为32,549.17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量的快速增长以及新研发产品的陆续上市,公司本部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考虑到成都市未来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目前公司位于成都市蜀西路36号的固体口服制剂生产基地已不适合再进行工业扩建。为此,公司拟投资29,659.17万元用于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制剂车间(含配套成品仓库、变配电站等公用工程、质检办公等)、厂区道路、管网、绿化及其它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投产后,将分别建成片剂和胶囊剂产能58,000万片/年及2,000万粒/年。
该项目已在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办理备案(川投资备[51010611050901]0008号),并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川环审批[2011]339号及川环审批[2014]23号)。
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该项目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外墙装修工程,并已完成大部分设备的订购,净化工程、内装修工程等正在进行中,截至2017年3月末,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8,204.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为22,007.64万元。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拟将“康弘药业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4,527.93万元变更投入“济生堂中成药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该事项将提交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项目调整情况说明新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调整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优化调整后,计划总投资由29,659.17万元调整为32,549.17万元,用于建设综合制剂车间(含配套成品仓库、变配电站等公用工程、质检办公等)、厂区道路、管网、绿化及其它辅助配套设施,调整后的最大生产能力由原先的6亿片(粒)/年增加到约24亿片(粒)/年(其中含片剂:220,801万片/年;胶囊剂:19,199万粒/年),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仍为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何家村1、2、3组。
2、项目可行性分析
为配合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科研为重点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瞄准行业的技术前沿,不断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的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产品销售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和设备均已成熟,能够满足生产要求,部分关键设备拟进口国际先进设备,确保项目建成后在技术和设备档次方面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
本项目各项生产及配套设施完善,工艺布局做到紧凑、合理,满足新版GMP规范(2010年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具备较高的可行性。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产品市场需求大,且需求量呈每年上升的趋势,本次项目变更充分考虑未来的产能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提高主要产品产量,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提振公司业绩。
4、项目取得的审批情况审批进展情况
公司就本项目正在进行节能评估预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环境影响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准备项目立项备案资料。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议案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且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该议案内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变化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中银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2017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同时附上临时提案的内容。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股票224,626,846股,占公司总股本33.29%,且其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充仅涉及上述临时提案,不影响会议通知的其他内容。现将补充调整后的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二〇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二〇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二〇一六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二〇一六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审议《二〇一七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审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7-2019)》
9. 审议《关于聘请二〇一七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10)、《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1)、《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17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6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6 。
(2)联系电话:028-87502055
(3)传真:028-87513956
(4)联系人:钟建军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康弘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康弘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康弘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康弘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康弘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康弘药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4月28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