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6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0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为此,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将首先听取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分别所作的述职报告,其次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7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3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0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民全先生主持,监事会其他成员林祥毅、邱发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8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2日(周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首先听取四位独立董事分别所作的述职报告,其次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第10、11、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根据《公司法》规定,上述第7、10、11、12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3)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王凤洲先生就上述第10、11、12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五次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第2、9、10、11、12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第五次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6日、28日以及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樱红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邮政编码:36100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8。
2、投票简称:建研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建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均有表决权)。兹因 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出席该次会议,并授权受托人按照下列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该次会议的议事规则均表示同意。
二、对该次会议的计票人选、监票人选均表示同意。
三、议案明细及表决意见
■
四、除上述授权指示外,本人还委托受托人签署相关的会议文件(包括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五、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将不予以追认。
六、如果本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9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凤洲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凤洲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名称: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3 股票简称:建研集团
1.4 股票代码:002398
1.5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1.6董事会秘书:叶斌
1.7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1.8联系电话:0592-2273752
1.9联系传真:0592-2273752
1.10电子信箱:xmabr@winmail.cn
1.11邮政编码:361004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6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凤洲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凤洲,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管理学(会计学)教授。现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发表论文(译文)100 多篇,出版著作6 种,主持承担各级各类(资助)科研课题十几项,获得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两项,获得优秀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二、三等奖)四项和专业学术团体奖多项,曾荣立三等功,获“嘉庚”教学奖、优秀教师奖等。王凤洲先生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7年5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收件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4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凤洲
2017年4月1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全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凤洲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