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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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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卫林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公司2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股份共计176,479,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43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所代表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5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8,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0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8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6,479,7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76,191,0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88,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6,479,7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76,191,0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88,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6,479,7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76,191,0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88,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76,479,7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76,191,0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88,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76,479,7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76,191,06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88,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赵焕琪、叶树理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 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1)。经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6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3),于2017年1月3日、1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4、2017-01-01)。2017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2),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3、2017-01-04、2017-02-01)。2017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5)。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8),2017年3月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1)。2017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4、2017-03-05、2017-03-14、2017-04-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作进一步蹉商和讨论,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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