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39.83%,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支付工程总承包供应商预付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87.60%,主要系公司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48.07%,主要系公司预付总承包供应商款项大幅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期初减少61.37%,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到期收回利息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0.54%,主要系公司本期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备用金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05.21%,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53.81%,主要系青岛联信催化剂收入实现结转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90.31%,主要系公司绩效考核奖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应交税金期初增加215.25%,主要系青岛联信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报告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41.97%,主要系公司总承包项目一季度进度相对缓慢所致。
11、报告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93.40%,主要系青岛联信收入增长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2、报告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4.53%,主要系公司绩效考核奖和审计费增加所致。
13、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28.47%,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891.93%,主要系公司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9.98%,主要系公司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16、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369.50%,主要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65.10%,主要系公司总承包项目一季度进度相对缓慢,营业收入降低所致。
18、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5.65%,主要系公司本期回款减少和客户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19、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5.84%,主要系公司银行保证金转回低于去年同期所致。
20、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8.40%,主要系公司本期总承包项目采购款预付款总量增加所致。
21、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62.61%,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22、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1.35%,主要系公司为上海志商提供财务资助未归还所致。
23、报告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75.00%,主要系公司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24、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54.57%,主要系公司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到期收回增加所致。
25、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1.60%,主要系青岛联信支付在建工程款减少所致。
26、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46.73%,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月24日,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签署了《齐鲁石化分公司炼油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场技术改造项目EPC合同》,公司承担齐鲁石化分公司炼油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EPC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协助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等工作,合同总金额暂定为27,600.00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637.22万元。
2、2016年3月1日,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公司负责电站导热油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熔融盐储热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55,958,877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3,381.70万元,累计收款3,318.87万元。
3、2015年6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银川市签订《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氧化碳耐硫变换装置耐硫变换催化剂订货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724.40万元。青岛联信负责向神华宁煤提供QDB-05型催化剂和QDB-04-X型催化剂及相关服务。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3,301.03万元,累计收款5,275.44万元。
4、2014年12月5日,公司与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鄂尔多斯市签署了《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硫回收装置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硫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合同金额为20,436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8,230.37万元,累计收款16,616.70万元。
5、2013年6月14日,公司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及采购(EP)承包合同》,公司承担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及采购(EP)工作,合同总金额暂定为14,800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1,740.30万元,累计收款11,739.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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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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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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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7-025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参股公司威海普益船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益环保”)正处于重要发展及业务拓展期,其船舶废气处理业务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继续向普益环保提供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可支持普益环保业务发展,为良好投资回报的取得及后续深入合作打下良好基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合理,使用用途稳妥,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且除普益环保大股东以其所持普益环保全部股权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外,双方还约定:“普益环保还清借款本息前,公司拥有普益环保51%的表决权”,公司对资金的运用可进行充分管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5月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7-026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在公司局域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谷元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7-028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15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基于董事会决议,公司根据威海普益船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益环保”)资金需求为其继续提供了5,000万元有偿资金支持(财务资助期限为:2016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6日),有效推动了普益环保业务的发展。普益环保厂房建设、业务拓展及科研开发等相关工作稳步推进,此次财务资助取得了预期效果。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即将到期,且普益环保基于其当前发展实际(处于重要发展及业务拓展期,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根据2016年5月15日公司与其签署的《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向公司提交了《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为支持参股公司普益环保业务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通过签订相关协议的方式继续向普益环保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助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威海普益船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拟对普益环保继续提供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将在上期财务资助到期后进行(为到期后展期),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具体为:
对普益环保的财务资助期限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展期一年)。
(四)资金来源
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五)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对普益环保的财务资助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借款年化利率,并根据相关协议到期一次收取本金和利息。
(六)其余股东方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除公司外,普益环保的其他7名股东属于普益环保创业团队(或创业团队控制的企业),他们为普益环保的发展已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因普益环保企业发展尚未进入盈利期,他们尚不具备对普益环保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未能同比例出资对普益环保进行财务资助。
(七)保障措施
普益环保大股东刘昌豹先生以其持有的普益环保全部股权(刘昌豹出资1,659.80万元,持有普益环保79.04%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宜进行担保,并根据相关协议或合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与此同时在普益环保完全、足额还清借款本息前,公司享有普益环保51%的表决权。
(八)财务资助资金用途
对普益环保的财务资助用于解决普益环保经营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7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授权董事长曲思秋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威海普益船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069991420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张健
5、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威海市羊亭西城科技产业园凤凰山路
7、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6日
8、经营范围:船舶设备、环保设备、电子设备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
(三)关联关系说明
普益环保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1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益环保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613.49万元,总负债为8,695.44万元,净资产为918.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45%。截至目前其尚处于业务拓展阶段,暂未有营收产生。
(五)其他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普益环保提供了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该笔财务资助将于2017年5月16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此次财务资助为上次财务资助到期后的继续资助。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范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一)普益环保大股东刘昌豹先生以其持有的普益环保全部股权(刘昌豹出资1,659.80万元,持有普益环保79.04%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宜进行担保;
(二)在此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向普益环保委派财务负责人,负责项目资金的运转;
(三)在普益环保完全、足额还清借款本息前,公司享有普益环保51%的表决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参股公司普益环保正处于重要发展及业务拓展期,其船舶废气处理业务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继续向普益环保提供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可支持普益环保业务发展,为良好投资回报的取得及后续深入合作打下良好基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合理,使用用途稳妥,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且除普益环保大股东以其所持普益环保全部股权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外,双方还约定:“普益环保还清借款本息前,公司拥有普益环保51%的表决权”,公司对资金的运用可进行充分管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普益环保继续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普益环保的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助力其实现快速发展,进而为公司带来更好投资回报,与此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收利息,定价公允,且普益环保的大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了充分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以自有资金继续为普益环保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次财务资助实施日(2017年5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3%;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 0 万元。
七、其他
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以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会发生如下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7-029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4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15:00至2017年5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向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12:30-12:5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 勇 李克胜
电 话:0533-7993828
传 真:0533-7993803 电子邮箱:gaoyong@sdsunway.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4
(二)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9 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选项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