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关于开展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渔阳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将其持有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122,369,07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7年4月17日
质押股份数量:122,369,07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5%
2、质押股份是否为限售流通股:是
质押期限:2017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18日
3、截止至本公告日,出质人持有公司股份490,918,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7%,本次股票质押后,渔阳公司已质押公司股份累计为159,139,070股,占渔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42%,占公司总股本的9.17%。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目的:补充出质人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出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权的处置行为。
以上风险引发时,出质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补充质押股份;(2)部分偿还本金;(3)进行提前购回,以此防止公司质押股份被处置。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