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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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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5日证监许可[2016 ]665号《关于准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7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3月7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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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邓红国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物资部研究室、政策体制法规司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四部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2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陈春艳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贷部、信托开发部、信托事务部、信托业务一部、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 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王凯先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毕业,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一职。2013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从事计算机、传媒等行业研究工作。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2016年9月7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无。

 3、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业务联席CIO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股票投资业务联席CIO兼研究总监陈少平女士,助理CIO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邵秋涛先生,人工智能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胡涛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53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00只,QDII基金34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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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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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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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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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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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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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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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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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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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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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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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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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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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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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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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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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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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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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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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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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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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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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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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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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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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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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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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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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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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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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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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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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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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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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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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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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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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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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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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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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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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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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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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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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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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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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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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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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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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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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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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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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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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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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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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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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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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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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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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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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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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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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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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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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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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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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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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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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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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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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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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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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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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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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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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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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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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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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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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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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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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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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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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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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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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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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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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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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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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文体娱乐行业中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文体娱乐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资金面和估值等五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文体娱乐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文体娱乐行业由涉及文化娱乐、体育行业主题的相关公司组成。

 文化娱乐主题包含但不限于出版、教育、广告营销、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旅游、互联网、数字文化服务、文化地产、博彩以及相关产品的制作等领域,所属行业包括传媒、休闲服务、计算机、电子、通信、造纸、包装印刷、家电等。

 体育主题包含但不限于休闲健身、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等领域,所属行业包括传媒、休闲服务、轻工制造、商业贸易、纺织服装等。

 同时,本基金将对文体娱乐主题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文体娱乐主题相关产业的界定标准。

 (2)个股投资策略

 文体娱乐行业内的公司因所处子行业不同需要通过不同的投资逻辑进行筛选,因此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分析主要包括:公司在细分领域的的竞争地位、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公司的治理结构、销售和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包括收购、兼并能力)等。

 定量分析主要包括: P/E、P/B、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并强调绝对估值(DCF、DDM、NAV等)和相对估值(P/B、P/E、/P/CF、PEG、EV/EBITDA等)的结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7、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8、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的有关规定。

 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数据。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文体指数*80%+中债综合指数*20%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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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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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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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6.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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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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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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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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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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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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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7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处于建仓期内。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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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6年10月10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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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2、本基金对A、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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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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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基金转换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1:2015年7月22日起, 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自2015年11月16日起,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2000万元;2016年4月5日起,嘉实信用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2016年8月8日起,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2016年9月30日起,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2016年11月9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型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2016年11月17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自2016年12月2日起,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2017年04月06日起,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2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6年10月10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直销机构信息。

 5. 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募集期。

 6.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内容。

 8.增加了“九、基金的转换” 部分:根据公告更新了基金转换的内容。

 9.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10.增加“十一、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

 11.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自2016年8月3日首次披露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至2017年3月7日,本基金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临时报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

 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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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当投资者的单个基金账户持有嘉实快线货币A类份额满14天但不满30天时自动升级为嘉实快线货币B类份额,若该笔份额继续持有时间达到30天时,该账户持有的该笔份额由嘉实快线货币B类份额自动升级为嘉实快线货币C类份额。因此,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快线货币B仅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2)嘉实快线为上交所场内基金份额。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4月19日起(实际限制时点自2017年4月18日15:00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入及定投)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如超过1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本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对于超过部分的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份额,本基金管理人不予确认。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次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仅适用于嘉实快线货币A类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第三期运作期到期后

 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

 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

 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三期运作期为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三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

 本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本期运作期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本期运作期期满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A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运作期的安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公告,进行下一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下一运作期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关于增加植信基金为嘉实

 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金”)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7年4月19日起,增加植信基金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H份额除外)合计2只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7年4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植信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植信基金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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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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