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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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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505,25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加工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本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洁柔、太阳两大品牌生活用纸系列产品。2016年是公司渠道建设年,强化营销组织,全方位稳健成长的一年,重点完善了GT、KA、AFH、EC各渠道的管理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产品的互动销售,同时也通过产品结构的转换,提升消费者对于洁柔品牌的美誉度,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品牌力,实现产品全国性的覆盖。

 2016年中国生活用纸行业持续供需失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但是消费者对于品牌与健康生活的理念在逐步提升,行业内产能和产品质量的关注变得尤为突出;随着浆价年末的上涨,加速了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优化升级局面的形成。本公司作为国内生活用纸行业内前四名企业、行业内第一梯队成员,截止目前为国内首家A股上市的生活用纸企业,第一家立足于生活用纸行业,在借鉴国内外成熟企业经验的同时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开发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满足市场多层次和差异化的产品需求,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多样的生活用纸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其2013年3月8日发行的12中顺债的2016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评级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详情可见公司2016年5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预计于本公司年报披露后1个月内出具《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将披露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中国生活用纸行业持续供需失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但是消费者对于品牌与健康生活的理念在逐步提升,行业内产能和产品质量的关注变得尤为突出;随着浆价年末的上涨,加速了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优化升级局面的形成。随着2015年公司全新营销组织架构的搭建,全渠道客户的开发,2016年是公司的渠道建设年,也是夯实销售基础、搭建销售渠道,强化营销组织,全方面稳健增长的一年,营销组织架构更加细化,经销商管理更为精准。

 公司销售部、市场部、投资管理部、金融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研发部、工程部、审计部、总经办、证券事务部等部门共同发挥作用,分别从生产、仓储、外运物流、市场营销、服务、费用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改善整体竞争力,超额完成了2015年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既定的业绩目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380,934.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04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5.27%,更加鼓舞了公司高阶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员工的士气,从而上下齐心,共同关注并推进公司长远、良性的发展。

 2017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渠道下沉、团队运营能力提升,经营细化的原则,大力推广品牌,夯实市场基础,搭建渠道结构,进一步巩固经营绩效,持续全渠道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1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张扬先生通过通讯的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年年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欣先生、葛光锐女士、黄洪燕先生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0,934.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041.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5.27%。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7年度预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45,000万元;主营业务净利润为32,18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7] G16040610028号),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1,056,515,354.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96,745.65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110,985,067.73元,减去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25,171,355.73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1,710,457.65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242,808,240.23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5,25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50,525,8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51,184,657.65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的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公司同意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以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公司及其子分公司2017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量不超过1亿美元(含1亿美元)。

 《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38名激励对象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12,860股。

 董事刘金锋、张扬、杨裕钊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2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 15:00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5、7、8、9、10、11、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议案5属于“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17 年5月8日和 2017年5月 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1

 2、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0760-87885196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张海军、王云霞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7年5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5月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1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17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认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2017年的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合理科学,同意提交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7] G16040610028号),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1,056,515,354.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96,745.65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110,985,067.73元,减去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25,171,355.73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1,710,457.65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242,808,240.23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5,25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50,525,8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51,184,657.65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自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以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1亿美元(含1亿美元)的交易业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结算货币主要是港币和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238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238名激励对象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5,512,8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监事梁永亮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1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分公司2017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结算货币主要是港币和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分公司2017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其子分公司预测,2017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1亿美元(含1亿美元)。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支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及港币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 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 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 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则确定。

 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结算货币主要是港币和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17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1亿美元。

 九、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意见

 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结算货币主要是港币和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2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一)发行主体: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

 (四)发行时间: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发行;

 (五)发行利率:视发行时市场情况和企业需求而定。

 (六)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七)发行方式: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八)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九)资金用途: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十)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公司总经理邓冠彪先生根据上述事项决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 等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根据本次发行实际需要,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 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 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2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彪先生,财务总监董晔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海军先生,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2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额度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签订相关文件。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审批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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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 2017-2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8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5,512,86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9 %;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 年 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授权日为 2016 年 2 月 23 日,其中授予 68 名激励对象1,867,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6、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由于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10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总计266,000股限制性股票。截止2016年12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7、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第一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确定的授予日为2016年1月6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确定的授予日为2016年2月23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二)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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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解锁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申请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24 个月后、36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4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12,86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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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①因解锁前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上表内,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以及因个人考核未能全额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8,54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38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内按规定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238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238名激励对象首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5,512,8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七、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一次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待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八、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一次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1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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