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069版)
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52,76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0%,全部为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国药一致《公司章程》
2、国药一致《董事会议事规则》
3、国药一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2、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管理费用”中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于2016年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列示于“税金及附加”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除原已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外),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应交税费”科目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于2016年末由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2015年末上述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仍按原列报方式列示。“应交税费”科目的“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于2016年末由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列示;2015年末上述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仍按原列报方式列示。
5、审批程序: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度“税金及附加”项目、“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末的“应交税费”项目、“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之间列报的内容有所调整,但对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不涉及比较期数据的追溯调整。其中,调增“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28,560,596.90元,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28,560,596.90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123,294.77元,调减“应交税费”123,294.77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3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十三家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以自有资金对下属13家子公司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金额96,767万元。本次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对外投资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以上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具体增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广州医疗另一股东广州华侨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侨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广州,是由广东新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医疗投资管理平台。华侨投资持有广州医疗49%的股份,此次亦同比例增资833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改善财务结构
增资完成后,我司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普遍降到75%以下,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解决资本弱化带来的税务问题,规避经营风险。降低对外借款依赖,从而节省财务费用。同时良好的财务结构,有利于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并加强融资成本的议价能力,以低成本的资金资源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2、加快拓展创新业务
我司下属子公司依据公司战略转型的需求,将积极推进零售诊疗业务的发展,积极推进创新业务布局。增资后将从资金层面加速公司转型发展,有利于企业发展零售诊疗业务,快速形成分销的零售体系,实现“批零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完成创新业务的布局。
3、市场地位得到巩固
我司下属子公司通过一体化运营和精细化管理,在各自市场中取得了优势地位,市场份额排名靠前,在市场中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形象及影响力。部分子公司与当地市场排名第一的公司之间差距逐渐缩小。本次增资将进一步提升我司子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影响力,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增加与上下游客户的谈判能力,在当地市场乃至政府事务中取得更多的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事项已经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一年(双方协商一致,原有协议未执行的期限按新协议规定执行),财务公司继续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亿元人民币。
2、关联方关系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是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财务公司8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马万军、李智明、刘勇、姜修昌、林兆雄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并对相关协议和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梁红军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0045579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4165(4-1)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1783212X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出资4亿元,占比80%;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比20%。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98.25亿元(不含委托资产),净资产6.99亿元;2016年1-12月,净利润6,395.05万元。
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98.29亿元(不含委托资产),全年累计投放信贷资金74.40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97.37万元。财务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一致,财务公司提供存贷款、财务和融资顾问、款项收付、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担保、贷款及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亿元人民币。
四、交易价格确定及协议主要内容
1、金融服务内容 :
(1)存款服务;
(2)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3)财务及融资顾问等咨询服务;
(4)担保服务;
(5)结算服务;
(6)网上银行服务;
(7)保险代理服务;
(8)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服务价格:
(1)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含贴现、融资租赁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其他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收费标准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的标准执行。
3、金融服务原则 :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亦承诺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16年12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我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我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七、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和临时向董事会汇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建立健全与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如财务公司出现《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第十二条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措施包括: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回收贷款资金、变现财务公司国债或其他债券、收回同业拆借资金、寻求财务公司母公司帮助等,依据《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7,829,397.94元,贷款余额 5,000万元,票据质押金额2,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11,877,744.09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发生额307,742,715.40元,委托贷款余额316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质证明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进行了研究讨论。
我们认为,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针对其审议的《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以及与该议案相关的协议、报告等事项,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5、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6、《金融服务协议》;
7、《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5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拟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国控租赁”)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
2、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控租赁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概述
国药一致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计划在2017年增加使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品种。通过应收保理,扩大二级以上医院销售规模,增加毛利额,保证公司盈利空间,达到增加销售规模、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期、保证盈利空间等4项目标。2017年,公司拟与国控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
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万军、李智明、刘勇、姜修昌、林兆雄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国控租赁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智明
注册资本:9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的股权;国药控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30%的股权,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财务状况
国控租赁2016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699,471,511.42元,净资产973,155,430.64元,2016年营业收入293,004,990.62元,净利润71,469,069.39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7年公司拟与国控租赁计划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医院,将制定销售、毛利提升计划,定期反馈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此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范围,国控租赁应收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作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有益补充,主要适用于拓展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销售业务。公司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应收账款保理商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2017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累计与国控租赁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6,657,151.60元,除此以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质证明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市场化方案比较,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6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27日,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一致”)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3号),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2017年3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交付手续,公司向置入资产的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7年1月5日完成发行上市,置出资产的交易对方向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7年3月7日完成发行上市。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的过渡期损益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公司与符月群等11名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均同意:(1)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足;(2)交割日后,国药一致应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经审计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发生亏损,则交易对方应向国药一致以现金方式补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交割基准日为2016年10月31日,过渡期即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审计报告结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实现的盈利合计金额为26,943.20万元。根据上述交易协议的约定,该等收益由公司享有。
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的过渡期损益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现代制药”)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双方均同意:(1)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现代制药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国药一致以现金补足;(2)交割日后,现代制药应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经审计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发生亏损,则国药一致应向现代制药以现金方式补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交割基准日为2016年10月31日,过渡期即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现代制药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除坪山基地经营性资产外,国药一致置出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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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结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上置出标的资产实现的盈利合计金额为14,703.09万元。根据上述交易协议的约定,该等收益由现代制药享有。截至本公告日,坪山基地经营性资产审计确认程序尚未完成,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7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出售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君制药”)51%股权、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君医贸”)51%股权、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坪山制药”)51%股权和坪山基地整体经营性资产认购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新发行的股份;通过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100%股权、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南海”)100%股权、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特药”)100%股权,向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外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医贸”)51%股权及向符月群等11名自然人少数股东支付现金购买南方医贸49%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现代制药、国药控股、国药外贸及符月群等11名自然人少数股东就采用收益法评估的7项交易标的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6年、2017年、2018年为盈利预测补偿期。
二、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一)置入资产2016年盈利预测完成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审计并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295118_H06号),对置入资产2016年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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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置出资产2016年盈利预测完成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并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7]第5276-5号),对置出资产2016年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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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上述各项标的资产均已达成2016年度盈利预测,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8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27日,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药一致”或“上市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3号),本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2017年1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交付手续,本公司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7年1月5日完成发行上市,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7年3月7日完成发行上市。
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出具了重要承诺并已被《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本公告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引用。该等相关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及目前的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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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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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锁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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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资产业绩补偿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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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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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关于资金来源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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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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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2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5月9日-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4日
B股股东应在2017年5月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5.《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6.《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7.《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关于国药一致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12.《关于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进行资金调拨的议案》
14.《关于续聘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6.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
(三)特别提示
第5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6、7、8项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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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7年5月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截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董秘办
4、会务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5-25875222
传真:0755-25195435
电子邮箱:gyyz0028@sinopharm.com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及B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28”,投票简称为“一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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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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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7-3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现场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3:30-4:30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六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本公司已于2017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主题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就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重组后的经营发展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3:30-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好的交流,提高会议效率,敬请有意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提前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17:00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信女士
2、联系电话:0755-25875147
3、传真:0755-25195435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将说明会内容及时通过公平信息披露平台挂网。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投资者说明会预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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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0755-2519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