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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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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7-01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银行

 ● 理财金额: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

 ● 理财投资类型:理财产品

 ●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公司近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前期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产品均已到期赎回,共获得理财收益368.63万元。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4月18日,公司购买了8,000.00万元建设银行“乾元-天长利久”2017年第180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前期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余额合计18,000.0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到期收回。

 四、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滚动使用理财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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