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7-01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合计为475,615,929.49 元 。
合同生效条件: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60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将为公司的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已中标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投”)所辖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由联交投组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8)。
近日,湖北路桥与联交投下属6家公司分别签署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合计475,615,929.49 元,最终合同价款以国家审计部门最终认定的价款为准。
本次参与关联方公开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的行为,符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要求。该事项已在公司内部完成豁免的登记及审批流程。
一、合同标的和合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联交投所辖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2、工程地点:武汉市、鄂州市、黄冈市。
3、工程规模(六条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项目):475,615,929.49 元。
4、工程内容:该项目包含六条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主要是对武汉绕城高速公路、汉英高速公路、和左高速公路、青郑高速公路、汉洪高速公路、黄鄂高速公路全线路面、路基、大、特大桥梁、中小桥、涵洞、绿化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管理系统)等小修保养、中修、专项养护、路产修复、应急抢险以及日常维护,以及全线所有站所维护及其缺陷修复。其中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养护路段 103.477 公里;汉英高速公路养护路段 27.373 公里;和左高速公路养护路段 19.905 公里;青郑高速公路养护路段 11.566 公里;汉洪高速公路养护路段46.031公司;黄鄂高速公路养护路段29.266公里。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绕城公司”)
名称:武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处;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法定代表人:朱学军;
开办资金:20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保障武汉绕城高速公路畅通,并行使路政管理,提供优良服务。公路养护 、路政管理、征收公路通行费、公路行业信息管理,沿线经营开发;
股权结构: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比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绕城公司总资产650,141.51万元,净资产93,512.59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65.22万元。
业务发展情况:绕城高速公路2007年12月正式通车运营,沿途有柏泉收费站、盘龙城收费站、甘棠收费站、施岗收费站、阳逻收费站、北湖收费站、花山收费站,运营情况正常,与湖北路桥的合作良好,诚信履约。
(2)湖北汉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黄陂区武湖农场正街;
法定代表人:陈传革;
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9日;
经营期限:30年;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经营;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高等级公路配套汽车施救、仓储服务;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
股权结构: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比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汉新公司总资产194,129.29万元,净资产202.45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254.47万元,净利润-9,713.81万元。
业务发展情况:汉英高速公路2008年9月正式通车运营,沿途有青龙收费站、巨龙收费站,运营情况正常,与湖北路桥的合作良好,诚信履约。
(3)武汉和左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和左公司”)
名称:武汉和左高速公路管理处;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新;
开办资金:20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保障武汉和左高速公路畅通,并行使路政管理,提供优良服务。公路养护 、路政管理、征收公路通行费、公路行业信息管理,沿线经营开发;
股权结构: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比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左公司总资产324,355.47万元,净资产95,213.4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70.95万元。
业务发展情况:和左高速公路2010年10月正式通车运营,沿途有龚家岭收费站、白浒山收费站、新桥收费站,运营情况正常,与湖北路桥的合作良好,诚信履约。
(4)武汉青郑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郑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三泉店特1号;
法定代表人:陈传革;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6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武汉市青菱至郑店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开发及营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比95%,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青郑公司总资产95,262.58万元,净资产8,282.71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634.56万元,净利润-2,387.09万元。
业务发展情况:汉洪高速公路2008年9月正式通车运营,沿途有武昌收费站,运营情况正常,与湖北路桥的合作良好,诚信履约。
(5)湖北汉洪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洪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镇小军特1号;
法定代表人:陈传革;
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汉洪高速公路及高等级公路、桥梁、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经营;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比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汉洪公司总资产290,887.2万元,净资产66,325.46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670.72万元,净利润-11,005.7万元。
业务发展情况:汉洪高速公路2009年9月正式通车运营,沿途有小军山、汉南(纱帽)、(汉南)湘口、(洪湖)新滩4个进出收费站,运营情况正常,与湖北路桥的合作良好,诚信履约。
(6)湖北黄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鄂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七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保;
注册资金:1515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8日;
经营期限:50年;
经营范围:对黄鄂高速公路项目的管理;对道路、桥梁、港口、轨道交道、物流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开发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比66%,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占比34%;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黄鄂公司总资产469,404.67万元,净资产98,247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业务发展情况:黄鄂高速公路2014年6月正式通车运营,沿途有禹王收费站、黄冈收费站、三江港收费站、华容收费站,运营情况正常,与湖北路桥的合作良好,诚信履约。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湖北路桥向合同对方提供了劳务,累计金额和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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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北路桥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法定代表人:周俊;
注册资金:18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各类路面和钢桥面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物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建筑材料、公路辅助材料、金属材料、服装加工、销售、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移交;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工程、公共广场工程、各类排水管道工程;对实业投资;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工程设备租赁、维修及安装。交通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及污水处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2)湖北路桥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北路桥总资产1,186,430.59万元,净资产206,434.51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05,494.22万元,净利润10,714.47万元。
二、合同主要条款
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甲方:绕城高速公司;乙方:湖北路桥。
项目规模:220,199,739.05元。
合同履行地点:武汉市。
合同期限:60个月。
合同支付:甲方在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款并收到支付证书后28 天内向乙方支付养护工程进度款。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时,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或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甲方可视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1)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将部分工程指定其他承包人完成;(3)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条件: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汉英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甲方:汉新高速公司;乙方:湖北路桥。
项目规模:53,416,367.9元。
合同履行地点:武汉市。
合同期限:60个月。
合同支付:甲方在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款并收到支付证书后28 天内向乙方支付养护工程进度款。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时,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或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甲方可视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1)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将部分工程指定其他承包人完成;(3)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条件: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和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甲方:和左高速公司;乙方:湖北路桥。
项目规模:36,867,732.34元。
合同履行地点:武汉市、鄂州市。
合同期限:60个月。
合同支付:甲方在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款并收到支付证书后28 天内向乙方支付养护工程进度款。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时,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或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甲方可视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1)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将部分工程指定其他承包人完成;(3)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条件: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青郑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甲方:青郑高速公司;乙方:湖北路桥。
项目规模:31,890,628.31元。
合同履行地点:武汉市。
合同期限:60个月。
合同支付:甲方在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款并收到支付证书后28 天内向乙方支付养护工程进度款。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时,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或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甲方可视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1)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将部分工程指定其他承包人完成;(3)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条件: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汉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甲方:汉洪高速公司;乙方:湖北路桥。
项目规模:95,775,451.09元。
合同履行地点:武汉市。
合同期限:60个月。
合同支付:甲方在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款并收到支付证书后28 天内向乙方支付养护工程进度款。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时,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或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甲方可视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1)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将部分工程指定其他承包人完成;(3)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条件: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黄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甲方:黄鄂高速公司;乙方:湖北路桥。
项目规模:37,466,010.8元。
合同履行地点:黄冈市。
合同期限:60个月。
合同支付:甲方在监理工程师确认计量款并收到支付证书后28 天内向乙方支付养护工程进度款。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时,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或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甲方可视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1)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将部分工程指定其他承包人完成;(3)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条件: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将为公司的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2、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7-01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施工合同,合同价格暂定8.75亿元,最终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以工程结算结果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48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将为公司的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湖北白洋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洋桥公司”)签订了《湖北白洋长江公路大桥BY-2标施工承包合作协议》,暂估施工目标合同价格为8.75亿元,最终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以工程结算结果为准。
一、合同标的和合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湖北白洋长江公路大桥BY-2标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宜都。
3、工程规模:暂估8.75亿元,最终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以工程结算结果为准。
4、工程内容:长度约8.195千米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有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1处,长约97米;跨江特大桥1座,桥长2210.65米;大中桥4座,计长604米;天桥3座;涵洞通道15道。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白洋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36号顶琇广场1栋23层
法定代表人:叶志华
注册资金: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9日
经营期限:2014年11月19日至2050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收费运营、经营开发;公路、桥梁沿线许可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机电维修、汽车配件销售及公路工程相关服务业务。
股权结构: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4.5%;湖北路桥占比24.5%;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0%;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占比1%。
(2)白洋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2014年11月19日,白洋桥公司成立。?2016年2月19日,白洋桥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群公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白洋桥公司承担并统一管理湖北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建设、负责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湖北交投宜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及所属项目的收尾工作。目前白洋桥公司设置6部2室,即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部、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协调环保部,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3)白洋桥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白洋桥公司总资产71,918.81万元,净资产17,515.92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4)白洋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湖北路桥发生业务往来。
2、湖北路桥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法定代表人:周俊
注册资金:18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各类路面和钢桥面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物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建筑材料、公路辅助材料、金属材料、服装加工、销售、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移交;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工程、公共广场工程、各类排水管道工程;对实业投资;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工程设备租赁、维修及安装。交通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及污水处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2)湖北路桥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北路桥总资产1,186,430.59万元,净资产206,434.51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05,494.22万元,净利润10,714.47万元。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甲方:白洋桥公司;乙方:湖北路桥。
2、项目规模:暂估8.75亿元,最终施工承包合同金额以工程结算结果为准。
3、合同履行地点:宜都。
4、合同期限:48个月。
5、合同支付:本项目工程量按月计量,乙方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工程师审核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应的支撑性文件后,提出甲方到期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出具经甲方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甲方须在监理工程师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乙方。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少于500万,则该付款周期监理工程师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500万为止。
6、违约责任:
①甲方违约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的28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乙方合理利润。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其他应付而未付的金额以及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给乙方的损失等,并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
②乙方违约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甲方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课以签约合同价的0.1 %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并由甲方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将为公司的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2、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