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17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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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未审计)。2015年度数据调整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苏州盛泽云纺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追溯调整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情况
2016 年12 月31日,公司总资产496,77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417.29万元,非流动资产345,358.46万元;负债总额150,118.1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5,603.58万元,非流动负债44,514.5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346,657.60万元。
2、收入和当年损益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11.02万元,营业利润20,843.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37.93万元。
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期可确认的BT业务融资收益减少;本期全资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试运营招商费用增加。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未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6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18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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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第一季度数据调整原因系2016年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苏州盛泽云纺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追溯调整所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纺城公司”)本期经营性亏损较大。
2017年4月14日,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中诚信托以17,306.56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东纺城公司80%股权。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80%股权的进展公告》(2017-019)。
2、公司BT项目已全部完工,本期可确认的融资收益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7-019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8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以评估价人民币17,306.56万元为底价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纺城公司”)80%股权;2017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8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公司采用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股权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根据公司收到苏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权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征集情况的《函》,至有效公告期结束,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即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经确认,中诚信托为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受让方。2017年4月14日,公司与中诚信托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中诚信托以17,306.56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东纺城公司8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纺城公司已于2017年1月20日偿还公司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合计53,091.6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为东纺城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219626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牛成立
注册资本:245,666.67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2.9206%股权,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3528%股权,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1764%股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转让标的
公司将持有的东纺城公司的80%股权转让给中诚信托。
2、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7,306.56 万元。中诚信托已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5,192.00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余款 12,114.56 万元,于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诚信托一次性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产权交接
本协议项下产权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10 月31日,交易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人支付全部转让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苏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东纺城公司办理股权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东纺城公司20%的股权,东纺城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改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交易扣除2017年交易完成前合并报表应承担的东纺城公司亏损后,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增加790万元(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