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7日起停牌,并于2017年3月27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031);于2017年4月1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临2017-034)。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发布《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4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3月2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及股东总人数公告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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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