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关注到,今日,公司提交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终止的公告》,称由于实际条件发生变化,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与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通飞)签署了《关于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终止协议》,厦门市国资委不再将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5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不再将海翼集团4%股权无偿划转至中航工业通飞。现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实际条件发生变化’中实际条件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的时点以及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影响,说明导致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终止的具体原因。
二、上述公告中称厦门市国资委不再将海翼集团50%股权进行无偿划转。请公司向厦门市国资委核实并补充披露终止转让的发起方、决策过程和时间,以及是否将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同时,请公司核实并披露知悉上述事项的具体时间,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三、根据前期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和中航工业通飞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收购完成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和中航工业通飞将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并将产业链延伸至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行业,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请公司结合上述内容,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终止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四、请公司结合前期关于股权无偿划转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事项的信息披露内容,说明本次终止的原因是否在前期已进行充分风险提示,是否存在风险揭示不充分,影响投资者预期的情况。
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7日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