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无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请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查询。截至2017年4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科技”)持有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精密”或“目标公司”)531,227,500股,占其总股本50.48%。根据香港有关规定,宝安科技将于2017年4月17日前寄发相关要约文件。本次要约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的主要条款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条款包括:(1)列明的每股1.95港元的要约价格;(2) 扣除宝安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收购完成后持有的总股数并假设所有现有期权全数行使后,符合资格可供接受要约的总股数及总对价;(3)要约相关的印花税及付款安排。
二、要约收购的时间表
(1)要约文件包括附件接纳表格的寄发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
(2)开放接纳要约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
(3)要约的最后接纳日期及时间为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四点整;
(4)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要约结果日期及时间为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七点整;
(5)接受要约支付认购款项的最后日期为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注:以上时间表仅供说明,并可予更改。如时间表有任何更改,宝安科技将另行刊发公布。上述日期及时间均为香港日期及时间。
三、要约收购的定价原则及依据、收购定价是否符合相关有权部门及法规的规定
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与宝安科技于2017年3月21日通过买卖协议向国际精密的相关股东收购股份的价格一致。相关收购价为根据宝安科技与出售股东的友好协商并参考了国际精密的当前市场价格及每股净资产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而综合确定。
要约收购价1.95港元较:(1)股份于国际精密因股份收购停牌前的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2.070港元折让约5.8 %;(2)股份于截至及包括最后交易日止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2.076港元折让约6.07 %;(3)股份于截至及包括最后交易日止十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2.050港元折让约4.88%;(4)国际精密于2016年12月31日之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每股1.417港元溢价约37.61%。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26.3条的相关规定,要约收购价格须不少于要约人或与其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在要约期内及在要约期开始前6个月内为受要约公司的该类别股份支付的最高价格。鉴于国际精密和宝安科技于2017年3月27日发布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联合公告,因此2017年3月27日为要约期开始日。由于宝安科技与其一致行动人在2017年3月27日前6个月内并没有以超过本次要约收购价的价格购入国际精密任何股票,因此本次要约收购价符合相关有权部门及法规的规定。未来要约期间内宝安科技也会严格遵守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相关规定。
四、收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况
宝安科技将透过自身财务资源及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融资以支付本次要约收购所产生的收购对价。宝安科技目前已将要约所需要的资金交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托管。广发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宝安科技的财务顾问已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3.5条的规定向香港证监会确认了宝安科技作为要约人在确认作出要约收购时和于要约期内将继续具备要约所需的财务资源。
本次要约文件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国际精密在联交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