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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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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青峰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8项议案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左斌、屈雯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7-00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候选监事和职工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要求当选监事和职工监事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股东大会后参加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股东大会后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一致推举,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李刚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李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7-00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及候选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要求全体董事和当选董事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股东大会后参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股东大会后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青峰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高松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杨青峰先生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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