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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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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2017-15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文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陈根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谢文辉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绍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银行借款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皆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灵芝、刘 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7-16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司编号:临2017-014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的要求进行逐项落实。目前尚有个别问题的回复需要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补充与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全部问询。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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