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6年度拟以最新总股本666,960,58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元1.2(含税),共计分配80,035,270.08元,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军工装备、智能电力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军工装备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车载通讯指挥系统、军用电站和雷达产品;智能电力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电力信息化产品、智能应急电源产品和配电自动化产品。目前公司根据业务的不同特性,分别采取分销、直销、定制等多种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所属行业情况详见本报告“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16泰豪01和16泰豪02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16泰豪01和16泰豪02公司债的信用评级均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2个月内对2016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可能导致信用等级变化的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0,194万元,较上年增加41,384万元,增幅11.86%。实现净利润13,736万元,比上年增加3,650万元,增幅36.19%,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383万元,比上年增加3,783万元,增幅43.9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6户,具体包括:

 ■

 注:江西泰豪特种电机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更名为江西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代放

 2017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研究和论证,本次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7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分别与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和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相关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1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收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公司关于拟收购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和《公司关于拟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7)。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申请材料已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批,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同时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尚未最后完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3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菊林先生的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报告。吴菊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吴菊林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吴菊林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菊林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9:00在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7年4月1日起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66,960,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分配80,035,270.08元,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6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3.3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现有银行授信情况,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6.8亿元人民币,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李吉生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至五项、第八至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在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7年4月1日起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年度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6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且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四项、第六至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暨保荐总结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泰豪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5年7月7日至2016年12月31日。现就2016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暨保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3号)文件批准,泰豪科技于2015年7月以7.5元/股向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13,319,360股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0,593,652.4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度使用完毕。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中泰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王庆刚、程建新为保荐代表人。因程建新离职,2016年1月由尤墩周接任。保荐工作开始于2014年9月,结束于2016年底。整个保荐工作期间分为尽职推荐阶段(2014 年 9月-2015 年 7月)及持续督导阶段(2015年7月-2016 年 12 月)。保荐工作期间,中泰证券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职,通过持续详尽的尽职调查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密切关注并规范发行人经营运作,最终顺利完成对发行人的保荐工作。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泰证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尽职推荐阶段完成了以下工作:

 1、对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信息、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

 2、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及相关其他文件;

 3、申报文件受理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相应修改申报文件及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4、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完成发行工作,向监管机构报备相关发行上市文件,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中泰证券在持续督导阶段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审阅重要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

 4、督导发行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发表核查意见;

 6、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持续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项,督导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7、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对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16年度具体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如下:

 ■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发行人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为本次发行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发行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九、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王庆刚 尤墩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李吉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物业管理业务:2016年度公司与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额由于配套产品订单增多,交易额有所增加;与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荣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同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基本相符;由于合同取消或业务延后,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业务;与江西广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业务,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16年度公司与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荣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同方科技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泰豪文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预计情况内。与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豪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由于项目实施延后当年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南昌泰豪动漫园区服务有限公司、吉林博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

 3、房租水电:2016年度公司与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大麦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情况基本相符;与江西汇水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广泰传媒有限公司、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泰豪园区投资有限公司、赣资泰豪(上海)股权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均在预计范围内。

 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水电费用结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4、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提高盈利能力;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提供水电服务,提高了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7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是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296,39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法定代表人周立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人工环境等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华,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综合技术服务等。

 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注册地南昌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顾纯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发电机并提供售后服务等。

 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詹平,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生产智能建筑产品;提供智能建筑产品的系统集成方案的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汇水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资泰豪(上海)股权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豪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同方科技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泰豪文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泰豪园区投资有限公司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江西大麦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广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和经营风险;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提升。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6年、2017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六、备查文件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特种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5月19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事项已于2016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581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1,469,182,112.0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简称:江特电机 股票代码:002176

 主要经营范围:电动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用设备、水轮机及辅机、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专用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模具、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特电机经审计的总资产7,744,611,729.68元、净资产3,726,240,582.59元,负债总额3,930,738,375.02元,资产负债率50.75%;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984,711,704.46元,利润总额236,784,929.8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7,297,024.86元,江特电机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担保情况

 公司拟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发生具体贷款业务时,被担保方江特电机将向公司提供书面反担保承诺。

 鉴于该公司的盈利情况、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本公司拟为江特电机提供贷款担保。

 与此同时,江特电机也将为公司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特电机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同时江特电机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02,39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68,399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34,0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3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1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杨剑先生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华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朱宇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财务总监)的情形,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聘任。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

 汪华艳女士、朱宇华先生简历

 汪华艳女士,1979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1999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总裁办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行政部经理。

 朱宇华先生,198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安徽理工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02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电机事业部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部经理。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2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源”)及公司分别收购了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馨”)20%和31%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海德馨51%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7)。

 一、海德馨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海德馨原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海德馨原股东承诺:海德馨在2015-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5,400万元和7,600万元。

 若海德馨在2015-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责任人需向公司进行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其总收购金额)。补偿金额及方式如下:

 1、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海德馨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海德馨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海德馨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公司及泰豪电源合计持有51%股权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上述净利润数均以海德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

 2、补偿责任人对上述金额以现金及持有海德馨股权(海德馨估值以其当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10倍进行估值,若亏损则按海德馨净资产或重置资产价值估值)承担补偿责任(首先优先以现金按上述金额进行补偿)。

 3、补偿责任人为:李钦龙,廖秀金,徐海涛,任志强,程少通,厦门精诚合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万漉得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百举百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补偿情况时,除李钦龙外的其他补偿责任人无法补偿的部分由李钦龙负责补足。

 二、海德馨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海德馨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635.59万元,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净利润为2,641.87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48.92%,低于业绩承诺数2,758.13万元。

 三、海德馨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根据海德馨原股东业绩承诺内容,海德馨补偿责任人应补偿给公司现金为2,174.75万元,按估值计算公式计算,应补偿给公司8.23%海德馨公司股权。

 经与海德馨相关补偿责任人沟通,确认海德馨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如下:

 海德馨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以海德馨8.23%股权来支付,全部由李钦龙个人承担补偿责任。

 四、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实施完成后海德馨的股权结构

 ■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软件”)、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豪电源”)、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电力”)、 莱福士电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福士”)、贵州泰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泰豪”)、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馨”)、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辕信息”)、泰豪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国际”)、 泰豪科技(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亚洲”)、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豪”)、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波电机”)、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 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统称“十三家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十三家子公司共计23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102,39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8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68,399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34,0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34,000万元)。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公司拟对所属十三家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3.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已核准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豪软件基本情况

 泰豪软件成立于1998年5月20日,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360万元,占53.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出资4,640万元,占46.40%股权),法定代表人涂彦彬,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该公司主要依托自主开发的eOMP软件技术平台向电力行业提供行业应用软件、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泰豪软件经审计的总资产943,796,969.65元,净资产479,353,339.46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12,569,402.67元,净利润56,192,837.82元。

 2、泰豪电源基本情况

 泰豪电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法人代表为刘挺,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泰豪电源经审计的总资产836,825,935.59元,净资产279,732,108.42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52,916,532.59元,净利润26,052,615.92元。

 3、深圳电力基本情况

 深圳电力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7日,目前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其中:泰豪软件占62.5%股权;泰豪电源占37.5%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涂彦彬,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盛五路5号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深圳)工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深圳电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56,881,229.17元,净资产133,814,923.27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0,568,380.47元,净利润15,058,590.77元。

 4、莱福士基本情况

 莱福士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8日,目前注册资本6,000万香港元,法定代表人为熊必成,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盛路五号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深圳)工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中高压开关元件产品、智能中高压成套开关设备、配网自动化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莱福士经审计的总资产67,267,840.23元,净资产27,448,308.41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185,694.68元,净利润6,939,828.58元。

 5、贵州泰豪基本情况

 贵州泰豪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5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熊必成,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产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设备和自动化系统等的技术开发和购销,配网自动化智能设备等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贵州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20,378,990.08元,净资产19,347,946.41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6,836.76元,净利润-152,053.59元。

 6、海德馨基本情况

 海德馨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0日,注册资本5,0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钦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赤坑村,该公司主要从事专用作业车(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照明车、应急通讯车)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的生产及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海德馨经审计的总资产352,732,442.11元,净资产62,355,660.50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7,279,814.25元,净利润28,053,464.96元。

 7、博辕信息基本情况

 博辕信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3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该公司主要从事IT外包服务、IT系统维保及运维外包服务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博辕信息经审计的总资产414,196,594.45元,净资产229,080,611.86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457,491.58元,净利润65,250,561.44元。

 8、泰豪国际基本情况介绍

 泰豪国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新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2号,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信息及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发电机组及发电机组、发电机及配套设备,环保及节能产品的销售、运营及维护服务,承包国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业务,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和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等。

 9、泰豪亚洲基本情况

 泰豪亚洲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8日,目前注册资本1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7-11号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该公司主要从事公司主业相关产品的贸易、海外市场的并购及投融资平台。截止2016年12月31日,泰豪亚洲经审计的总资产6,701,597.64元,净资产-392,700.30元,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596,555.82元,净利润-608,630.07元。

 10、上海泰豪基本情况

 上海泰豪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许全,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自有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9幢102室,该公司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承接节能工程以及节能控制产品和智能控制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282,350,272.94元,净资产96,358,453.75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4,023,963.00元,净利润-24,725,090.67元。

 11、三波电机基本情况

 三波电机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该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电源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三波电机经审计的总资产465,947,073.78元、净资产175,364,130.33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03,575,829.41元,净利润17,860,540.80元。

 12、衡阳泰豪基本情况

 衡阳泰豪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9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8,888.7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军工占85.95%股权,衡阳市恒泰机械加工厂(有限合伙)占4.70%股权,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9.35%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46 号,该公司主要从事装备信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衡阳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594,677,498.96元;净资产270,402,614.88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8,000,809.87元,净利润8,755,310.12元。

 13、泰豪军工基本情况

 泰豪军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30日,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工业园区,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信设备、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泰豪军工经审计的总资产1,239,239,299.99 元;净资产313,286,128.01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34,523,940.85元,净利润17,451,521.13元。

 三、担保情况

 1、为泰豪软件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软件发展需要,泰豪软件拟向中国银行南湖支行、工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分别申请7,000万元、5,000万元和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1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泰豪电源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电源发展需要,泰豪电源拟向工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浦发银行长天支行、交通银行南昌丁公路支行、兴业银行经开区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中国银行南湖支行、招商银行福州路支行、建行南昌铁路支行分别申请20,000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8,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7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深圳电力提供担保

 为满足深圳电力发展需要,深圳电力拟向浦发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平安银行深圳鹭湖支行分别申请6,000万元、6,000万元和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1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莱福士提供担保

 为满足莱福士发展需要,莱福士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浦发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分别申请2,0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贵州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贵州泰豪发展需要,贵州泰豪拟向建设银行贵阳花溪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海德馨提供担保

 为满足海德馨发展需要,海德馨拟向兴业银行龙岩分行、福建海峡银行龙岩新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分别申请8,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和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上海博辕提供担保

 为满足上海博辕发展需要,上海博辕拟向上海浦发银行青浦支行、杭州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分别申请8,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2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泰豪国际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国际发展需要,泰豪国际拟向光大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泰豪亚洲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亚洲发展需要,泰豪亚洲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为上海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上海泰豪发展需要,上海泰豪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为三波电机提供担保

 为满足三波电机发展需要,三波电机拟向工商银行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浦发银行长天支行、兴业银行经开区支行、交通银行南昌丁公路支行、建行南昌铁路支行分别申请8,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3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为衡阳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衡阳泰豪发展需要,衡阳泰豪拟向招商银行衡阳分行、工商银行衡阳市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解西支行、光大银行衡阳分行分别申请6,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1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为泰豪军工提供担保

 为满足泰豪军工发展需要,泰豪军工拟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泰豪软件等十三家子公司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上述十三家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授信为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02,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8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68,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34,0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3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00590 公司简称:泰豪科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