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1,056,645,6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 190,196,20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并拟以1,056,645,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11,329,120股,本次送转合计316,993,680股(每股面值1元),送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74,143,030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多高层钢结构、轻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建材产品,2010年,公司为加大钢结构住宅推广力度,树立钢结构住宅样板工程,公司成立房产公司开始涉足钢结构住宅的房产开发业务。2014年,公司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创新商业模式,开创了以技术、品牌管理方法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战略合作新业务模式。
(二)经营模式
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大部分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模式为通过“招拍挂”取得开发土地后,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在达到销售标准后进行相应销售工作。
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专业生产钢筋桁架楼承板、CCA板、TD板等节能环保新型建材产品,经营模式主要为根据市场需求获取订单方式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服务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钢结构是主要由钢制材料组成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各构件或部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连接。因其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广泛应用于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
钢结构在我国应用已超过30年,特别是在近10余年期间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钢结构用量最大、制造施工能力最强、产业规模第一、企业规模第一的钢结构大国,钢结构技术也已是当今建筑业十大建筑技术优势之一。
目前国内钢结构行业总体呈现市场化程度高,行业集中度低,同质化竞争严重的特点。钢结构行业根据工艺和用途的差异,可分为轻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含网架、桁架结构等)三个子行业。从行业细分市场看,在以厂房为代表的轻钢领域,由于其应用最早也最为广泛,技术相对成熟,进入壁垒相对较低,参与竞争的中小型企业众多,市场分散且竞争也最为激烈;在多高层钢结构领域,由于钢结构工程技术含量高,制作安装难度较大,产品质量及精度要求高,竞争较轻钢市场缓和;而空间结构主要运用于大型体育场馆、剧院、机场、火车站等大跨度公共建筑,对资金实力和资质要求高,对产品质量和精度也有更高的要求,进入门槛高,在三者中竞争最为和缓,但随着多高层、大跨度空间钢结构市场领域技术发展和技术壁垒作用的削弱,目前也已进入竞争较激烈的阶段。
钢结构在超高层、大跨度空间结构、工业厂房这些领域应用已非常广泛,其设计理论、规范标准、施工技术也非常成熟,而钢结构在住宅上的应用,因我国钢结构住宅市场兴起较迟,市场占有率低,由于存在技术壁垒,竞争态势还未充分发育,但随着建筑工业化和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进程的加快,钢结构住宅将有力助推钢结构市场的发展。从目前建成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看,钢结构结构体系成熟、围护材料逐步改善、装配工艺不断优化,住宅整体性能大幅提升,工程造价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具备了产业化发展的条件。公司承建的100万方万郡大都城项目、杭州萧山的钱江世纪城人才专项用房、武汉世纪家园、厦门帝景苑、许昌空港城、乌鲁木齐巴哈尔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都为我国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标杆示范效应。
钢结构行业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建筑钢结构行业的总产值约4650亿元,同比增长约8.1%;产量约为4,500 万吨,同比增长约10.9%。2015年钢产量8.04亿吨,建筑用钢约4.1 亿吨,建筑用钢占钢产量的51%。钢结构用钢约占钢产量的5.6%,占建筑用钢的11%左右,可见钢结构行业总产量虽有所提升,但在建筑业占比没有显著提高,钢结构在建筑业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行业情况的其他分析见第四节(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既是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循环要求、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面临国外诸多严峻挑战、国内经济运行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提升管理能力及效率,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在加强传统钢结构业务的同时,积极践行公司的战略合作商业模式,进一步推动公司从传统制造型企业向技术输出服务型企业转型过渡,努力实现公司在经济新常态下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1、夯实传统钢结构业务,加速新商业模式推广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日常经营,加快实施“传统主业+新商业模式”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夯实传统钢结构业务,保证主营业务稳健经营;在国家大力倡导钢结构在内的装配式建筑的背景下,加大力度开拓国内钢结构住宅市场,积极推动公司以技术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新商业模式的推广和落地,使公司的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得到一步发挥,努力实现公司技术市场化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公司从传统钢结构制造企业向技术输出服务型企业转型迈进。
(1)夯实传统钢结构业务
目前国内传统钢结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通过改善营销模式、细分市场、增加主营业务种类等方式加强传统钢构业务承接能力。
(2)加速战略合作商业模式全国推广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携手绿城房产将最新研发的钢管混凝土束组合剪力墙结构住宅体系成功应用于"滨江地王楼盘"——绿城九龙仓?柳岸晓风项目,该项目很好的体现了公司研发的该住宅体系钢结构制作工业化程度高、施工速度快的特点,是钢结构绿色建筑顶级楼盘的代表作,在为公司进一步推广该体系在钢结构住宅领域应用积累宝贵经验的同时,也使公司与绿城房产在今后更多合作中打造更多钢结构绿色住宅精品社区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报告期内,由我国首个荣获“绿色建筑产业化基地”荣誉的房产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郡房产使用公司最新研发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住宅体系打造的万郡?大都城三期顺利通过住建部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评价,荣获国家绿色建筑三星设计标识,绿色三星作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颁发的最高级别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该标识的获得也是对公司研发的住宅体系技术的充分肯定。
同时,公司加快推广实施自2014年下半年开启的以技术、品牌管理方法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战略合作新业务模式,继2015年度与9家公司签署钢结构住宅体系战略合作协议后,报告期内公司又成功与29家公司就该体系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稳步推进公司从传统制造型企业向技术服务、品牌输出型企业的转型升级之路。
公司首创的该战略合作商业模式,在国家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的宏观大背景下,也为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建筑企业提供了一种转型升级新思路,该新业务模式下资源使用费的收取带来的高毛利也成为公司本期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已将最新专利技术、国际领先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住宅体系分享给了46家战略合作伙伴,已遍及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
2、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运营帮扶能力
为进一步推广钢管束组合住宅体系技术,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战略加盟伙伴合作多赢,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在技术、施工、TOC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合作伙伴大力支持与帮扶。2016年,公司分别在萧山基地、项目工地、合作方工厂等地进行40余批次,近千人次的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的培训,并制定一系列标准化制度文件,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时加大对精益生产、TOC管理相关知识、工具和方法的学习和应用,切实帮助合作方企业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解决合作方前期运营相关问题。未来,公司将针对每一家合作方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帮扶计划,将运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帮助合作方打造精品工程的同时,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高杭萧品牌价值。
截止目前,已有36家钢构公司完成工商设立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15家钢构公司已完成厂房建设(改造),9家已顺利投产,11家已承接工程项目(包括厂房、公建、住宅等),其中,4家已有钢结构住宅工程项目在建,具体情况如下:新疆天玑杭萧的新疆开利星空住宅小区项目,武钢雅苑的江北雅苑四期24#楼项目;万年达杭萧的新城华府项目;兰考中鑫钢构的富士康宿舍楼项目。
3、股权激励持续实施,稳定员工队伍
公司连续两年持续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将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与员工共享,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储备,激发员工积极性的同时稳定了员工队伍。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施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次行权工作,同时公司2015年度的员工持股计划也正式实施,股权激励已基本涵盖公司各个层级。
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整体运行放缓的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压力仍较大,但因战略合作业务的加快推进,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851.60万元(其中房产销售74,183.23万元),同比上升14.58%,利润总额53,157.51万元,同比上升193.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75.84万元,同比上升272.38%;2016全年完成钢结构产量38.76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3.72%;2016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新签合同51.23亿元(不含房产销售),较上年同期增长3.08%。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重大合同有:伊朗南方铝项目厂房(2.58亿)、西宁万佳家博园二期(2.36亿)、烟台蓝色金谷(1.71亿)、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炼油和聚丙烯厂(7.7亿)、台州天盛中心工程(1.1亿)、峨眉半山云中花岭(0.63亿)、金牛大厦(二期)项目写字楼(0.912亿)、湖北省科技馆新馆项目(0.58亿)、安图长涛车间工程(0.596亿元)、盘龙区新草房城中村改造项目1#、7#(0.99亿)、新长安广场二期(0.524亿)、前海国际金融中心(0.61亿)、立信柒整机械厂房(0.55亿)、华夏御府(0.905亿)、正弘国际广场(0.745亿)。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与29家合作单位就公司自主研发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住宅体系技术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涉及资源使用费9.78亿元,高毛利的资源使用费收取也成为公司本期利润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
A.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05,241,597.05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6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8,870,794.8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7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2.费用
■
3.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4.现金流
■
A.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因推广实施以技术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战略合作新业务模式带来的资源使用费收入为9.15亿元,毛利8.48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毛利的67.12%,该新业务的高毛利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本期业绩增长有重要影响。
公司将持续推动该新业务模式的推广和落地,努力实现公司技术市场化的战略目标,但受宏观政策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收入是否可持续存在不确定性。
B.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
C.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该工程合同在报告期内变更承包范围,因此完工进度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因该变更涉及的金额尚未经业主最终确认,本项目金额仍按初始合同金额列示。
4.报告期内境外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汇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其他说明
公司融资安排情况,包括:(1)整体情况,按照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分类披露报告期公司融入资金余额;(2)按照借款、债券等分类披露的各年偿付金额(五年内分年列示,五年以上累计计算)、利息支出等债权融资情况。
(1)融资整体情况
a、股权融资:
■
b、债权融资:
■
c、融资租赁:无
(2)各年偿付情况
单位:元
■
(3)利息支出情况
a、每笔借款的利率与各子公司跟银行之间签署的借款合同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基准利率与基准利率上浮20%之间浮动,按月计息,按月或按季支付;
b、专项资金的借款利率年化1.2%,项目建设期届满,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 在每年12月20日从内蒙杭萧取得1.282%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
D.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31792.3万元。
(1)公司出资900万元占股15%(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武钢雅苑;
(2)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25%(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汇隆杭萧后对其增资500万;
(3)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西矿杭萧;
(4)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陕建杭萧
(5)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蓬建杭萧;
(6)公司出资600万元占股15%(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湖北绿建杭萧;
(7)公司出资5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天筑杭萧;
(8)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新港杭萧;
(9)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增资设立重庆跃龙杭萧;
(10)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增资设立贵州跃龙杭萧;
(11)公司出资6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增资设立万年达杭萧;
(12)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泰瑞杭萧;
(13)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9.86%(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宣钢杭萧;
(14)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嘉洪杭萧;
(15)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维泰杭萧;
(16)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金宇杭萧;
(17)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平煤杭萧;
(18)公司出资14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华林杭萧;
(19)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合一杭萧;
(20)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华兴杭萧;
(21)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2.5%(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华强杭萧;
(22)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25%(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盛红杭萧;
(23)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中环杭萧;
(24)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烟台高新杭萧;
(25)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尚未缴纳)拟与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资设立参股公司;
(26)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股12%(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中天杭萧;
(27)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绿建城投杭萧;
(28)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远高杭萧;
(29)公司出资1400万元增资杭州杭萧;
(30)公司出资2692.30万元收购山东杭萧与河南杭萧持有的全部万郡房产5.38%的股权;
E.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分析
■
注:上述万郡房产、河北杭萧数据为合并数据。
(2)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3)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
■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为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近两年钢结构行业相关产业政策暖风频吹,政府出台了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多项政策,建筑业正向着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转型。
2015年1月1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实施;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015年11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结合棚改和抗震安居工程,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扩大绿色建材等使用”。钢结构由“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变为“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钢结构日益得到重视和加强;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以国发【2016】6号文件的形式发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广应用钢结构建筑,结合棚改区改造、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开展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试点,大幅度提高钢结构应用比例”。
2016年2月2日,国务院以国发【2016】8号文件的形式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各类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认证,积极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
2016年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
2016年9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决定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2016年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意见》提出,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016年11月14日,工信部印发《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文中指出要“引导绿色消费。加快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支持钢铁企业主动参与钢结构示范产业基地建设……”
2017年02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意见》提出,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争用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建筑舒适安全、节能高效。
2017年3月23日,为切实落实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可见,钢结构在国家的目前经济战略中的作用和地位日趋重要,为相应中央号召,部分省市也纷纷出台相应产业政策,如浙江省以浙政办发〔2016〕111 号文件形式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2017年1月1日起,杭州市、宁波市和绍兴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全国各地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无疑为钢结构行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的钢结构市场竞争仍主要集中在钢结构三个子行业(轻钢、多高层钢结构和空间结构领域),在钢结构住宅领域涉足较少。而住宅市场领域,相较于国外,我国钢结构住宅因兴起较迟,钢结构住宅占建筑市场的比例还很低,竞争态势呈现出还未充分发育的状态,竞争的主要对象仍然是传统的混凝土建筑。但钢结构住宅由于其符合国家对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其工业化、标准化的钢结构住宅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而公司自2000年伊始便一直致力于钢结构住宅产业化的研发和应用,积累了领先于同行的技术实力和施工管理经验,且公司首创的战略合作合作模式的核心也正是在于公司通过多年研发投入和创新积累而成的技术领先优势,未来公司仍将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创新投入和更多的实践经验积累来保持技术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
(2)公司发展战略
钢结构建筑体系将打通房地产业、建筑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新型建材业、装修等产业之间的行业界限,是符合建筑工业化趋势的建筑结构体系,大力推广钢结构住宅是实现建筑工业化的突破口,也是实现国家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目标的的有力途径,公司坚持以“成为世界一流的绿色建筑集成服务商”为愿景目标,在夯实钢结构传统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运营服务能力,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和转型升级先发优势,持续推动公司以技术、管理、品牌输出为核心的战略合作业务模式,利用好国家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黄金时期加快推进战略合作业务,尽快完成全国布局,与全国更多致力于发展绿色建筑的企业进行深度合作,使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钢结构住宅体系在全国得到进一步的推广,让更多有想法有意愿的企业参与到新型建筑工业化建设中来,共同引领未来工程建设模式及绿色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在实现公司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为我国“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做出更多贡献。
(3)经营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和自身竞争优势,结合现代化管理理念,以钢结构主业为根基,以技术品牌管理授权许可的战略合作业务为推动,做好如下工作:
1、加大技术研发创新投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2、强有力推进战略合作工作,从人员配置、资源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3、提升公司运营服务能力,做好联营公司运营帮扶工作;
4、把控合同风险,承接优质工程,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
5、强化风险管理意识,进一步狠抓应收账款工作,控制公司运营风险;
6、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公司战略发展和实施储备人力力量;
7、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结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8、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监控机制,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做实做精做细;
9、加强品牌管理工作,制定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的品牌规划,并落地执行。
10、利用资本平台,实现多元化融资。通过资本平台,加大与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紧密接触,拓展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构,利用及发挥各种创新融资方式为业务发展助力。
在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之后,公司力争在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亿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研发支出与上年持平的情况下)控制在5.5亿元以内,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2017年度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还将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钢结构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风险
公司传统钢结构主业发展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等宏观经济因素密切相关。2017年,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将会对公司海外市场拓展产生影响,国内方面,供给侧改革等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钢结构主营业务面临较大挑战,而建筑现代化产业化建设的政策导向存在一定周期性,对公司业务拓展和新商业模式推广实施有一定时效性要求。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根据市场环境及时调整经营方针,提高合同风险把控及重大项目的运作能力,增强应收账款管理;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确保公司在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利用国家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黄金时期加快推进战略合作业务,在该业务板块上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大钢结构市场营销推广力度(包括海外市场的营销力度),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2、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风险
钢材作为全球战略性大宗商品,是公司钢结构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包括政治、经济、贸易在内的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目前,钢材价格上行压力较大,但整体来看我国钢铁产能还处于过剩的状态,公司也将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保持合理的库存;在材料价格波动大的情况下争取签订开口合同;合理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转移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通过同上游钢铁企业的战略合作,采用集中采购等措施控制采购价格。
3、行业竞争风险
钢结构市场领域特别是以厂房为代表的轻钢结构领域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低价中标和不规范竞争势态短期内也难以改变,而在技术含量较高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空间大跨度钢结构建筑领域,竞争则主要集中在品牌优势企业间。针对上述竞争风险,公司在传统钢结构领域,将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保持轻钢结构领域的优势地位,重点开发和拓展多高层钢结构领域业务;同时继续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和实践应用,保持公司在钢结构住宅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和项目经验优势,进一步拓展基于钢结构住宅体系的战略合作业务,促进公司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
4、海外工程风险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为公司带来了海外市场的机遇,但是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明朗,汇率变动、项目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加大了海外项目的风险,在积极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公司将采取签署相对弹性的合同条款、预付款制度、远期结售汇、加大对工程进度款的催款力度等措施加以应对。
5、房产调控风险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钢结构住宅的研发和推广,有大量钢结构住宅相关的专利成果。钢结构住宅具有工厂化生产、装配化安装的产业化优势且具有低碳、节能、环保及抗震等特性,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公司通过成立房地产公司开发万郡大都城项目旨在通过将创新技术应用到标杆工程、示范工程中从而推动钢结构住宅的推广,对我国钢结构住宅的推广具有绝对的示范效应。
目前,房地产调控在全国范围内深入进行,后续可能还会有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客户观望情绪还在增加,市场周期性调整的压力加大。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房产业务经营管理造成不利的影响。为此公司将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加快销售回款,努力提高市场应对能力。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8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1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无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2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董秘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758,427.46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7,904,451.09元。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拟以1,056,645,600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 190,196,20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并拟以1,056,645,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11,329,120股,本次送转合计316,993,680股(每股面值1元),送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74,143,030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6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未使用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以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提高现金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2016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修改《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7,149,350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4,143,030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714.93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5,714.935万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414.30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7,414.303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杭萧钢构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钢结构住宅体系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投资钢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钢结构住宅体系(含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投资钢构公司,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共同投资钢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5%。
相关事项详见2017-035《杭萧钢构关于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宁增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杭萧钢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7号文核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该项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2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6741.8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52元/股。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02010026号”《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经审验,财通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位特定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04,729,3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57,41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5日保荐人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3,553,752.10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1,26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6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00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64,245,015.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805号),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4年4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64,245,015.0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5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6年4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79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6年4月19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该3000万募集资金。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轻型钢结构住宅体系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327.53万元(钢管束项目于报告期内累计取得的毛利),通过样版工程的示范效应,公司成功开启了战略合作资源许可的新商业模式。公司开启上述新商业模式后,可能引起自身产能利用率下降而无法达到预计产能,但与轻型钢结构住宅体系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示范效应相关的资源使用费收入所产生的效益,预计将超过预期效益。
附表: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7-03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五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别决议议案:8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公司集团办公室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叶静芳 、冯丽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编:310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3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4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说明会类型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30~17∶00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对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7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4日(星期四)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公司总裁张振勇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4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3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将根据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叶静芳、冯丽
联系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件:ye.jingfang@hxss.com.cn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现场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2017年5月8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 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2.活动地点:浙江杭州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
4.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总裁张振勇先生、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预约,预约时间:2017年5月4~5日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6:30,预约方式: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箱:ye.jingfang@hxss.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5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是“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长期致力于研发钢结构住宅体系,近年研发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体系已应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目前正全力贯彻国家“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向“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工程标准和质量”的目标迈进。公司钢结构住宅体系(含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下同)以其特有的结构优势成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公司就相关技术已申报了多项国家专利,进行相应知识产权保护,近日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有关钢结构住宅体系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公司前期已就该体系与呼图壁县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龙庭路10号
3、法定代表人:潘俊钢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许可乙方享有使用其资源的权利,包括:钢结构住宅体系的全部设计技术、制造技术和施工技术;建设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构件加工厂所需的技术及培训;钢结构住宅的构件生产、工程施工管理模式及培训与咨询服务;品牌使用;管理支持等协议约定的事项。
2、经营区域范围:甲方授予乙方被许可经营区域为福建省福州市内(甲方在该区域内仅设叁家合作方)
3、资源使用费支付: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肆仟万圆整)。
(2)乙方应按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元/㎡(每平方米人民币伍圆)的费用。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30天后,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5、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作协议的履行是公司新商业模式(与相关企业就钢结构住宅体系进行战略合作)的再次践行,对加快商业模式落地有积极促进作用。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期业绩将有积极影响。
2、按双方签订后的《合作协议》,乙方应按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元/㎡(每平方米人民币伍圆)的费用。但因乙方后续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故相应向甲方支付的该等费用存在不确定性。
3、甲方出资1500万元占股15%与乙方(现金出资8500万元占股85%)共同投资钢构公司。该投资事项需在乙方支付完4000万元资源使用费后生效。该股权投资回报受该新公司经营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我司将在目前钢结构住宅体系基础上,继续加大钢结构住宅体系技术研发和营销投入,积极推动与相关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的新商业模式,全力推进钢结构住宅体系的技术市场化。
5、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后续合作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杭萧钢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要求,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主要经营情况
■
房地产开发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
注:1、房产开发业务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合同额。
2、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东旭置业钢结构住宅项目合同定金,但因涉及拆迁问题,项目尚未启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提交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炼油和聚丙烯厂钢结构深化设计、供货合同的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并收到业主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33,623,965.00美元,合同已生效,公司已于本年度4月份开始钢构制作。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03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77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杭萧钢构”)于2014 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4,7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4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2014年3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验资报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3,910,551.81元。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中暂未使用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以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提高现金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额偿还,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瑞信方正证券对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张耀华先生、李有星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公司代码:600477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