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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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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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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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公司开业二十多年以来,通过不断整合皮革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市场功能逐渐从批零交易单一的皮衣销售,延伸至原辅料供应、厂房租赁、设计研发、时尚发布、总部商务、会展外贸、电子商务、融资担保等,在皮革制品生产、营销和交易等环节,为商户提供一站式的全产业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围绕皮革主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打造“设计中心”、“批发中心”、“原料中心”三大实体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型升级,提升主业内涵。在外拓上应对新常态新挑战,提出了“由重变轻”、“由内向外”的连锁新战略,重庆海宁皮革城时尚广场项目开启了公司全国连锁的新路径,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为公司国际化发展打开了新视野。在市场运营过程中,公司积极升级业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行业标杆。
继续做大做优创新业务。公司互联网金融项目“皮城金融”业务翻番,入选全国互联网金融百强平台,风险管理达到零坏账;“原译”设计师品牌集成店高效连锁,已开设7家连锁店;康复医院项目基本建成,进一步探索调研连锁项目。创新多元业务的开拓,对公司内在价值的提升将产生积极意义。
(二)报告期内行业发展及公司所处地位
2016年,皮革行业发展趋缓,处于基本平稳态势。根据中国皮革协会2016年经济运行报告,2016年全国规上皮革主体行业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完成销售收入14,084.45亿元,同比增长3.24%;利润总额862.42亿元,同比下降3.03%;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速均有所回落。
2016年也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是我国皮革行业发展的动力转换期、结构优化期,是转方式、调结构,全面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的关键期。企业面临着巨大挑战,也迎来新发展的好机遇,只有不断优化创新,加快向内涵效益型的转变,才能实行差异化竞争,实现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开发经营的海宁中国皮革城是目前全球最具规模、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皮革连锁专业市场,公司拥有对皮革市场丰富的管理与经营经验。公司凭借丰富的厂商客户资源、独特的商业模式、厂商直销的商品价格优势,实现了皮革专业市场的全国连锁复制。公司将积极应对现有的行业环境的压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研发、品牌、渠道等内在能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新常态下的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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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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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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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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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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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8,386.98万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209,419.46万元、已赚担保费1,219.88万元、利息收入53.90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18.24万元以及其他业务收入7,475.50万元),同比增长18.01%。海宁本部六期批发中心成功招商并顺利开业,其中推出的出售商铺全部实现销售,本期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实现收入30,958.46万元,同比增长1,019.97%,剩余商铺全部实现出租。为维护成熟市场的繁荣稳定,在经济下行时期适当让利于商户,本招商年度原有市场商铺的租赁单价有局部下降,物业租赁及管理实现收入131,620.99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6.17%;酒店服务实现收入2,932.49万元,同比下降13.50%,公司子公司皮都锦江大酒店为五星级酒店,政策环境的影响导致了餐饮服务收入下降;本期商品销售实现收入39,132.68万元,同比增长16.52%,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成功入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口业务增长幅度较大,实现商品销售收入38,620.21万元,新业态公司子公司原译公司,主营设计师品牌服饰推广及销售,本期扩张迅速,实现商品销售收入416.70 万元;东方艺墅尾盘销售,本期住宅开发销售实现收入4,774.84万元,同比增长86.04%。担保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在严控风险的情况下实现担保费收入1,219.88万元,同比增长8.73%。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3.06%,同时融资增加使得财务费用增长了210.65%。营业利润66,110.5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21%;利润总额74,443.0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98.8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22%。营业总收入虽然增长18.01%,但是营业总成本增长30.67%,综合毛利率下降及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利润总额减少,由于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使得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略增于上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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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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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投资公司)与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李小六共同出资设立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疗公司),其中健康投资公司出资1,6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77.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9.25%,李小六出资472.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75%。康复医疗公司已于2016年1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6年12月31日,健康投资公司实际出资额为1,100万元,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出资额为585万元。
2)子公司海宁皮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皮贸易公司)与自然人王哲炜共同出资设立日本皮革城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皮革城公司),其中皮皮贸易公司拟出资640万日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王哲炜拟出资160万日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皮皮贸易公司实际出资额为640万日元。
3)子公司康复医疗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院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康复医院公司已于2016年5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康复医疗公司实际出资额为1,613.90万元。
4) 根据公司、子公司皮革城投资公司与自然人庄玉昌于2016年5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皮革城投资公司与庄玉昌拟合作成立重庆市大渡口区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皮革发展公司),皮革城投资公司占重庆皮革发展公司股权为51%,庄玉昌占重庆皮革发展公司股权为49%。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皮革城投资公司实际出资额为400.00万元。
5)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革城投资公司)与浙江嘉兴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转型基金)、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转型基金)和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资本)于2016年8月及2016年12月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增资及股权收购协议》,皮革城投资公司拟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小镇公司),负责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时尚小镇公司已于2016年8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时尚小镇公司设立完成后,嘉兴转型基金、海宁转型基金和建信资本对时尚小镇公司拟增资7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皮革城投资公司实际出资额为15,000.00万元;嘉兴转型基金和海宁转型基金分别出资10,000万元和5,000万元,投资期为5年,每年以分红方式获得3%的固定收益,到期时皮革城投资公司将优先回购此投资;建信资本出资40,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5年,每年以分红方式获得4.5%的固定收益,到期时皮革城投资公司优先回购此投资款项。嘉兴转型基金、海宁转型基金及建信资本对时尚小镇公司的增资有固定的投资期限,享受固定投资回报,系债务性出资。
(2)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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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与银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三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北京新海宁皮革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三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6年4月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月明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1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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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3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4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玉中、于永生、翁晓斌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6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7〕2978号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443,645,803.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87,685,168.40元,扣除2015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9,200,000.00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92,130,971.90元。按公司2016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4,364,580.35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47,766,391.55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64,137,252.30元人民币,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183,629,139.25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海宁皮城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29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83,869,788.01元,比上年度增加1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988,153.07元,比上年度增加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000万元,计划实现营业利润40,0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和审计委员会提议,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9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已到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五年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新项目、新业务的投入以及补充自身流动资金等。
同时,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 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时机、承销方式及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2、决定并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月凤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组织架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对现有公司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内设机构部门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法务部、投资管理审计部、营销部、市场部、工程部、招商部、园区管理部。
其中,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投资证券部更名为证券法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更名为投资管理审计部,增设园区管理部。
公司信息披露部门证券法务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不变,仍为: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传真号码:0573-872179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2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月凤,女,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分局局长、副科级领导干部;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
陈月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2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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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5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5月12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7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四)、议案(七)、议案(八)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三)、(四)、(五)、(六)、(七)、(八)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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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0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克琪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1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7年4月13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4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7〕2978号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443,645,803.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87,685,168.40元,扣除2015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9,200,000.00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92,130,971.90元。按公司2016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4,364,580.35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47,766,391.55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64,137,252.30元人民币,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183,629,139.25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现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2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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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9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4,5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5,48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674.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810.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1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0号)。
2.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2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745,04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0元,共计募集资金174,137.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67.2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2,56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27.8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2,14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6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6,532.5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37.69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3.75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2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7,096.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78.96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293.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7,214.51万元(包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本期置换金额123,363.67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21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506.6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尚未支付发行费用427.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10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和辽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灯塔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定期存款账户、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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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公司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工程”,承诺用超额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 “收购海宁皮革城商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购买佟二堡中国裘皮皮装城房产”、“佟二堡海宁皮城项目后续建设”、“出资设立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五期工程”、“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产业园”。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智慧市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54,310.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7,799.85万元。
(1) 承诺投资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工程
该项目计划投资60,000.00万元,扣除土地出让金等外,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46,1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部已全部完工,该项目扣除土地出让金等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097.51万元。
(2) 超募资金投向一:收购海宁皮革城商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根据2010年1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2,670.00万元用于收购浙江森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圣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海宁皮革城商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革城商贸公司)51%的股权。公司于2010年2月4日支付股权投资款,皮革城商贸公司已于2010年2月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皮革城商贸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皮革城商贸公司已于2010年4月22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670.00万元。
(3) 超募资金投向二:购买佟二堡中国裘皮皮装城房产
根据2010年1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借款方式将超额募集资金7,082.50万元提供给灯塔佟二堡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佟二堡皮革城公司)用于购买佟二堡中国裘皮皮装城房产。佟二堡皮革城公司已于2010年4月12日支付上述房产受让款,并于2010年8月10日办妥受让房产的权证。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82.50万元。
(4) 超募资金投向三:佟二堡海宁皮革城项目后续建设
该项目计划投资44,173.00万元,已于2009年开工建设。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借款方式将超额募集资金30,411.72万元提供给佟二堡皮革城公司用于佟二堡皮革城项目的后续建设,该项目于2012年5月完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411.72万元。
(5) 超募资金投向四:出资设立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530.00万元用于与河南省新乡市天玺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庄玉昌共同出资设立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1年3月4日支付股权投资款,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3月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30.00万元。
(6) 超募资金投向五:海宁中国皮革城五期工程
该项目计划投资66,133.90万元,已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根据2011年4月25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6,866.28万元用于开发建设海宁中国皮革城五期工程。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866.28万元。
(7) 超募资金投向六: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产业园
该项目计划投资20,000.00万元,已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根据2011年1月26日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皮革城斜桥皮革加工区项目(即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产业园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438.25万元。
(8)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一: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出资80,985.00万元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根据公司子公司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与湖北金联民生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价款最终为79,338.59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7月11日办妥受让房产的权证。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8,665.27万元。
(9)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二: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686.00万元用于收购吴应杰、陈品旺持有的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7月 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662.44万元。
(10)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三: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126,667.00万元,已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2,451.2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后续工程款将陆续支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079.82万元。
(1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四:智慧市场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智慧市场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06.98万元。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7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3,363.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度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8065 号)。
5.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人民币12,269.9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2,293.2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智慧市场项目主要通过整合皮革城实体市场的资源优势,结合互联网平台强大的传播力,全面融合线上线下资源,提升专业市场的服务能力,让专业市场更智慧化,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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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计划和实际租赁比的变化,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工程本年度收益未达到预计收益,但从实际推算的各年累计收益已超过预期累计收益。
[注2]:公司购买佟二堡中国裘皮皮装城旨在培育当时在建的佟二堡海宁皮革城项目市场,确保佟二堡海宁皮革城项目效益的实现,故将其和佟二堡海宁皮革城后续建设项目一并考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根据以前年度效益披露口径,该项目效益按毛利润口径披露。
[注3]: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设立,于2011年7月开始营业并实现效益;由于租金水平低于原预期,致使项目实际效益未能达到预期。
[注4]:由于计划和实际租赁比的变化及目前的租金水平低于原预期,致使项目本年度收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5]:由于目前的租金水平低于原预期,致使项目本年度实际效益也未能达到预期。
[注6]:由于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目前的出租情况也低于原预期,致使项目本年度实际效益也未能达到预期。
[注7]: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分为三个工程,其中六期展览馆于2014年8月完工并开始营业,六期国际馆于2016年3月完工并开始营业,六期批发中心于2016年8月完工并开始营业。皮革城六期批发中心本期实现销售,故本期收益超过预计收益。
[注8]:智慧市场项目通过提升公司专业市场服务能力,让专业市场智能化,目前正在实施中。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2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宇民先生、财务总监顾菊英女士、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保荐代表人张士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23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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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以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 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7年5月12日(周五)上午10:00-12: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
参与投资者请于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凭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或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股东卡复印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如未能及时登记,将可能给投资者接待工作造成不便。
联系人:杨克琪;电话:0573-87217777;传真:0573-87217999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宇民先生,财务总监顾菊英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相应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需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供问题提纲。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提纲中的问题进行答复。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2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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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筹建,康复医疗机构的筹建,养老服务,旅游景点的经营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实际核定的为准。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6-058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2,745,046股已于2016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2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282,745,046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6-069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月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责,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7-014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54612490
名称: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张月明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捌仟贰佰柒拾肆万伍仟零肆拾陆元
成立日期:1999年02月25日
营业期限:1999年02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机构筹建,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