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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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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让城市更智慧,让建筑更节能”为经营宗旨,以信息化、智能化、物联网技术为依托,聚焦智慧医疗、智慧交通和智慧建筑三大细分领域,以“技术+金融”的商业模式驱动,提供智慧城市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与运营服务。

 1、智慧医疗领域

 依托集团医疗资源优势,运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采用“技术+金融”的双轮驱动策略,以PPP、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商业模式,为智慧医院建设提供涵盖绿色建设顾问、智能化系统、医疗净化系统、机电一体化系统、医疗信息化系统、互联网医疗平台等建设及运营服务;为城市提供涵盖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居民健康服务平台、远程医疗等专业子系统的区域医疗综合解决方案,探索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应用及运营服务。

 2、智慧交通领域

 借助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与政府及优秀的轨道交通企业深入合作,为城市轨道交通提供智能化及节能整体解决方案,产品线涵盖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乘客资讯系统以及门禁出入口管理系统等,已为深圳、成都、长沙、广州等九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了解决方案。

 3、智慧建筑领域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智慧工业园区、数据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政府公建等领域提供高品质定制化的智能化及节能解决方案,服务案例遍及全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公司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规范运作,持续深化技术与业务水平,适时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成效卓著。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245,701.55万元, 较2015年度增长43.58%;营业利润32,453.28万元, 较2015年度增长83.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49.54万元, 较2015年度增长80.49%。

 (一)主营业务情况

 2016年,公司关注行业与技术的变化趋势,持续推动战略转型。以智能化、信息化、物联网技术衍化融合,推动传统系统集成业务的竞争力,提升解决方案的差异化,建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技术+金融”双轮驱动,通过系统集成业务的销售渠道与优势,协同创新业务、创新产品的拓展,取得较好的成果。同时公司积极践行模式创新,积极寻找在PPP等新商业模式下带来的资源重新聚合、分配带来的机遇,尝试将订单型的销售模式向后端运营服务转化,将项目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

 2016年 ,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坚持“做精智慧建筑,做强智慧交通,做大智慧医疗”的经营策略:

 智慧建筑领域,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定制化服务解决方案,建筑智能化及节能业务保持稳健增长,行业领先地位及优势不断巩固。签约并完成招商证券数据中心项目,实现了公司在金融行业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过亿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建筑的营业收入及在公司销售收入的占比出现下滑,但经营绩效有较大提高,毛利率稳步提升。

 智慧交通领域,公司抓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大发展的机遇,持续巩固地铁业务领域的竞争地位。签约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是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区域化战略的集中体现;全年开通5个城市的7条地铁线路,是历年来开通线路最多的一年,市场份额与业务拓展再创历史新高。

 智慧医疗领域,在“技术+金融”商业模式的助推下,合同金额逐步加大,智慧医疗产业链日趋完善。签约淮南智慧医疗PPP项目,合同金额2.385亿,成功入选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报告期内一期项目建设已通过验收并正式上线运营,标志着公司在城市智慧医疗及医疗大数据发展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签约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智慧医疗项目,持续推进了“技术+金融”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拓展;签约宿州市立医院项目,合同金额4.5亿,是公司最大单体智慧医院项目,彰显了公司在智慧医院、医疗智能化领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专业子公司久信医疗快速纳入公司业务协同体系中,通过上市公司平台对品牌、资金、人才的牵引和放大,报告期内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签约额较2015年翻番,在数字化手术室和净化手术室领域市场份额跃居第一,同时有力对公司的智慧医院与智慧医疗业务进行支撑。

 智慧城市领域,积极拓展与政府部门间的业务往来及深度合作,分别与汕头、包头市签订智慧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利用PPP等创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智慧医院建设项目落地,印证了公司全面布局“让城市更智慧”战略的决心及综合实力。

 (二)资本运作情况

 2016年度,公司出资5000万元参与发起智慧医疗产业基金,有利于深入挖掘医疗领域优质合作标的,完善公司医疗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助力公司新型智慧医疗服务产业布局;出资2000万元与鲁信集团发起设立山东茗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百亿PPP基金,有利于借助资金的平台实力,推进公司在山东省PPP项目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的竞争优势;投资参与轨道交通战略协同基金,有利于与国内优秀的轨道交通企业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扩大智慧交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了汕头达实,本期纳入合并报告.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投资”)通知,获悉达实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73,3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近日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达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221,531股,占公司总股本20.7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87,151,531股,占总股本的9.71%。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吕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王礼贵先生、王晓东先生、赵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495,429.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651,066.60元。以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1,651,066.6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165,106.66元,减去2016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32,089,474.6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94,356,061.07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1,752,546.41元。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公司对账龄全在三年以上,预计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41.16万元;对预计难以收回的已诉诸法律程序的“镇江益华广场一期群楼能源站节能服务项目” 273.53万元节能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14.6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8亿元、子公司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8,000万元、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江苏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3.8亿元、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淮南达实智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申请9000万元。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项目融资等业务,并授权上述公司董事长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法律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17年度,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8万元/年;

 (2)2017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公司高管人员共7人,目标薪酬区间在60万—120万元(税前)之间。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程朋胜、苏俊锋、吕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10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2017年2月)修改如下:

 ■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的法律意见详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公司治理之七、监事会工作情况,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495,429.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651,066.60元。以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1,651,066.6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165,106.66元,减去2016年度实施了现金分红32,089,474.6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94,356,061.07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1,752,546.41元。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2016年度相关内部控制的实施是有效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度,公司拟向监事发放的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监事不以监事的职务领取薪酬;

 (2)甘岱松监事领取担任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的职务薪酬,2017年预计薪酬为人民币60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190名可解锁股份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2016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核实,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符合解锁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符合解锁条件。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4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2015年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650万股变为64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85万股减少至581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65万股减少至64万股;激励对象由196人减少至194名。

 6、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流通。在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汪鹏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93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580万股。

 7、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580万股调整为1276万股。

 8、 201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140.8万股,授予日为2015年12月 25日。

 9、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上市流通,在授予过程中,因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2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数量,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8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74.6万股。

 10、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次解锁事宜,解锁数量为312.18万股。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82.94万股。

 11、 2016年5月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

 12、 2016年6月17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第二期激励计划全部授予股份由1,350.60万股减少至1,267.66万股,激励对象由208人减少至204人。

 13、 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张红萍、黄正根、孙爱萍、陈伟峰、陈舟杰、沈洋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 2016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15、 2017年1月11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二、关于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锁比例为30%。截至2017年4月13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符合解锁条件。关于解锁条件及解锁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如下;

 ■

 1、 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锁比例为50%。截至2017年4月13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符合解锁条件。关于解锁条件及解锁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如下;

 ■

 二、本次激励计划本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结果及激励对象的离职情况,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9,454,425股,具体如下:

 单位:股

 ■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的核实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锁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锁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可解锁股份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了2016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2016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及经营业绩等指标满足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2016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现确认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我们同意公司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锁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190名可解锁股份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2016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六、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考核结果未达到杰出而须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外,其他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所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的条件已成就,公司就本次解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可依照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进行本次解锁。

 七、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132,07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26%。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4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014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2015年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650万股变为64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85万股减少至581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65万股减少至64万股;激励对象由196人减少至194名。

 6、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流通。在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汪鹏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93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580万股。

 7、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580万股调整为1276万股。

 8、 201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140.8万股,授予日为2015年12月 25日。

 9、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上市流通,在授予过程中,因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2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数量,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减少为18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为74.6万股。

 10、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次解锁事宜,解锁数量为312.18万股。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82.94万股。

 11、 2016年5月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

 12、 2016年6月17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第二期激励计划全部授予股份由1,350.60万股减少至1,267.66万股,激励对象由208人减少至204人。

 13、 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张红萍、黄正根、孙爱萍、陈伟峰、陈舟杰、沈洋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 2016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15、 2017年1月11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二、本次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因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张东、杨追、韦志光、于希汛、张磊以及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李剑峰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6人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389,4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02%。

 (2)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转让公司持有的40%北京达实德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德润”)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达实德润5%的股权,达实德润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达实德润工商变更已完成。因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宋庆、朱文敏、郭治明3人为达实德润员工,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第三个解锁期剩余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合计132,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9%。

 (3)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实际解锁数量等于该批可解锁额度上限与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解锁系数的乘积。具体如下:考核结果为杰出,解锁100%;考核结果为优秀,解锁75%;考核结果为良好,解锁50%;考核结果为合格,解锁25%;考核结果为需改进,解锁0%。

 根据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良好,实际解锁股份为108,900股,注销股份108,900股;53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实际解锁股份为737,550股,注销股份2,212,650股;2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需改进,本期解锁份额198,000股将全部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实际解锁股份为30,375股,回购注销其本批次未解锁股份91,125股。合计注销2,610,67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55%。

 1、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 ÷(1+n)

 其中: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或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比例);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5年03月05日的公司总股本26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实施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76/(1+1.2)=7.16元。

 2016年10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16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42,399,3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后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由7.16元/股调整为2.39元/股,预留股份的回购价格由10.84元/股调整为3.61元/股。

 三、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1、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926,729,576股减少至1,923,597,501股。

 2、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7,677,351.7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3、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核实,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除尚待办理减资的工商备案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七、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达实融租”)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保理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公司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注册时间:2013年9月24日

 3、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智能大厦)

 4、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5、 法定代表人:刘磅

 6、 股权结构:

 ■

 7、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8、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实融租总资产为570,048,516.66元,净资产为250,739,487.59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35,447.94元,净利润30,528,737.6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达实融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达实融租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分别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达实融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达实融租75%的股份,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此次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6.3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3.1 亿元,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个别激励对象已离职、考核未达全部解锁条件以及激励对象资格不再满足激励计划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26,729,576元减少至1,923,597,50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5:00至2017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3日。

 6、 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方式

 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 联系方式

 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李硕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525166

 传真: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票”。

 1、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1、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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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成员如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磅先生、财务总监黄天朗先生、董事会秘书林雨斌先生、独立董事王礼贵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46号)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刘磅、贾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2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2,8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5,268.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304,731.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 [2014]第1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000,000.00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6,124,200.00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7,701,711.42元,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房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1号)核准,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苏久信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100%股权,同时向实际控制人刘磅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程朋胜、苏俊锋、吕枫、林雨斌、黄天朗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67,932.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7,493,673.5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5,805,206.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688,467.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 [2015]第11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1,688,467.40元,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久信医疗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款余额情况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00元,已销户。

 3、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00元,已销户。

 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7,701,711.42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43,180,531.77元,使用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4,521,179.65元。

 4、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5,825,911.42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51,304,731.77元,使用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4,521,179.65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688,467.40元,并于2016年6月23日将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70,590.34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

 5、 本次募集资金231,688,467.40元用于支付子公司久信医疗的现金对价及增资款,其中131,688,467.40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100,000,000.00元用于支付增资款。

 (1)支付子公司现金对价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5月5日对外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的规定,用于支付子公司久信医疗的现金对价为129,493,730.00元,而实际支付现金对价为131,688,467.40元,支付重组现金对价较计划增加2,194,737.40元,是由于公司重组报告书中预算的中介费用为1,800.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1,580.52万元,未支付的219.48万元于2016年1月支付了重组现金对价。

 以上情况公司已在2016年4月23日对外公告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进行了说明。

 (2)支付子公司增资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支付增资款100,000,000.00元至子公司久信医疗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度,久信医疗已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并将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757,325.40元转入久信医疗公司基本账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余额1.94元系利息收入,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结论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46号)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刘磅、贾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2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2,8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5,268.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304,731.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 [2014]第1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000,000.00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6,124,200.00元,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7,701,711.42元,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

 (二)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房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1号)核准,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苏久信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100%股权,同时向实际控制人刘磅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程朋胜、苏俊锋、吕枫、林雨斌、黄天朗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67,932.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7,493,673.5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5,805,206.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688,467.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 [2015]第11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1,688,467.40元,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久信医疗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 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款余额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00元,已销户。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00元,已销户。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7,701,711.42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43,180,531.77元,使用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4,521,179.65元。

 2、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5,825,911.42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51,304,731.77元,使用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4,521,179.65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二)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688,467.40元,并于2016年6月23日将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70,590.34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

 2、 本次募集资金231,688,467.40元用于支付子公司久信医疗的现金对价及增资款,其中131,688,467.40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100,000,000.00元用于支付增资款。

 (1)支付子公司现金对价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5月5日对外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的规定,用于支付子公司久信医疗的现金对价为129,493,730.00元,而实际支付现金对价为131,688,467.40元,支付重组现金对价较计划增加2,194,737.40元,是由于公司重组报告书中预算的中介费用为1,800.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1,580.52万元,未支付的219.48万元于2016年1月支付了重组现金对价。

 以上情况公司已在2016年4月23日对外公告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进行了说明。

 (2)支付子公司增资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支付增资款100,000,000.00元至子公司久信医疗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度,久信医疗已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并将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757,325.40元转入久信医疗公司基本账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余额1.94元系利息收入,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六、结论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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