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网址:www.cgws.com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91-7885083
传真:0991-2310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号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406168
传真:029-87406710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533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22 111
网址:www.gsstock.com
(2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31)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层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86583053
传真:028-86583053
客户服务电话:028-95105118
公司网址:http://www.cczq.com
(3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686262
传真:0086-21-53686100-7008或0086-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www.shzq.com
(3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818872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网址: www.kysec.cn
(3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3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朱晓超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4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传真号码:010-85657357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4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北楼)25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8400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4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45)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64788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46)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王巨明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4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48)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林松
联系人:袁艳艳
电话:0592- 3122703
传真: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dkhs.com,
(49)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长征、林凌
电话:010-58170943,010-58170918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5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5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755-88394666
传真:0755-88394677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5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5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 陈攀
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5
网址:www.chtfund.com
(5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75-9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55)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18A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5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晶晶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67525
网址:www.5irich.com
(5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5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5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法定代表人:张欢行
联系人: 李昭琛
电话:010-82244185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6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薛长平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6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2)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63)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姜颖
电话:010-56409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5)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6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6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项晶晶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2号楼701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裴小龙
电话:0371-552131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6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70)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茹、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http://www.jfzinv.com/
(7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电话:18672739925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72)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孙成岩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73)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7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 025-66996699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75)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76)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010-57298634
客服电话:4006236060
传真:010-820558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77)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7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79)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8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81)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291
网址:www.cmiwm.com
(8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 0618 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8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4)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王旋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0
客服电话:4007-999-999
网址:http://jr.tuniu.com
(85)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86)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媛
电话:021-63898952
传真:021-68776977转8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87)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551
传真: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88)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010-65983311
传真: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89)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封路977号1幢B座812室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电话:1590213530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87172
网址: www.998fund.com
(9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于海锋
联系人: 王峰
电话:028-84252474
传真:028-8425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9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 话:0755-82370388-1902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曹竞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朱宏宇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16】1629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7年4月12日机构部函【2017】941号文准予延期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基金同时通过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公开募集。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发售面值发售,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四、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认购费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投资者在认购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投资者认购需全额缴纳认购费用。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
■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
六、认购的具体规定
1、认购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认购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2、认购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4、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认购份额的计算
①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通过某银行网点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0.6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 /(1+0.60%) = 9,940.36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40.36 =59.64元
认购份额 =(9,940.36 + 10)/ 1.00 = 9,950.36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通过某银行网点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得到9,950.36份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通过某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00+10)/1.00=1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通过某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得到10,010.00份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七、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本基金仅对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申购费用,不对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种。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并对持有期限少于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如申购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费为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的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的净值
申购金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计算结果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C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按舍去尾数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即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万元,所对应的申购费率为0.80%。并假定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0元。则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100,000/(1+0.80%)=99,206.35元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99,206.35/1.0620=93,414.64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0元,则可得到93,414.64份。
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万元,假定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0元。则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00,000/1.0160=98,425.1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可得到98,425.19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A 类及C 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A/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 万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6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3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620=10,620.00元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10,620×0.30%=31.86元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10,620-31.86=10,588.14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 万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88.14 元。
3、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出现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七、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适当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①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②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自建债券研究资料库,并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后,进行各券选择。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等形式实施。
③时机策略
ⅰ 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ⅱ 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ⅲ 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
(下转A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