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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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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2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溧阳海吉星3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溧阳海吉星30%股权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溧阳海吉星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转让+代偿债务”的转让方式, 以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为原则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溧阳市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海吉星”)30%股权。若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溧阳海吉星股权。公司将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以2016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对溧阳海吉星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为:溧阳海吉星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4,617.49万元。公司持有的溧阳海吉星3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385.25万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溧阳海吉星提供100万元短期借款额度的议案》。截至挂牌日,公司向溧阳海吉星提供借款金额为30万元。挂牌日后,公司未再向溧阳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

 2017年2月17日,公司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溧阳海吉星30%股权公开挂牌,本次转让采取“股权转让+代偿债务”整体转让方式。本次挂牌转让溧阳海吉星30%股权对应挂牌底价为1,920万元,代偿债务金额为30万元,合计挂牌底价为1,950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最终,郝昀被确认为该项目的受让方,“股权转让+代偿债务”转让的最终成交价格为1,950万元(其中30%股权挂牌价为1920万元,其余30万元为代偿债务款)。

 2017年3月20日,公司和郝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3月22日,公司收到本次“股权转让+代偿债务”合计款项1,950万元。本事项应支付款项已足额支付完毕,溧阳海吉星对公司的债务亦已清偿完毕。

 2017年3月30日,溧阳海吉星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溧阳海吉星股权。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受让方名称:郝昀

 2、受让方性质:境内自然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人民币97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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