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1)。经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6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3),于2017年1月3日、1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4、2017-01-01)。2017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2),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3、2017-01-04、2017-02-01)。2017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5)。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8),2017年3月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1)。2017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4,2017-03-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作进一步蹉商和讨论,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