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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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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053.18万元,总负债为2,302.04万元,所有者权益66,751.14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2.54万元,净利润337.65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240.64万元,总负债为2,391.62万元,所有者权益66,849.02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24万元,净利润14.20万元。

 15、昆明市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市教育投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30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发行人持股10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项目投资,投资开发形成的存量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604.45万元,总负债为300.67万元,所有者权益48,303.78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81万元,净利润-39.85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851.13万元,总负债为633.93万元,所有者权益48,217.20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62万元,净利润-50.73万元。

 16、昆明市创业企业融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创业企业融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3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发行人持股10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小企业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及个人的商业服务和代理活动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73.72万元,总负债为5,768.67万元,所有者权益805.05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9万元,净利润-1,017.46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67.22万元,总负债为6,007.50万元,所有者权益559.72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87.82万元。

 17、昆明阳宗海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阳宗海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3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2,760万元,发行人持股8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委托的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自来水、地下水(地热水)资源经营、给排水和污水处理等水务产业投资与经营、旅游产业投资与经营、弱电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企业股权投资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9,997.81万元,总负债为66,574.03万元,所有者权益103,423.78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16.17万元,净利润2,324.66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4,032.57万元,总负债为90,594.51万元,所有者权益103,438.06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1万元,净利润-1.73万元。

 18、昆明新南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昆明新南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2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9,000万元,发行人持股4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昆明火车新南站东、西广场项目建设及配套商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政府授权的相关产业及项目的开发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183.53万元,总负债为24,715.17万元,所有者权益21,468.35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8.35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6,896.10万元,总负债为95,274.70万元,所有者权益21,621.40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53.06万元。

 19、昆明海口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6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49509.66万元,发行人持股10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按《资质证》核准的范围及时限开展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6,666.76万元,总负债为129,718.68万元,所有者权益46,948.08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43万元,净利润-843.57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32,505.90万元,总负债为186,292.52万元,所有者权益46,213.38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34.70万元。

 20、昆明市富民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昆明市富民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8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51%,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受政府委托进行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经营管理;产业开发;土地开发;矿产资源投资;文化旅游、农业、教育、医疗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106.98万元,总负债为3.42万元,所有者权益5,103.56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56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018.58万元,总负债为5,000.32万元,所有者权益10,018.26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17万元。

 21、昆明产投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产投置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10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房地产经纪与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艺美术品、建筑装饰材料、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自有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07.97万元,总负债为1.99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5.98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98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07.97万元,总负债为1.99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5.98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

 22、云南腾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腾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5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48,109.07万元,发行人持股51%,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仓储、普通货运、集装箱运输、信息配载、货运代办。商贸物流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2,368.47万元,总负债为229,479.60万元,所有者权益112,888.87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5.91万元,净利润-63,181.39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5,080.75万元,总负债为207,065.64万元,所有者权益108,015.10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2.30万元,净利润-1,653.90万元。

 23、昆明售电有限公司

 昆明售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1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5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购销;电力贸易;售电业务;电力输配;电力调度;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营运、安装、维修、改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分布式能源(微电网)规划及建设等。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93.94万元,总负债为-4.18万元,所有者权益4,998.12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万元,净利润-1.88万元。

 24、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7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9,459万元,发行人持股10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造、销售:水力发电成套设备,交、直流、高低压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变压器,输变电设备,高低压电器,自动控制设备,建筑机械,装卸机械,农机农具,食品机械;销售:电工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651.38万元,总负债为47,561.30万元,所有者权益20,090.08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73.50万元,净利润-3,841.72万元。

 25、昆明市无量药谷中药材有限公司

 昆明市无量药谷中药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9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发行人持股5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香料、茶、农作物种植与开发、经营;中药材、农副产品收购与销售等。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74.28万元,总负债为0.48万元,所有者权益4,973.80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万元,净利润-5.63万元。

 (三)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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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昆明市呈贡区泛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195.96 万元,总负债为0.37万元,所有者权益10,195.59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9.11万元,净利润-4,740.57万元

 2、云南齐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97.63万元,总负债为24.97万元,所有者权益1,072.66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6.22万元,净利润-33.81万元。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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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蔡嵘,男,1968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昆明市外经委主任科员、昆明市财政局主任科员、昆明市国资委主任科员及副处长、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剑峰,男,1972年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贷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连照菊,女,1972年出生,硕士,会计师。曾任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纪委委员、财务总监。

 匡良,女,1983年出生,硕士,会计师。曾任昆明轿子雪山交通旅游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昆明市文体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综合部经理、工会副主席。

 管云鸿,男,1968年出生,本科。曾任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秘书、分所总经理。1998年至今在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工作,担任管理合伙人兼云南分所总经理,现任公司外部董事。

 吴笛,女,1972年出生,本科,会计师。曾在云南省棉麻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南亚销售公司工作,1998年至今任职于昆明城康城建房屋经营拆迁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外部董事。

 2、监事

 张顺朝:男, 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昆明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昆明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昆明市国资委第一监事会主席。

 杨顺丽:女,196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1987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财政局科员,昆明市国资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第五监事会、第二监事会专职监事。现任发行人监事、昆明市国资委主任科员、第一监事会专职监事。

 李建军:男, 197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成都军区第二技术侦查局六处四科助理工程师技术13级、12级、11级,成都军区第二技术侦查局五处四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11级,成都军区第二技术侦查局六处一科工程师技术10级、9级,昆明市国资委第一监事会专职监事(主任科员)、昆明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现任昆明市国资委第一监事会正科级专职监事。

 余燕波: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发行人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审计法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资本运营部经理。

 杜伯毅:男,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发行人资产管理部副经理,昆明市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审计法务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蔡嵘,党委书记,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部分。

 李剑峰:总经理,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部分。

 廖云江,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三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市委企业工委干部处副处长、市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副处长、市国资委企业考核分配处处长。现任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连照菊:财务总监,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部分。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成员7人,由发行人股东昆明市委派6人,其余1人为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的任期均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昆明市国资委向发行人委派董事5人,且部分董事、监事在任期届满后未出具继任文件。

 (三)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债券的情况,其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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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张顺朝、监事杨顺丽、李建军为公务员兼职,负责监督发行人的经营与管理情况,但未在发行人处领取报酬,符合《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为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为:受政府委托进行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经营管理;产业开发;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昆明市工业、金融产业引导主体和市场化产业投资主体,公司承担盘活及整合企业国有股权(含金融类企业股权),管理营运国有资产,体现政府引导作用的职能。发行人是昆明市目前唯一的涵盖园区开发、交通旅游、医疗服务、文化传媒、教育产业、金融服务、商业物业开发、高新技术及工业制造等多行业综合性大型产业类实体企业,投资经营的重点业务领域主要为昆明市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

 公司各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按业务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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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9,476.83万元、103,458.69万元和212,348.70万元,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加13,981.86万元,增加15.63%,主要土地一级开发和钢材销售板块营业收入规模增加所致。201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108,890.01万元,增加105.25%,主要土地一级开发、钢材销售和投资收益板块营业收入发生较大幅度增加所致。

 2015年,随着公司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的快速发展与经营板块的丰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67亿元,同比增长96.37%;同期,主营业务成本为16.13亿元,同比增长89.16%。

 从收入构成来看,2015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收入是公司的第一大收入来源,2015年该业务收入为10.50亿元,同比增长271.98%,主要是土地出让(主要是云内动力地块)节奏加快所致,2015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3.39%,较上年增加25.21个百分点;受昆明市房地产和建筑业景气度较低影响,2015年民爆产品销售收入2.83亿元,同比下降25.74%,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4.38%,较上年减少17.95个百分点,主要是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务增长较快、公司新增其他业务板块以及民爆产品销售量下降所致;2015年公司钢材贸易业务收入3.4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7.30%,同比增长42.77%,主要系钢材贸易业务逐渐成熟,下游采购量增加所致;公司业务板块较为丰富,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投资收益、代建管理费收入、医疗服务收入、教育服务收入、传媒服务收入、融资担保收入、公租房运营收入和医疗设备租赁收入等,各板块收入规模均较小,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低;2015年公司新增交易佣金、供水、鲜切花销售、物流运输等业务,减少了公租房运营业务。

 2016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89,780.40万元,其中土地一级开发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24.30%、民爆产品销售占比19.79%、钢材销售占比2.66%、投资收益占比8.46%、交易佣金占比5.89%、其他板块占比39.39%。由于土地一级开发预计在每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因此前三季度该板块所占收入比重较小。2016年度预计土地一级开发板块仍将作为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

 公司各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按业务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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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5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63,374.40万元、86,365.81万元和172,818.37万元,逐年上升。其中,土地一级开发板块2013-2015年营业成本分别为15,202.28万元、25,467.03万元和88,920.12万元,2015年较2014年增幅为249.16%,主要因为发行人新增云内动力地块开发业务所致。民爆产品销售板块2013-2015年营业成本分别为34,427.09万元、34,607.25万元和25,971.19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54.32%、40.07%和15.03%,主要是民爆产品销售量下降所致。钢材销售2013-2015年营业成本分别为4,356.18万元、23,736.94万元和33,921.29万元,呈现一定的波动趋势,主要和当年的销售政策有关。

 2016年1-9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93,390.45万元,其中土地一级开发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23.18%、民爆产品销售占比17.68%、钢材销售占比2.53%、投资收益占比0.00%、交易佣金占比3.18%、其他板块占比53.42%。

 公司各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按业务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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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5年,公司整体毛利率分别为29.17%、16.52%、18.62%,毛利润分别为26,102.43万元、17,092.88万元、39,530.33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毛利率与毛利润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

 土地一级开发板块毛利润也有一定幅度增长,2013-2015年,该板块毛利润分别为2,848.70万元、2,761.01 万元、16,081.34万元,毛利率稳定在9%-15%之间,2015年毛利率由上年的9.78%提升至15.32%,主要是园区出让地收益增加所致。2013-2015年,发行人民爆产品销售板块近三年毛利润分别为3,291.63万元、3,484.49万元、2,315.70万元,有一定减少,由于是政府定价,毛利率较为稳定,维持在7%-9%之间。2013-2015年,投资收益板块毛利润分别为9,115.34万元、3,876.72万元、11,192.04万元,由于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是所投资企业分红所得,因此毛利率为100.00%。其他业务板块2013-2015年毛利润分别为10,815.99万元、6,868.06万元、8,377.70万元。

 2016年1-9月,公司整体毛利润规模为-3,610.05万元,其中土地一级开发板块和民爆产品销售板块毛利润规模分别为-275.24万元和1,255.04万元,占比达到7.62%和-34.77%。从毛利率角度来看,2016年1-9月,公司整体毛利率为-4.02%,较2015年度有所下降。

 1、民爆业务

 发行人的民爆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昆明市特立亚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立亚民爆”)进行,发行人于2011年对特立亚民爆进行股权投资,以94.5%的股权对形成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特立亚民爆是按照云南省政府《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是目前昆明市唯一一家具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经营资格的企业,该公司民爆物品销售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具有昆明市民爆物品销售的完全垄断地位。同时,该公司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负责昆明市行政区的民爆器材运输。

 昆明市特立亚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属于纯贸易企业,盈利模式较为简单,公司本身不涉及产品的生产,只涉及民爆物品的采购和销售。

 2013年全年销售炸药47,603.01吨、雷管1,303.14万发、索类134.95万米,实现销售收入37,718.72万元,同比增长8.13%。2014年全年销售炸药48,245.69吨、雷管1,175.03万发、索类102.00万米,实现销售收入38,091.74万元,同比增长0.99%。2015年全年销售炸药37,621.38吨、雷管680.05万发、索类57.10万米,实现销售收入28,286.89万元。2016年1-9月销售炸药25,486.97吨、雷管471.78万发、索类21.00万米,实现销售收入17,764.22万元。2013-2015年和2016年1-9月,特立亚主要民爆产品采购情况、前五大供应商、前五大客户和销售量明细列示如下:

 表:采购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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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前三大供应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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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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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销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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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公司园区及土地开发业务主要是由本部和子公司云南泰佳鑫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公司本部是昆明市“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计划的实施主体。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0]68号),公司负责市内共计2,195.94亩的旧厂改造项目(“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项目)涉及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企业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发[2011]71号)规定,企业原址经营性用地作为出让用地的,按企业土地经营面积的70%进行搬迁补偿,搬迁补偿为二环路以内500万元/亩、二环至三环之间400万元/亩、三环以外300万元/亩;企业原址经营性用地作为划拨用地的,按照企业土地经营面积的65%进行补偿,搬迁补偿为二环路以内500万元/亩、二环至三环之间400万元/亩、三环以外300万元/亩。

 目前,昆明市区三环以内土地出让价格约900万元/亩,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昆政发[2010]19号),缴入市级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按照确定比例和标准划分为:土地收储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土地储备支出按土地出让收入的45%安排;城市建设支出也按土地出让收入的45%安排,其中安排40%用于市级投融资公司承担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余的5%返还四区一县,用于当地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述政策有效保障了公司土地开发支出、管理费及投资收益的足额返还。除了土地出让金用于“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项目资金平衡外,公司还将通过股权收益、股权转让以及政府补贴等形式平衡资金。

 公司与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签订了开发整理委托合同,之后公司负责投资并进行征地拆迁、整理、五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公司完成相关土地开发之后,由政府审计部门核定成本,并将土地交予土储中心收储,土储中心随后将土地进行挂牌拍卖,卖得价款用于补偿公司一级开发成本后,给予公司年化16%的资金成本补偿和3%的开发管理费。公司将所有返还款项计入收入,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在收到回款后即确认收入。

 从资金平衡情况看,公司园区土地开发成本及收益主要以现金方式返还,2015年公司土地一级开发回款和园区开发回款较上年均大幅提升,分别为5.66亿元和4.84亿元,主要系云内动力地块项目完成收储、加快出让所致。受公司对土地开发进度与园区开发进度放缓规划影响,2015年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与园区开发投资较上年均有所下降,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园区开发投资和回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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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在开展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时,当支出与该业务相关资金时,在资产负债表上减少货币资金,增加存货——开发成本,当项目开发完成后,收到销售收入,则在损益表中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资产负债表中存货—开发成本相应减少,货币资金增加。

 (1)昆明市企业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政发(2010)68号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二款的要求,对于涉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其中昆明市“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统一由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具体流程为:

 ①属地土地储备中心将昆明市“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项目所涉及的待开发土地授权委托给发行人进行开发,发行人作为该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发行人仅对项目土地进行受托开发,所涉及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发行人。

 ②发行人垫付开发费用对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进行市政配套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发行人将土地交回属地土地储备中心。

 ③属地土地储备中心在二级市场进行土地的招拍挂出售,土地出让收入划入属地财政局。

 ④属地财政局再将土地开发成本连同投资回报一同划回给发行人。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4号),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成本由市审计部门按照《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予以审计认定。审计认定结果作为确定、核拨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成本的依据。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0】68号),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组织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一按照审计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16%给予投资回报,并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5号),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受托实施土地储备的,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在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土地储备支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国有投资公司拨付相关费用。

 发行人作为昆明市政府授权的企业异地搬迁技改原址土地一级开发主体,2013年至2015年,发行人将按照“全面启动、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昆明市主城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24块土地的一级开发。项目预计收益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0】68号)的规定,按审计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16%获得投资回报。具体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016年1-9月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业务项目明细

 单位: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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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市县(区)合作进行的土地开发

 发行人与市县(区)合作进行的土地开发的盈利模式与昆明市企业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的一致,即依照昆明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首先,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4号),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成本由市审计部门按照《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予以审计认定。审计认定结果作为确定、核拨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成本的依据。

 其次,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10】68号),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组织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一按照审计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16%给予投资回报,并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最后,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支出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5号),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受托实施土地储备的,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在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土地储备支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国有投资公司拨付相关费用。

 发行人除了在昆明市根据工业发展要求进行企业技改项目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外,还与昆明市禄劝县政府合作成立了昆明泛亚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迎春里、小辑麻片区2个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土地面积1,122.42亩,项目总投资33,263.41万元,截至2016年9月已累计投入21,529.47万元。

 表:2016年1-9月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业务项目明细

 单位: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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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迎春里片区土地一级开发

 项目征地面积853.77亩(包括禄大路),其中:预留安置用地215.34亩;北街一组、英子龙、禄大路及昆禄路拆迁异地安置用地94.41亩;政府以划拨或出卖方式出让用地208.52亩(其中:二级客运站30亩,忠爱医院50亩,信昌房地产95.46亩,检察院10亩,华润燃气站4.1亩,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抢险抢修基地5.96亩,廉租房13亩);市政道路用地(含禄大路)221.84亩。可供出让用地约113.66亩,现已具备供地条件的有65亩,因政府未确定土地出让价格,致使土地一直无法进行公开出让。截止2016年12月,泛亚城乡公司在迎春里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23,537.05万元,政府已返还开发成本11,249万元。

 ②小辑麻片区土地一级开发

 征地面积268.65亩,2013年完成征地、报批、三通一平等一级开发内容。2014年10月,禄劝县国土资源局将该地块出让。2014年11月,昆明泛亚城乡公司报请县审计局开展了土地开发成本审计认定该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为7,153.32万元截止2016年12月,已返还成本为7,000.00万元。

 3、股权投资收益业务

 (1)股权投资业务总体情况

 从投资形成的方式上,发行人的股权投资业务分为三大类,具体为:

 ①通过资产业务转移取得的投资

 根据昆国资发(2010)105号文《关于土投公司、交投公司、产投公司、国资公司有关资产业务划转的通知》,将国资公司持有的24项企业股权和国资公司14项经营性房产划转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就包括每年为公司带来大量利润的优质资产,例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1,513,947股、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893,440股、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5,691,900股,昆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000,000股、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2,100,796股、昆明旅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46,181,100股,此外,昆明市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市创业企业融资服务公司、昆明市特立亚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3家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也来自此次资产转移。对于此部分投资,占比比较小的如银行股份等,发行人仅参与每年的利润分配,并不参与经营,对于股份占比100%或形成绝对控股的公司,发行人已逐渐参与到企业的实际经营中,并从财务上实现了合并,直接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由于公司参股企业众多,剩余部分中小企业,发行人尚未实际参与经营,但随着业务的发展,发行人将挑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培养,逐步实现全面经营。

 ②通过设立取得投资

 发行人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时根据昆明市各行业发展状况,近年来通过设立新公司的方式进行了大量投资,例如已纳入合并报表的昆明唯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滇池泛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信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西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上公司涉及园区建设、创业投资、传媒、旅游、土地一级开发及房地产等行业,由于新成立的公司大多处于经营初期,投资项目尚在初级阶段,尚未形成回报,但随着项目周期的推进,可以预见良好的投资回报。

 ③通过参股取得投资

 发行人通过参股的形式投资到已经设立的公司,该部分公司经营情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发行人由此获得了优良资产,形成了发行人良好的利润来源,参股的公司如:玉溪市商业银行、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宽频科技有限公司均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玉溪市商业银行于2013年增资扩股23,000万股,发行人参股6,000万股,入股后发行人持股比例占8.6%;发行人出资上市公司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竞拍及收购,截止目前,共计收购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78.54万股。

 发行人作为昆明市工业、金融产业引导主体和市场化产业投资主体,负责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盘活及整合企业国有股权(含金融类企业股权),具有管理营运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

 公司通过投资云南及昆明本地富有较高回报的企业股权实现保值增值,并为云南省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小型特色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获取金融服务收益。2015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9.78亿元,全部以成本法计量。2015年公司投资收益为1.12亿元。同比增长188.70%,主要系收到投资企业股权分红增多所致,其中主要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1亿元分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亿元分红和玉溪市商业银行0.19亿元分红。

 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主要投资方向集中于云南省内的金融企业和工商企业等。但部分投资企业已出现亏损,对公司投资业务形成一定的影响。

 总体看,公司投资业务的稳定发展,对公司的业绩规模形成一定的支撑作用。但考虑到未来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投资业务收入规模存在波动风险。

 (2)股权投资业务盈利模式

 股权投资业务的利润主要来自于两个部分,首先,发行人通过资产划转或设立子公司取得的投资,该部分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自身的经营产生收入和利润,并入发行人的合并报表;另外,发行人通过资产划转和参股取得的投资,盈利多以分红的形式体现在发行人的“投资收益”科目。发行人2013年-2015年、2016年1-9月分别实现投资收益9,115.34万元、3,876.72万元、11,192.04万元和7,593.93万元,发行人一直以来投资步伐稳健,形成了大量的优质资产,能够持续地为公司创造利润。

 (3)股权投资的操作模式和会计处理方式

 ①对子公司的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包括: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②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即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在初始确认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调整;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其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公司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发行人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应按照发行人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和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发行人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该交易所转让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执行。

 4、钢材销售

 特立亚为扩大业务规模,开展钢材贸易业务,该业务主要是公司通过自有渠道获得昆明市辖区内工程建设信息并获得供货资格后,采购建筑用钢材并进行销售。随着钢材贸易业务的成熟发展,对公司收入规模形成一定的补充作用,但盈利能力不强。

 2013年开始,发行人为扩大经营规模,新增钢材贸易。2013年-2016年1-9月发行人分别实现钢材销售收入4,386.95万元、23,839.54万元、34,034.72万元、2,390.00万元,其中2015年比2014年同比增42.77%,公司在此业务上的毛利率较低且由上年的0.43%进一步下降至0.33%。

 (1)定价方式

 采购方面:通过对市场代理商、经销商进行价格比较后择优购买。销售方面: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及后期的价格趋势,与下游客户进行谈判,在考虑采购成本的原则下,确定合同价格,以合同价格结算。下游合作企业均为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实力较强,信用较高。

 (2)结算方式

 钢材贸易业务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先款后货、现款现货、供货后3个月付清货款的方式进行结算,结算以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表:2015年发行人钢材贸易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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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016年1-9月发行人钢材贸易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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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015年发行人钢材贸易主要销售客户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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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016年1-9月发行人钢材贸易主要销售客户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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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交易佣金

 2015年以来,发行人子公司锦苑花卉在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中心参与拍卖交易获得交易佣金形成此部分板块收入。2015年、2016年1-9月的交易佣金收入分别为4,767.53万元、5,289.85万元,交易佣金成本分别为3,317.42万元、2,969.02万元。

 在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及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ITC)的大力支持下,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于2002年12月20日建成并投入运营。该中心现拥有2万多平方米的交易场馆,300个交易席位,3个交易大钟及相关配套措施。目前,该中心鲜切花的日交易量已打90多万支,已有种植商会员8000多人和来自全国各地的购买商1400人。从交易产品结构来看,已形成了以玫瑰、非洲菊、满天星、康乃馨为主,其他一百多个品种为辅的花卉交易产品群,现玫瑰每天的交易量已占到全省玫瑰日上市量的60%。

 6、其他业务板块

 除上述几个主要板块外,发行人在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交通旅游、医疗服务、文化传媒、体育产业和教育服务等具有政府指向性领域的经营管理业务,该板块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收入、教育服务收入、鲜切花销售收入、租赁收入、物流运输收入、代建管理费收入、供水收入等。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前景

 1、民爆行业现状及前景

 民爆行业产品需求与一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而基础设施建设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宏观经济的发展阶段和所处周期。201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7.67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增速创近几年新低;2015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55.16万亿元,同比增长10.00%,较上年减少5.70个百分点,增速有所放缓。2015年,全国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8.62万亿元,同比增长15.90%,较上年增速大幅下降9.50个百分点。受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影响,2015年,全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累计完成投资13.13万亿元,同比累计增长了17.29%,增速较上年下降1.18个百分点。

 2014年,民爆器材销售企业累计完成民爆器材购进总额248.36亿元,同比下降9.83%,累计完成民爆器材销售总额299.65亿元,同比下降9.89%;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7.48亿元,同比下降9.68%,比2013年回落约2个百分点。2014年,民爆器材销售企业累计购进、销售工业炸药分别为280.94万吨、280.96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1.60%和11.81%;累计购进、销售工业雷管11.81亿发和11.83亿发,同比分别下降17.16%和18.06%。随着现场混装作业的推广,销售公司购销的民爆器材总量也在逐年下降,2014年销售公司购进炸药总量约占生产企业销售总量的65%,购销比例比2013年下降7个百分点。

 从行业上游来看,民爆行业的上游行业是基础化工原料生产行业及石油化工行业,工业炸药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是硝酸铵,占原材料成本的60%以上。硝酸铵有三种用途:主要用作民爆器材中工业炸药的原料,占硝酸铵总消费量的64%;二是改性或加工成复合肥用作农用化肥,占总消费量约26%;三是出口,约占总需求的6%~8%。我国硝酸铵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十名硝酸铵生产企业占据行业50%以上的份额,国内主要的硝酸铵生产企业规模都在10万吨以上。硝酸铵属于大宗化学原料,国内生产厂家产能分布广泛,市场供应充足。从硝酸铵的价格变化来看,2012年以来,由于整体经济呈放缓趋势,导致下游民爆产品对硝酸铵的需求减弱,同时硝酸铵的另一下游化肥产量增速也出现放缓,导致硝酸铵价格一路下滑,从2015年初的1,559元/吨下滑至2015年末的1,541元/吨,价格下跌1.14%。

 民用爆破产品广泛用于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民爆器材80%以上用于煤炭、金属和非金属三类矿山的开采,这三类矿石开采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民爆器材的销售和流向。2014年度,其工业炸药用量占比82.2%,其中金属矿石用量最大,约占炸药总用量的29.3%,其次为煤矿开采和非金属矿山,分别约占炸药总量的27.2%和25.7%;其工业雷管用量占比75.9%;其中煤炭开采用量最大,约占炸药总用量的34.8%,其次为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山,分别约占炸药总量的25.7%和15.4%。民爆器材用于铁路道路、水利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炸药量,仅占7%左右。

 行业前景方面,民爆器材行业在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十三五”规划,期间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铁营业里程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3万公里,实现城乡宽带网络全覆盖。把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创新保障房投融资机制和土地使用政策,更多吸引社会资金,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约1亿人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和城中村加快改造。此外,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脚步,在“十三五”时期重点向中西部倾斜;发挥中西部地区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鼓励东部产业园区在中西部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以“业”兴“城”,做大做强中西部中小城市和县城,提升人口承载能力,促进约1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逐步减少大规模人口“候鸟式”迁徙。整体看,“十三五”规划系列动作为民爆器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总体看,民爆行业同宏观经济增速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呈现正相关关系,行业政策导向加速行业整合,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优势企业具备更好的发展机会。

 2、土地整理及园区建设行业情况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背景下,国家级开发区的审批更为审慎,2014年新获批国家级开发区共9家,增长率仅2.8%。2015年,新获批国家级开发区达到31家,增长率为9.3%。截至2015年底,国家级高新区共145家,国家级经开区共219家。

 近两年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增速放缓,但在国民经济中仍处于主体地位。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国家级开发区GDP增速明显放缓,其中国家级高新区GDP增速从2011年的28.1%平缓下滑到2015年的15%,国家级经开区GDP增速则从2011年的51.9%急剧下滑到2015年的9%。根据国家级开发区历史增速情况及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赛迪方略预测未来国家级高新区GDP平均增速在10%左右,国家级经开区平均增速在7%左右。

 但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看,国家级开发区仍处于主体地位。2015年,国家级开发区经济规模持续扩张、占全国GDP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2015年国家级开发区经济整体规模预计达到17万亿元,占全国GDP比重达到25%。

 政策方面,为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及园区产业结构升级,以及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的使用,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均密集出台文件。在中央层面政策立意体现为规划条件、融资模式、规范税收等各方面多管齐下。此外,各地开发区也出台多项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全国各园区、开发区的快速发展。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旨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指导四众规范发展,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高新区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中关村示范工程(2015—2020年)》,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示范引领作用等一系列动作。总体看,近年来,国家通过出台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等政策支持和带动园区的快速发展,园区开发行业政策环境良好。

 行业前景方面,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进入中高速增长的转型发展时期,国家开发区实现平稳增长。未来随着“互联网+”、“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开发区将不断出现智慧园区、中外合作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区、“区中园”等新业态和新模式。2016年国家开发区的主要发展趋势为:

 (1)在供给侧改革深化推进的背景下,国家开发区面临“三高一新”的挑战。2016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供给侧改革将出实招,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发展重点。在创新驱动引领下,以“三高一新”(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将为国家级开发区新崛起、再创业注入强劲动力和无限活力。国家级高新区以创新驱动为核心,高技术产业比重将进一步提高,技术收入不断增加;国家级经开区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产业发展将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倾斜,协调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2)“互联网+”上升国家战略,智慧园区试点大力推进,智慧化是园区升级发展的加速引擎,随着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智慧园区将迎来全新的建设热潮,尤其是可以形成关联紧密的产业生态关系的专业型园区将成为可能性最大的落点。

 (3)PPP模式加速推广应用,国家开发区投资主体将呈现多元化,随着混合所有制、金融体制改革、公私合营模式(PPP)的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将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社会资本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将大幅提升。

 总体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伴随着“互联网+”、“一带一路”等战略的不断推进,园区开发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3、发行人所属区域的经济情况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委省政府紧跟党的政策,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发挥“桥头堡”独特区位优势及先天资源禀赋,积极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加强改革创新,在2016年前3季度实现生产总值(GDP)9536.94亿元,同比增长7.6%,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14位。

 2015年,昆明市生产总值3970亿元,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7位,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8.9%;GDP总量不大,仅为广州的22%,成都的37%,西安的68%;增速8%,排全国省会城市第21位,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辖内GDP总量排名前6位的分别为:五华区、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安宁市、呈贡区。2016年1-9月,昆明市地区生产总值2,933.15亿元,同比增速7.5%。

 2015年,昆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22亿元,比上年增长5.1%,占比全省公共预算收入的27.8%;其中税收收入399.68亿元,增长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51亿元,增长3.7%,占比全省公共预算支出的13.06%。2016年1月-9月,昆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33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271.65亿元,同比增长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05亿元,同比增长20.4%。

 从收入水平看,2014年~2016年9月末,昆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GDP分别为12.87%、12.65%、11.84%。对比全国整体水平,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财政收支情况、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GDP为12.26%,昆明市该项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昆明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是昆明市目前唯一的涵盖交通旅游、医疗服务、文化传媒、教育产业、金融服务、商业物业开发、高新技术及工业制造等多行业综合性大型产业类实体企业,其投资经营的重点业务领域包括旅游开发、医疗服务、文化传媒、体育产业、教育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等昆明市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发行人制订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成长为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互支持的大型产业控股集团,成为昆明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发行人的产业投资项目分属不同的产业领域,且公司将继续扩大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投资规模。目前从事的业务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在现有的政策条件下将努力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制定出相应的发展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动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所涉足的旅游、文化等业务板块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昆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变化趋势也会对发行人下属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业务涉及多个板块,利润来源相对分散,经济周期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大小、时间先后有所差别,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并平滑了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重视对经济形势的研究,制定了合理的发展规划,并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可抵御经济周期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整体发展的基本运作思路是以优势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以优势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以优势资金向优势资产集中,加大资产整合力度。同时,公司确保在资金、人才、管理方面做好相应准备,强化风险管理模式,依法参与各子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实现各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规避多元化的经营风险。

 未来,公司将围绕助力园区建设、加强产业引导工作主题,不断发展完善工业、金融、土地和社会服务四大板块的产业链,引导和培育工业、园区建设、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医疗、教育、信息及高新技术、创业创新投资引导等产业发展;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率;不断推动公司由资源优势型向资本优势型转变,促进公司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具体路径为:1)突出工业主线,助力园区建设。加强与昆明工业园区的合作,充分挖掘园区优质资源及开发潜力,通过股权整合、直接投资等途径将园区土地、特许经营权等优质资源注入公司,增强公司融资能力,为工业园区的发展提供融资支持。2)加强金融投资,引导产业发展。3)加强互利合作,推进土地开发。4)加强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5)继续加强融资工作。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研究,结合推进私募债、中票、短融、企业债等降低融资成本,努力谋求资源、资产价值的最大化,采取“多元化融资、多头借款”的办法筹集资金,力求资金来源及融资方式多样化、融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公司项目建设步伐。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至2015年以及2016年1-9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2013年度至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审亚泰审[2014]020060号、中审亚泰审[2015]020067号和众环审字(2016)1606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16年1-9月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注:2012-2013年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科目“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2014-2015年流动资产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本质无区别。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截至 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25家,情况如下:

 ■

 注:本公司2014年新设投资成立昆明新南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0%股权,但属于第一大股东,能对昆明新南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形成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3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昆明泛亚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因是2012年度本公司按照国资委的文件合并泛亚文化投资公司,2013年度本公司对该公司没有重大影响,2013年度该公司已属于国资委直管,故本年未纳入合并。

 (下转A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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