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业、农产品交易市场两大类业务。公司百货零售业包括百货、家电、超市连锁、电子商务等细分业态。公司百货、家电、超市三业态共有181家实体经营门店,均占据安徽省多个城市的核心商圈、次商圈的有利位置,作为安徽区域市场的零售龙头企业,公司已经初步构建形成立足省会、辐射全省的连锁网络体系。公司农产品交易市场业务主要通过旗下控股子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由周谷堆农批市场投资建设的周谷堆(大兴)新市场于2015年6月底完成主体交易区建设并顺利完成老市场搬迁与开业运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为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重点支持的全国定点市场之一,经国家统计局经贸司和中国商业联合会认定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排名第七位。目前,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旗下各门店的商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73,583.84万元,同比下降0.3%,其中各业态销售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含家电)营业收入占比66.54%,超市业态营业收入占比28.86%,农产品交易市场营业收入占比2.4%,房地产营业收入占比2.2%。营业收入的微降主要还是由于受整体经济环境、消费不振以及相关政策的持续影响,此外竞争加剧、租金高企、互联网零售和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也对公司以及行业的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百货营业收入的微降,从品类来说,主要是由于黄金珠宝品类(在公司销售占比中较大)受制于国际金价持续波动影响,销售整体下滑较明显。
2.主要经营模式
⑴公司百货零售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销、经销和物业出租,公司目前采用联销方式经营所涉及的商品品类主要有:男女服装、饰品、珠宝、钟表眼镜、鞋帽、箱包、床上用品、部分化妆品等。目前采用经销模式经营的商品主要为烟酒、化妆品、黄金珠宝及其他著名品牌商品。物业出租是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的租赁经营,其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合百货门店零售业务,满足顾客其他消费需求的服务补充,例如银行、通信、餐厅、快餐店、娱乐项目等;另一类以百货公司为主营业态,运用购物中心理念,按公司统一规划租赁给其他品牌供应商或代理商用于商品零售服务,以满足各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此外,还包括广告位租赁等。
⑵公司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摊位出租、交易佣金。摊位出租是传统交易市场的主要经营模式,即在各类商品批发区域内,公司根据各租户租赁的摊位面积每年收取固定的租金收入。交易佣金即根据买卖双方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量或交易额按一定比例收取相应的的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所处行业地位:
零售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之一,也是我国第三产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内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逐年提高,行业总体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但在经历了高速的成长期后,零售业增长开始趋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年均增速由2010年的18.33%降至2016年10.4%。2016年,全球经济仍处于复苏阶段,我国经济则处于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下的新常态。尽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进一步放缓,但随着消费者消费信心的持续改善,消费潜力将会进一步释放,未来消费仍是提升经济的拉动力。零售企业积极转型,有望在未来迎来触底回暖的新局面。在业态方面,购物中心、社区购物中心和便利店具有较强的抵御电商的能力,同时又适应了消费需求的升级和转变,因而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态势。随着电商行业的不断规范、理性发展,以及实体企业纷纷涉足电商业态,零售市场双线竞争格局正向双线融合发展转变。借助互联网技术的有效应用,零售行业发展的商业模式也在做出积极有效的转型,同时行业发展也在逐步回归商业本质,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特色化的消费需求及不断延伸的服务内涵,是行业阶段性发展的趋势。百货零售业面对的是终端消费市场,周期性较弱,需求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消费者预期等消费影响,具体商品需求受季节及节假日等周期性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位列中国零售企业百强第15位、中国连锁业百强第39位,中国企业500强第331位,安徽企业百强第9位,合肥企业50强第3位。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安徽省政府质量奖”、“CCFA零售创新奖”、“2016连锁业优秀全渠道创新奖”、“最具竞争力全渠道连锁企业”、“安徽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合肥最具影响力品牌”等众多省市荣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国内宏观经济下行企稳,结构性改革渐趋深入,“三期叠加”现象为市场环境增加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消费需求增速放缓,行业进入深化调整阶段,平台载体与消费渠道创新成为了行业发展的新型驱动力,在当前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按照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方针,以实施十三五“六大战略”为指导,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先,围绕补短板、降成本、去库存、增效益,以调结构促转型、以改革促升级、以创新促发展,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全力提质增效。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3,583.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3%;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28,347.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0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25,27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78%。报告期,公司重点做好如下方面工作:
1、以结构改革夯基础。报告期,公司深入践行转型升级的发展主线,着力推动各板块结构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三自”商品开发。在消费品连锁板块中,深度挖掘供应链空间,百货业加快联营向自营、直营模式的转变,自营黄金珠宝、自营女装实现品类新突破,自创品牌合百珠宝新增镶嵌品类,全年销售良好,自营女装悦莱迪销售增速显著,实现销售增长228.79%;合家福超市全年“三自”商品销售同比增长15.98%,生鲜自营全年销售增幅13.56%;百大电器实现所有产品全面送装一体化;合鑫公司实现香水业务全部自营,并在广德百大实现首家美妆集合柜和杂货集合柜落柜。公司在商品的开发和掌控力上不断增强,自营能力与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优化商业模式。消费群体与消费行为的不断变化,要求公司必须要紧跟市场形势,转变思想观念,有效探索形成契合消费者需求的商业模式。社区购物中心作为公司着力开发的新型业态,百货+超市这一模式的可行性已在区域市场得到了初步的认可,公司的蚌埠禹会店、合家福高新店、马鞍山路店、六安恒生阳光城等门店报告期内效益良好,为公司社区商业新模式的拓展奠定了基础。百货店购物中心化进程持续推进,蚌百名品中心、滨湖百大、港汇百大等实现单体百货店向购物中心多元化的转型,聚客能力增强,销售增幅明显。三是持续加快农产品板块的提档升级。在农产品流通板块,周谷堆大兴新市场“一卡通”基础平台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实现肉食、蔬菜客户资金池与建行客户资金池的互联互通;成功上线蔬菜稽核系统,新市场沿街餐饮配套服务展开运营,通过技术、营销、服务创新不断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提档升级。宿州百大首次引入活羊交易,目前已成为省内规模最大的活羊集散地。合家康公司自营配送业务与直采规模持续扩大,不断加大社会配送范围,目前已包含64家单位、134个配送网点,同时,着力提升粗加工和深加工能力,努力打造成为服务消费者的“中央大厨房”。
2、以创新驱动谋未来。公司在内外贸结合、线上线下融合以及管理模式创新上取得一系列新突破。一是引入新型业态,全渠道组合迈出新步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安徽空港百大启明星跨境电商有限公司,引入跨境电商业务,成立“百大易购”跨境线下直销中心,并同步上线手机APP,跨境电商O2O模式正式落地,为公司进一步开发零售新模式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全渠道开发领域实现新突破,公司全渠道APP开发不断推进,百大E卡支付,微信营销管理等继续深入推进,始终保持对新型渠道的敏感性,移动消费方式、线上线下系统、数据收集分析等新型商业模式初现成效。二是内外贸结合成果凸显。合家福超市通过全球跨境购贸易项目与众筹平台,拓展进口商品渠道,百大易商城、百大易购开拓澳洲商品进口业务,引入德国馆等新平台;周谷堆公司完成水果进境口岸的建设并投入运营,空港百大全年进口贸易额超100万美元。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商品和进口商品的自采自营能力持续加强,对优化公司整体商品结构、增强特色竞争力起到显著作用。三是强化金融类金融领域投资,开发新的盈利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业发展,充分发挥现金流充沛优势,积极投资金融类金融领域,实现资产与盈利配置的多元化。继续深化布局供应链金融领域,参股的华融消费金融公司于报告期内正式挂牌营业,继续深化与小贷公司的业务合作,服务上下游供应链需求;抢滩支付端金融,公司出资1673万元完成了对城市通卡公司的增资扩股,持股比例10.77%,为公司下一步占据支付领域,开拓客户资源,开发电商服务,积累消费大数据打下良好的基础;合家福公司追加3000万元资金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推进公司增加证券投资额度,发掘现金流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各类投资及理财收益超过1500万元,盈利模式升级已初现成效。
3、以质量控制保效益。公司紧密围绕建设质量效益型企业的发展目标,围绕降成本、去库存、增效益,认真排查诊断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牢固业务基础,发掘潜在效益。一是成本控制成效显现。在零售业务方面,合家福超市强化成本与利润核算,着力提升基层核算点的盈利创效能力,百货业态紧抓品牌扣点率,以高业绩品牌为重点目标,确保毛利水平;在外部成本费用控制方面,通过机构精简、工程成本控制前移、集中管理把控设备采购、强化能耗费用控制等手段,进一步降低各类成本费用。二是通过去库存,盘活商品精细化管理。合家福超市加强周转率与不动销商品财务考核,上线扫码券系统管控,规范库存周转标准,做好清仓查库;百货业通过货品调拨等方式,加大商品管控力度;百大电器通过大营运体系和定期营销手段,消化滞销与超期库存商品;合鑫公司实施库存分类管理,积极运用T+系统,精准下单,多渠道消化库存;周谷堆大兴置业公司加快商铺销售,并将周谷堆老市场部分闲置交易区土地出租使用,盘活现有资源。三是实现营销的低费高效,加强营销费用制度管控,实现公司对营销活动的统一预算和审批管理,通过与约车平台、景区、银行、快递等外部机构的合作,最大限度争取外部营销资源支持,强化与消费者有效互动,实现精准营销和公司形象塑造。四是以项目质量为先,稳健推进落实发展规划,报告期内,广德百大购物中心顺利开业,合家福超市顺应市场规律,转变发展方式,除租赁、购买物业等方式外,首次采取供货合作模式,滨湖心悦城项目完成结构封顶,柏堰科技园项目进入内装阶段,周谷堆大兴物流园剩余地块、大兴置业沿街商铺、蚌埠百大易商通智能物流园项目按计划扎实推进中。
4、以团队优化蓄内功。公司以“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企业管理机制,改革强化人才团队建设,构筑起具备高度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员工团队与企业文化。一是紧抓“双创”活动主线,从“创效益、悦服务、提能力”入手,强化质量体系建设,优化服务等级标准,持续开展心悦、阿福“四送二进”活动,公益“爱心送考、爱心苹果义卖”活动,增强服务品牌推广力度;开展岗位业务知识轮训、管理技术岗跨岗实践等活动,提升员工“四个能力”;紧抓安全生产活动,确保汛期正常经营与应急保障。二是积极培育适宜人才成长,彰显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企业文化,召开第七届职工运动会,各项职工文体活动蓬勃开展;持续开展关爱困难职工爱心活动,利用互助互济基金、节日走访慰问等方式,为公司职工送去温暖,展现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风貌,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成效,不断提升企业软实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 浩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7—1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浩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 重要事项等有关章节。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39,759,801.0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任意盈余公积金共71,927,940.3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86,798,543.86元,减去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93,586,10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1,044,300.5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9,884,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红利116,982,630元,结余的544,061,670.59元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2016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2017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的需要,以及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拟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设置。有关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3月)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二、三、四、六、八尚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
1、议事规则原文: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修订为:第四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的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2、议事规则原文:第十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修订为:第十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现第一款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二个月内完成补选。
3、议事规则原文:第十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二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四人,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修订为:第十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不超过二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不超过二人,独立董事四人,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议事规则原文: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四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除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受其他董事的控制和影响;
(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修订为: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四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除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受其他董事的控制和影响;
(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同时,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5、议事规则原文:第四十一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独立董事的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修订为:第四十一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独立董事的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6、议事规则原文:第四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对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件;
(六)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股东利益的事项;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修订为:第四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九)对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件;
(十)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股东利益的事项;
(十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二、新增条款
在第三章第十五条后,增加条款:
第十六条 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董事会拟做出决策前应提交公司党委进行讨论研究,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程序交董事会进行决策。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议事规则作出上述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7—17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 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5:00至2017年4月27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9 号金座A2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列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后生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4日、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9 号金座A2405室证券事务部。
4.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6.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9号金座A2405室 邮政编码:230088
联 系 人:杨志春、李晓波
电话:(0551)65771035、65771037
传真:(0551)6577100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7”,投票简称为“合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7-1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龚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充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上议案一、二、三尚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7—1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的需要,以及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设置。
一、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的主要变化情况
根据经营管理要求对有关部门名称和职责进行了新设、拆分和调整合并,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设“行政管理中心”,取消原“总经理办公室”部门名称设置,扩大办公室其原有业务及管理职能,增强其行政服务职能。主要负责公司各类资质荣誉的申请,负责与相关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等的接口工作,管理公司印鉴及公文、档案、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原“证券发展部”拆分为“证券事务部”和“规划发展部”。证券事务部职能主要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推动与实施公司的各项资本运作,筹备三会并准备、提交与保管三会文件,上市公司定期及临时报告等的草拟、编制及披露,制定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证券相关事宜。规划发展部职能主要为:负责公司战略环境的分析,具体行动计划等;选择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及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参与公司各类合作项目的论证、总体规划、方案策划、沟通谈判、协调实施过程,提供专业的意见,供经营管理层决策参考。
(三)将“法务”业务合并至“审计部”,“审计部”调整为“审计与法务部”。工作核心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查、评估,对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收支及经营活动实施审计监督。为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专业的法律事务服务管理、审核公司的合同,处理公司诉讼、仲裁及其它等法律纠纷。
(四)新设“百大商学院”,工作核心包括:制定各级员工培训和培养计划,组织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工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管控职能,并对现有总部职能与经营的业务链条再次进行了合理规划和完善,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组织架构需要。
二、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