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00 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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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为一家集剃须刀及个人护理电器、家居生活电器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已成为国内个人护理电器行业的领导品牌。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毛球修剪器、女士剃毛器、理发器、烫发器、鼻毛修剪器、电熨斗、挂烫机、智能扫地机等,主要功能为帮助个人完成日常生活及形象护理。公司现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个人护理电器产品体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公司以“研发设计”和“品牌运营”为核心竞争力,凭借前沿的产品设计理念、优良的产品质量、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在个人护理电器领域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分析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负责与采购有关的供应商开发、采购价格谈判、采购计划制定、日常采购管理、供应链安全管理、供应商评审和管理等工作。公司采购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采购两类。
公司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原则,无论是公司的自有工厂,还是外包厂家,主要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采购业务均由公司统一管理协调,由公司总部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统一商谈采购价格。凭借公司的规模效应,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得以增强,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在具体采购时,由公司的自有工厂和外包厂家根据各自生产计划,按照公司确定的价格、技术及质量标准向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各自独立支付货款,独立组织物流和生产。大部分供应商,公司能够取得信用账期。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与外包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为了引导产业链的专业化分工,增强产品供应能力,以及专注于提升研发设计、品牌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在对每款产品建立起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时标准后,转由外包厂家生产。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新技术产品及高端产品。
公司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在采购环节,每个型号的产品均由公司总部统一指定相应的原材料供应商,并要求生产厂家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严格的来料检验;在生产环节,公司质检部门和技术部门在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对生产厂家进行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管理,以保证生产过程的效率和质量;成品出厂前,生产厂家根据本公司的技术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成品入库前,公司质控部按照公司制定的检验标准和规范程序进行严格的来货检验,以确保产品的最终质量合格。
3、营销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辅以少量直营,已构建了以商超终端、电器连锁、批发分销、电子商务、礼品团购等相结合的立体式营销渠道,实现了对各市场的全面覆盖,提高了产品销售的渗透力。报告期内,公司的直营渠道主要通过飞科商城、京东自营进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发展了587家经销商。
(三)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小家电行业市场规模发展潜力较大,综观中国技术电子类产品整体发展情况(品类涵盖:手机通信、IT类产品、白色大家电、小家电、黑色家电、影像类产品),小家电产品的市场规模增速名列前茅,远高于其他成熟品类。从市场绝对容量来看,国内小家电市场规模超过千亿元,占比已经达到12%左右,但考虑到国内居民家庭拥有小家电的数量仍旧较低,因此相对于其他产品大类而言,市场容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从行业增长速度来看,中国小家电市场规模增速领先全球。根据捷孚凯(GfK全球)小家电零售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16年,全球整体小家电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在3%至5%。而中国小家电市场增速则远高于全球,根据中国家电网的数据,2015-2020年小家电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12.94%。就细分行业而言,我国个人护理小家电不断进行产品与模式的创新,取得了高于小家电市场的发展增速,预计2015-2020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5.50%。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电子报》、《中国家电网》等)
(四)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为国内个人护理电器行业的领导品牌,近几年,公司的电动剃须刀、电吹风销量位居国内市场前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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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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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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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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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聚焦研发创新,优化培育产品
作为《电动剃须刀》、《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电动剃须刀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毛发护理器具的性能测试方法》国家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以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毛发护理器具》、《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熨斗》行业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公司研发创新优势明显。通过专业领域的相关产品品类的扩张、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动产品智能化,公司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得以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专利25项,申请并获受理的专利9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137项。
①个人护理电器产品持续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护理电器产品继续保持较高的更迭换代频率,共研发完成8款新产品,凭借着“时尚外观、新功能创意、高性价比”的特性,新产品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不断推出贴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凭借引领行业的剃须技术,公司新产品“飞科”FS339、FS375剃须刀先后获得了“中国家电艾普兰产品奖”。
在保持原有产品创新优势的同时,公司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建立起了科学的新项目决策体系,以市场需求指导新品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开展了电动牙刷产品的研发,同时,洁面仪、补水仪、滋养仪、蒸脸器等美颜理容产品也列入了公司的研发计划。
②家居生活电器产品蓄势待发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大力扩充家居生活电器的产品品类,加湿器、空气净化器、健康秤、吸尘器等新产品的设计研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产品的功能和技术处于市场较高水平,计划于2017年陆续上市销售。
③积极推进产品智能化
公司在新产品的科技感与智能体验上深度创新,如加湿器、空气净化器、健康秤等家居生活电器具备APP互联网控制系统、高效智能感应系统等功能;加湿器具备触控雾量调节、智能安全保护、智能缺水提示等功能。其他新产品的推出也将凸显公司在科技研发上的成果,以提升公司品牌科技感和产品智能体验。
(2)着力多维品牌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飞科”品牌高效率的宣传势头,塑造强势品牌以保持企业持久的竞争优势,基于品牌年度推广计划,公司整合线上线下多方位渠道强力进行品牌推广,并通过覆盖面甚广的经销终端积极开展各种品牌促销、推广活动,更为精准地覆盖公司核心目标客户人群,使品牌具有更为广泛的市场认知和更加丰富的品牌内涵,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门槛及品牌附加值。
①传统媒体广告
公司在中央电视台及多家有影响力的地方卫视等的黄金时间内进行强势广告宣传,通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广大受众群体,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②互联网广告
在保持传统媒体和线下终端强势广告宣传推广的同时,公司还逐步加大线上广告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淘宝天猫商城、京东商城、一号店、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品牌推广,通过互动传播模式,在进行品牌宣传的同时,满足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
在新浪微博(FLYCO飞科)、官方微信(FLYCO_MALL)等新媒体,公司也积极进行品牌推广,壮大新媒体渠道,增加现有消费者粘性,吸引潜在消费群体。
(3)开展双品牌战略,巩固市场优势地位
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为了充分适应中高端和中低端市场的差异性,公司分别使用主打品牌“FLYCO飞科”和子品牌“POREE博锐”,对公司产品进行销售。较短时间内“博锐”品牌便得到消费者认可,销售情况良好,报告期“博锐”品牌产品销售额达13,956.76万元,同比增长21.56%。双品牌战略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强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为进一步提升“飞科”的品牌溢价能力提供空间。
(4)构建立体式销售渠道,确保强势市场地位
报告期,公司线下渠道稳定发展、电子商务渠道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构建了以商超终端、电器连锁、批发分销、礼品团购、电子商务等相结合的立体式营销渠道,实现了对各市场的全面覆盖。打造高效的营销团队,拥有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①线下渠道
公司线下渠道通过“强终端、深分销、铸团队”保持销售收入稳中有升。
鼓励销售人员集中优势抢占中端价位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形象;继续实施“三个一”形象工程,即确保零售终端在各大超市卖场能够拥有第一的位置、第一的形象和一流的导购员,努力提高单店产出。
鼓励经销商加强分销体系建设,推进便利店、社区店等终端网点的布局,并已经初步渗透到县乡镇市场,进一步提高线下渠道的渗透率和覆盖率。减少了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销售渠道得到进一步的下沉。
此外,通过各级培训会议,传达公司策略,交流先进经验,营销人员的营销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②电子商务渠道
近年来,小家电的电商化趋势不断深化,通过电子商务渠道实现的销售占比不断提升。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对电子商务渠道的推广力度,趋向更深入化和细致化的发展,公司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也体现了明显的竞争优势,目前电子商务渠道已然成为公司重要的销售增长点。报告期,公司电子商务渠道实现销售收入148,700.20万元,同比增长44.35%。
i.建立多措并举的现代电子商务运营体系
2017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淘宝(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唯品会、一号店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力度,合理配置资源,保持公司产品在天猫、京东商城等平台上的爆款排名,并充分利用各大平台的重要促销活动增加销量,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在电子商务渠道的市场占有率。
ii.建立一流的客户体验和服务体系
通过优化产品描述与展示、提升服务态度、加快发货速度三方面来实现加强与用户之间的互动,提升用户体验。
iii.积极打造综合性一体化官方网站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飞科商城”PC端、WAP端、APP的搭建与日常运营,完善了平台的多样化,提高了用户覆盖面,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公司计划将飞科商城打造成为集消费、娱乐、资讯获取为一体的综合网站,为消费者提供售前售后一站式服务,并利用该平台建立与客户的直接互动联系,打造智能产品平台。
③售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公司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发展并维护了近200家“飞科”售后维修网点,遍布全国各大省会城市和地级市,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售后服务需求,并严格遵守产品“三包”条例,为消费者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5)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打造中国自主品牌
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近年来公司重点以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通过与国外经销商合作等模式,在墨西哥、印度和越南建立了品牌产品销售区域,并着手准备在欧盟国家、俄罗斯进行公司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6)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公司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将企业的生产过程、物料移动、事务处理、现金流动、客户管理等业务过程数字化,经营管理层根据各种信息系统网络加工生成信息资源,作出最优化的决策,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
①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SAP ERP系统建设,将母公司以及各子公司的采购、物流、销售、生产、财务流程全部纳入SAP系统进行管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业务认识,并适应及加速业务战略的实施;推进SRM系统建设,建设与供应商间的业务协同平台,提高采购效率;完成经销商订货平台升级,为经销商提供移动端工具,缩短了订单结案周期,提升了财务核算效率。
②着力打造智能家电平台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著名的时尚智能电器品牌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品智能化建设目标,开展了多款智能化产品的研发;完成了嵌入式程序、手机APP、智能家电云平台等软件的开发;优化了“飞科”智能家电云平台,提升系统在高并发、高可用以及安全防护等方面能力。
(7)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登陆资本市场优化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提供了更多元的融资手段,丰富了公司的激励手段,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与资本的高效协同,提升企业以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全球化扩张的能力,为公司实现市场化的外延式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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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17-011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0日
至2017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上还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3-7 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7 年3 月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题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5日9:00-16:00。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B栋26楼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52858888
传 真:021-52855050
联 系 人:飞科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0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3月28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7-00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详见公司公告2017-0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3,915,385.8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391,538.58元,加上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532,436,416.19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360,263.45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00元。
2016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确定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确定并支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的审计费用。
董事会决定支付2016年度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共计人民币55万元(含税)。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绩效奖金及2017年度薪酬议案》。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7-0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7-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公告2017-009《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7-0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3: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
4、会议议题 :
(1)审议《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2017-011《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04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3月28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上述减值准备。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3,915,385.8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391,538.58元,加上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532,436,416.19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2,360,263.45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00元。
2016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运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7年5月24日-2018年5月23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05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值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16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23.23万元,全部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其中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07.50万元(为应收义乌市豪博电器有限公司货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5.73万元。
二、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上述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0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28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发布之日起,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
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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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0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
实施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8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议案》,在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日后起一年(即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
201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议案》,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额度调整为12亿元,授权期限不变。并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原则上须购买国有控股或股份制大型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到期日后起一年(即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4日)。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购买风险较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原则上须购买国有控股或股份制大型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变更为“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授权期限不变。
并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到期日后起一年(即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购买风险较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原则上须购买国有控股或股份制大型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变更为“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并同意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到期后起一年(即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08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8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7年5月24日-2018年5月23日),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03元,募集资金总额786,1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381,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726,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85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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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305.27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4月1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有关事项。截至2016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55,305.27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06、临2016-009。
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4.59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8月15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有关事项。截至2016年8月2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1,134.59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24、临2016-03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039.37万元(含存款利息)。
二、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6-012《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2,5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累计赎回人民币23,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18、临2016-019、临2016-020、临2016-035以及2017-001。
三、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授权期限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7年5月24日-2018年5月23日)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四)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五)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决策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七)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7年5月24日-2018年5月23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7年5月24日-2018年5月23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09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8.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6,108,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8,381,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726,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8,155,303.6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824,597.60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2,227.97元,募集资金尚余110,393,665.97元(含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6年4月11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8月24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飞科电器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9月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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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始存放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13,381,400.00元。
注2: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收回的3笔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合计95,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8,155,303.66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主要包括研发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办公管理中心大楼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个人护理电器检测及调配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2座检测调配中心,这2个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管理运营能力、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16年4月11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55,305.27万元;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8月15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134.59万元。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305.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55,305.27万元。
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4.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8月2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1,134.5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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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已于2017年1月将2016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获取的收益(扣除增值税后)合计1,314,660.12元划入了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核查之后,我们认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生产厂房2座,新增个人护理电器年产能,计划投资金额为17,5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2016年5月开始正式投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6,895.74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96.55%。本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41,969.00万元,年均净利润4,507.00万元。松江生产基地于2016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尚未达产。
注3: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安徽省新芜经济开发区建设4座生产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增个人护理电器年产能,计划投资金额为18,5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8,127.96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97.99%。本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53,060.00万元,年均净利润5,638.00万元。芜湖生产基地于2016年1月开始投入使用,2016年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实现净利润9,311.50万元。
注4: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研发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办公管理中心大楼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计划投资金额为24,000.00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3,940.43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58.09%,基建主体已完工。
注5:个人护理电器检测及调配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上海市松江区建设2座检测调配中心,计划投资金额为12,800.00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851.40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40%,项目已完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1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并重新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公告〔2016〕23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公告〔2016〕22号),结合本次修订的内容,公司拟就《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二、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68 股票简称:飞科电器 编号:2017-01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相关内容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并将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的透明度,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7日公开征求广大投资者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在意见征求期内,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联系电话及传真参加本次意见征求活动并反馈意见。
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company.dostockcode=603868
公司邮箱:flyco@flyco.com
联系电话:021-52858888;传真:021-52855050
公司将就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广大投资者充分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法人股东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个人股东请提交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