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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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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24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8.62万元(含利息),为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公司拟将“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和“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8.62万元(含利息)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同时,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也已全部建设完成,截止2017年3月20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尚有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合同余款,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将这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并注销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银行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包含专户内及专户外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3月24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8.62万元(含利息),为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公司拟将“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和“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8.62万元(含利息)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同时,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也已全部建设完成,截止2017年3月20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尚有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合同余款,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并注销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银行专户。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948.62万元(含利息)及2011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393.88万元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对于这部分待定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计划用于投资公司主业,并主要用于文化项目投资,有利公司产业转型和更有效的集中使用募集资金,也更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包含专户内及专户外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8.62万元(含利息),为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公司拟将“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和“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8.62万元(含利息)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同时,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也已全部建设完成,截止2017年3月20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尚有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合同余款,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

 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1月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3,37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689,636.01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寅验[2011]3031号”《验资报告》。

 2、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3月20日,公司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止2017年3月20日,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尚有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合同余款。

 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5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2,621,722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581,699,993.22元,扣除发行费用15,941,5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758,491.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4-00017号”《验资报告》。

 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该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存放于专户,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之后再进行投入,累计投入0.05万元为银行账户管理费。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7,579.1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余款1,089.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5,490.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89.07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359.82万元;“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15.30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余款1,500.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2,98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35万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2,588.80万元。

 目前,“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和“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已达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其中“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已经投产并产生效益,“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正进行设备调试及试产工作。

 三、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节余原因

 公司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及2015年全部建设完成,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预留余额主要用于支付合同余款,截止2017年3月20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尚有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主要是尚需以后支付的项目保证金。考虑到项目保证金仍需较长时间才能全部支付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减少募集资金项目专户数量,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三个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合计393.88万元(含利息)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并注销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银行专户。若以后需支付项目余款或保证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由于“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的投产,公司散热器生产线的产能尚有盈余,为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生产能力,公司对工艺创新和生产布局进行进一步优化,并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得散热器生产线的部分设备可以适用于中冷器的生产,并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省了中冷器生产设备的投入。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采购了新设备,设备性价比得到较大提高,也使项目投入比预算减少。

 3、“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柳州注塑件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已于2015年9月份建成投产。经过反复的研究和分析,公司对注塑件一期项目的公用设施进行了改扩建,并对部分生产线进行调整及技术改造,提高了其生产能力,注塑件二期技改项目可以与一期项目共用公用设施及部分生产设备,注塑件二期技改项目只需购置主要生产设备就可达到产能设计要求,由于减少了辅助设施及部分生产设备的投入,从而节省了注塑件二期技改项目的支出。

 四、部分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公司拟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节余的1,359.82万元和“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节余的2,588.80万元募集资金合计3,948.62万元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同时,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将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合计393.88万元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本次转入后,待定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26,542.97万元(含利息870.81万元)。

 对于待定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计划用于公司主业投资,并主要用于文化项目投资。由于《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尚未上演,为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公司计划在《远去的恐龙》项目正式上演后,根据市场情况尽快确定该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转入待定项目专户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948.62万元(含利息)及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投项目专户余额393.88万元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对于这部分待定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计划用于公司主业投资,并主要用于文化项目投资,有利公司产业转型和更有效的集中使用募集资金,也更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完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948.62万元(含利息)及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393.88万元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对于这部分待定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计划用于公司主业投资,并主要用于文化项目投资,有利公司产业转型和更有效的集中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将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93.88万元转入待定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减少募集资金项目专户数量,便于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部分3,948.62万元转入待定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公司集中有效使用募集资金,便于募集资金集中管理;

 (3)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转入待定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现状,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转入待定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建议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尽早确定待定项目专用账户募集资金的用途,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募投项目专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待定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包含专户内及专户外募集资金)通过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5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2,621,722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581,699,993.22元,扣除发行费用15,941,5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758,491.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4-00017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 2590 ]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3,994,588.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37元。募集资金总额590,485,993.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344,682.9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大信验字[2015]第 4-00068 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该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存放于专户,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之后再进行投入,累计投入0.05万元为银行账户管理费。

 截止至2017年 2月 28日,公司累计已使用2014年非公开募集资金31,803.5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8,577.96万元(含利息)尚未使用,仍存放于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止至2017年 2月28日,公司累计已使用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29,412.2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247.14(含利息)万元尚未使用,仍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资金管理至2017年3月24日到期,预计公司可获得668万元的收益。

 四、本次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包含专户内及专户外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包含专户内及专户外募集资金)并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6、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于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包含专户内及专户外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包含专户内及专户外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5.8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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