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恢复大额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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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7年3月30日起,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即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的限制。原2017年1月6日刊登的《关于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自2017年3月30日起不再执行。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30日
关于中银货币市场基金清明节假期前暂停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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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 2017年4月5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 从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4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等,将顺延到2017年4月5日进行处理;
(4) 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投资者于2017年3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4日之间的分配权益,将于下一交易日(2017年4月5日)起不享受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5) 投资者如假期前后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关于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清明节假期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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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暂停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期间,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 2017年4月5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 从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4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等,将顺延到2017年4月5日进行处理;
(4) 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投资者于2017年3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4日之间的分配权益,将于下一交易日(2017年4月5日)起不享受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5) 投资者如假期前后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关于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明节假期前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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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仍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照常办理;
(2) 2017年4月5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 从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4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等,将顺延到2017年4月5日进行处理;
(4)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关于中银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明节假期前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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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仍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照常办理;
(2) 2017年4月5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 从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4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等,将顺延到2017年4月5日进行处理;
(4)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关于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清明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暂停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 2017年4月5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 从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4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等,将顺延到2017年4月5日进行处理;
(4) 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投资者于2017年3月30日赎回或转换转出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的收益,将于下一交易日(2017年3月31日)起不享受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7年3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4日之间的分配权益,将于下一交易日(2017年4月5日)起不享受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5) 投资者如假期前后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中银丰庆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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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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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上述调整自2017年3月29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互利A份额年化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9月24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互利A份额(场内简称:中银互A,基金代码:163826)年化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 = 1.1×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利差
互利A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年化约定收益率,其年化约定收益率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互利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中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值,并用于下6个月的每日约定收益的计算。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互利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前公告下6个月互利A份额适用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5%(含)到1.5%(含)。
互利A份额的应计收益的金额采用单利计算。互利A份额的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第三个开放日之后6个月适用的利差设定为1.5%。
互利A份额于2017年3月29日进行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内第三次开放赎回与折算,该日暂不开放申购,鉴于2017年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1.50%,因此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互利A份额在第三个开放日之后6个月(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9月29日)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3.15%(1.1×1.50%+1.50%=3.15%)。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