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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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848,114,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7,217,222.10元。上述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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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公司概况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159号]文批准,于2005年6月在江苏省无锡市注册成立,本公司成立时名称为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0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0]328号),本公司名称由“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晓平;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75435667T。
成立以来,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坚持市场定位,紧抓战略机遇,深化转型创新,以振兴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服务“三农”、服务市民、服务小微企业为宗旨,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设有1家直属营业部,1家分行,52家支行,62家分理处。公司先后获得过“江苏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全国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最佳诚信企业奖”、“银企合作‘十佳银行’最佳爱心公益奖”、“中国最具成长性银行”、“2014年度最佳金融服务机构”、“2015年度十佳成长性银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全球千强银行”等荣誉称号。
(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2016年度获奖情况
1、荣获全国地方金融论坛办公室、金融时报、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联合评选的“中国地方金融(2015)十佳成长性银行”;
2、荣获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颁发的“2016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3、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4、荣获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2016年全国理财信息登记工作优秀奖”。
5、荣获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敬老文明号”称号;
6、荣获无锡市创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称号;
7、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授予“2016年无锡市金融统计考核评比先进集体(二等奖)”称号;
8、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授予“2016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估良好单位”称号;
9、无锡市平安金融创建领导小组授予“2016年度全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无锡监管分局授予“2016年度无锡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1、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授予“企业征信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12、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授予“个人征信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13、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授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四)行业情况说明
2016年,全球及中国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黑天鹅事件频发,银行经营风险不断加大,银行业整体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面对挑战的同时,机遇也是并存的,供给侧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的效用不断发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都给银行业的发展转型带来了很多机会。银行业整体进入改革深化区。面向未来,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将保持持续平稳增长,并呈现以下特征:一是银行业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主要体现在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会有波动;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地产投资的抑制作;金融市场和利率市场更趋于市场化,波动进一步加大;二是信贷持续增长,并呈现结构性调整,主要体现在工业企业贷款需求增加;消费稳定增长,并在旅游、医疗、养老、娱乐、电子商务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增长空间;基建投资依然需求旺盛,融资模式上,PPP将成为新亮点;房地产市场降温,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增长逐步放缓;三是随着对美联储持续加息的预期不断增加,全球经济可能会进入新一轮的加息周期,从而全球流动性将持续收紧,对国内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形成较大冲击;同时,国内货币政策出现微调,通过降杠杆来应对金融风险,使得货币政策将以稳健为主,资金供给的边际增速下降;四是综合化经营成为增长新动力,非利息收入有较大增长空间。主要表现在“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并购业务和投行服务增长较快;股权投资进入全新时代,投贷联动的业务模式得到创新和发展;五是不良贷款情况有所好转,但未必“见顶”,虽然随着经济企稳,不良贷款增速将逐步放缓,同时,随着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加快核销,债转股等不良资产重组手段的加快推进,银行业不良贷款情况已经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国家对产能过剩行业的去产能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除钢铁行业外,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去产能目标,这些行业的去产能依然使得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面临较大的考验;六是监管环境趋严,“合规”压力进一步增大,表外理财业务纳入宏观审慎MPA监管框架下,商业银行资本缺口将增加,资本补充压力较大,需要采用包括优先股、可转债及二级资本债在内的多种方式补充资本。
总体而言,2017年银行业的经营环境依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受益于经济企稳,未来几年银行业的发展环境将会得到改善,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PPP项目的快速增长、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给银行业整体发展提供了较大的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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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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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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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25.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2%;营业成本14.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9%。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91亿元、-111.44亿元、30.33亿元。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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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收入按种类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以及债券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业务收入的59.19%和22.62%。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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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主要分布在无锡地区,江苏省内其他地区占比较小。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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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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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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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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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2016年末,本公司资产总额为1246.33亿元,较年初增加91.42亿元,增长幅度为7.92%。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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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投放按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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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款投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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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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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公司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合计为41.23亿元,占期末贷款总额的6.84%,占期末资本净额的38.25%,控制在监管要求之内。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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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贷款结构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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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贷款迁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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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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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债券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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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营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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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1157.60亿元,较期初增加75.87亿元,增长7.01%。
1、客户存款构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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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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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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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25.22亿元,比上年增长5.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3亿元,比上年增长7.13%。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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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23.14亿元,同比增长6.98%,是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息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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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利息净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行持续推进战略转型,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0 亿元,同比增长12.11%。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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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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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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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金及附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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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较上年下降的原因是银行业从2016年5月1日开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不在此科目核算
(5)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支出8.17亿元,同比增长5.72%;成本收入比32.45%,保持在合理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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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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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得税费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六)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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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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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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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5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12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邵辉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应到15人,实到14人,全权委托1人,符合《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2、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暨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087号审计报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6年度利润总额为1,117,877,136.29元,当年税后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902,385,518.71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一、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0,238,551.87元;
二、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按净利润20%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180,477,103.74元;
三、按净利润57.71%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20,782,974.20元。
四、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0,886,888.90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7,217,222.10元。
五、截止2016年末,总股本为1,848,114,814股,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2,767,922.88元,拟分红方案为派发现金股利,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848,114,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7,217,222.10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决算暨2017年度预算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任晓平、王国东、汤兴良、殷新中、孙志强、唐劲松、徐从才、王怀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1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书;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对行长室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陈红梅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杨首江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王瑶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叶敏敏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陈晖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6、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17年至2019年战略规划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17年至2019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17年度风险限额方案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任汤兴良、殷新中、孙志强、唐劲松、徐从才、王怀明回避表决。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分支机构规划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行长室任期目标考核办法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次发行的规模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付息期限及方式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股期限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赎回条款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回售条款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担保事项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决议有效期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授权事宜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3 月30 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6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议案。因工作另有安排,解聘陈红梅女士风险总监职务,杨首江先生合规总监、合规管理部总经理职务,聘任王瑶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叶敏敏先生为首席信息官,聘任陈晖先生为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资格后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及合规管理部总经理的的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王瑶女士、叶敏敏先生及陈晖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他们符合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结合王瑶女士、叶敏敏先生及陈晖先生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管理能力,同意聘任王瑶女士为财务总监、叶敏敏先生为首席信息官、陈晖先生为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资格后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王瑶女士简历:
王瑶,女,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中级、经济师职称。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胡埭信用社副主任、新区信用社副主任、新区支行副行长,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叶敏敏先生简历:
叶敏敏,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信用社电脑信息科副科长、总行科技信息部副总经理、科技信息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科技信息部总经理。
陈晖先生简历:
陈晖,男,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华庄支行副行长、钱桥支行副行长、锡山区支行副行长、马山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马山支行行长、北塘支行行长,现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7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
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3月28日,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兴良、唐劲松、殷新中、孙志强、徐从才、王怀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17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基本一致;独立董事同意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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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前身为无锡市投资开发公司。2005年8月,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重组变更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公司,出资人为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9月,经市人民政府和国资委批准,改组为“无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为董事会领导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45.00亿元人民币。2013年12月和2014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分别增资11.90亿元和22.64亿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公司注册资本为179.5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唐劲松。
截止2016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4561563.07万元,净资产1900375.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7004.93万元,资产负债率58.34%。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过去12个月内持有本行5%及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本行董事唐劲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我行对其授信1亿,截止2016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0。2017年预计授信3亿。
(二)无锡兴达尼龙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注册地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玉西村,位于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玉西村,成立于2005年5月25日,企业法定代表人殷新中,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10027.4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该企业主要生产尼龙制品、尼龙610盐、尼龙1010盐、塑料尼龙合成的制造加工,经营企业自产的尼龙切片、尼龙丝、癸二胺、十二碳二元胺、癸二酸、十二碳二元酸、蓖麻油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该公司在2004年5月与位列世界500强前列的杜邦公司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产品远销全球的杜邦分公司,扩大了出口创汇,市场前景十分看好。“兴达”牌尼龙产品是无锡市著名品牌及无锡市重点保护产品,该公司2004年与列世界500强前列的杜邦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更广泛的合作,在保证质量、价格成本等前提下,合资公司优先采用本公司生产的原材料;再者,由于杜邦产品家族的多样性,还带动了兴达其它相关产品,因此市场前景十分看好。
截止2016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04548.98万元,净资产49249.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7051.20万元,资产负债率52.89%。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我行对其授信贷款5000万,截止2016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5000万。2017年我行预计对其授信1亿。
2、无锡殷达尼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殷达尼龙有限公司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成立于2004年8月31日,企业性质为外商独资经营,注册资本为180万美元,由香港兴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80万美元,占股比例100%。企业参照美国杜邦公司的管理模式实施。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并聘用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殷炼伟,实际控制人为殷新中。主要生产各种尼龙树脂,尼龙单体及尼龙中间体和特种尼龙,销售本公司产品。该企业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占地面积130余亩,建筑面积其中砖混结构标准厂房28000平方米,办公楼6000多平方米,其余为配套设施绿化和道路。已建成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合法合规。2007年土地使用权已取得,锡惠国用(2007)第0106号。该企业经环保局验收已达标。企业现有员工总数12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2人,占员工总数的35%,从事高新技术研究人员25人,占员工总数的21%。
截止2016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61256.85万元,净资产24999.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767.93万元,资产负债率59.19%。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殷新中之子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我行对其授信6500万,其中:贷款4000万,银票2500万。截止2016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4000万。2017年,我行预计对其授信1亿。
(三)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处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第一工业园区,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8万美元,有(香港)欣源贸易有限公司出资,占比100%。法定代表人孙志强。该企业主要从事冷轧镀锌材料,钢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活动,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出口韩国及西班牙等国家。经过几年来的发展,公司已挤身于中二型规模以上企业,企业实力逐年增强,目前,公司占地面积达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9000万元,拥有设备情况,450型、700型连绕酸洗机组合一架,450型粗轧机5台,450型可逆轧机6台,700型可逆轧机2台,强循环罩式炉,普通罩式炉各一套,热镀锌连续生产组二条,以及起重机,分条开平等辅助配套设备。公司现有职工150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人员2人,中级职称专业人员5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8人,公司现设立5个部门,一个产品研发中心,4个生产车间。
截止2016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24628.99万元,净资产1286.88万元,净利润463.18万元。资产负债比率47.75%。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孙志强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我行对其授信11000万,其中贷款3000万,贴现8000万。截止2016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3000万。2017年我行预计对其授信2亿。
2、无锡震达机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震达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是中港合资企业,单位地址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万新村。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400003578,代码证号:60797654-4,贷款卡号:3203040000190477,法代代表:孙龙强,注册资本为320.8万美元,是由二位股东共同投资组成的有限公司。分别由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出资197.98万美元,占比61.71%;香港欣源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22.82万美元,占比38.29%。经锡瑞会外验A(2009)第443号证明各方投投已足额到位。
公司主要经营生产汽车维修工具及汽车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活动,公司主要产品有液压气动引擎吊机、液压电动汽车货物提升机、汽车修理用气动升降平台、汽车修理用各类支架、摩托车修理平台、立式及卧式千斤顶、储气桶等,产品出口欧美及日本、澳大利亚及非洲多个国家与地区,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生产的产品深受国际市场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截止2016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29306.83万元,净资产18680.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30.07万元,资产负债率36.26%。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持有本行5%及5%以上股份股东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龙强系本行董事孙志强之近亲属。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我行对其授信贴现11879万元,2017年我行预计对其授信2亿。
(四)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股东9人,董事长钱云皋占股比例34.04%,主要经营壹级房屋建筑装饰装璜,水电安装,园林绿化,油漆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建材经营。公司总部占地面积95亩,其中国有出让土地36.36亩,流转37.10亩,无证21.54亩,房屋16757平方米,拥有各种技经人员185名,高级工程师8名,工程师24名,2002年9月完成了ISO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工作,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年施工能力达到50万平方米,历年来获得省、市各种营荣誉百余项,工程优良率达80%以上,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截止2016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67040.74万元,净资产14864.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321.06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钱云皋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我行对其授信4650万,其中:贷款1850万,银票800万,贴现1000万,国内保函1000万。2017年,我行预计对其授信1亿。
(五)无锡市申菱压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无锡市申菱压铸有限公司位于玉祁镇堰玉路85号,法人代表为魏泉林,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由江苏一画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出资。
经营范围:压铸件、五金电器、电讯配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底,总资产10905.49万元,净资产7195.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073.10万元,资产负债比率34.02%。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薛鸣峰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总经理。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7年年度预计授信2亿。
(六)无锡太湖学院
(1)基本情况
无锡太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具备12年本科办学经验。该学院下设7个二级学院、30多个专业及方向,建立了以经、管、工、文、理、艺、法、医等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同时,该校与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开办了EMBA、MBA班。学院占地约2000亩,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在校师生20000多人,办学规模在江苏省内名列前茅。
法定代表人情况:金秋萍,硕士研究生,曾任无锡市职工大学校长、无锡市总工会副主席、无锡市总工会纪委书记、无锡市科协副主席,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一定的办学经验。
截止2016年11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22697.59万元,净资产86733.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003.12万元,资产负债率29.31%。
(2)关联关系
本行独立董事徐从才先生在该单位担任执行院长。(2016年12月徐从才先生因个人职务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根据有关监管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并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核准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我行对其授信20000万,截止2016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20000万。2017年我行预计对其授信4亿。
(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由江苏省内的原无锡市商业银行、苏州市商业银行、南通市商业银行、常州市商业银行、淮安市商业银行、徐州市商业银行、扬州市商业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盐城市商业银行和连云港市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江苏银行于2007年1月24日正式挂牌开业,是江苏省唯一一家省属地方法人银行。公司注册资本为115.4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夏平。截至2016年9月末,共有营业机构537家,于201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115,4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成功登陆A股市场。
江苏银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末,江苏银行资产总额为15982.92亿元,负债总额为15156.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26.65亿元,不良贷款率1.43%。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59亿元,同比增长11.81%;实现净利润106.11亿元,同比增长11.72%。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唐劲松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江苏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5亿元,合作的业务主要包括存放同业3亿元、同业拆借(拆出)3亿元、转贴现(转入票据)9亿元、债券投资2亿元、非保理财8亿元。综合考虑江苏银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江苏银行授信额度25亿元,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转贴现(转入票据)、债券投资、同业存单、同业投资等。
(八)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 年12 月,是由41 家发起人在常州市内原5 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武进农村商业银行、溧阳农村合作银行、常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注册资本为58.4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陆向阳。
江南农商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17.49亿元,负债总额为2453.2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24亿元;贷款总额1150.34亿元,存款总额1659.87亿元。2015年12月末,资产总额2343.29亿元,负债总额为2198.0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45.24亿元;贷款总额1027.04亿元,存款总额1497.66亿元;不良贷款率1.96%,拨备覆盖率199.15%,资本充足率12.58%。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9.25亿元,净利润19.99亿元。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47亿元,净利润15.96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独立董事徐从才先生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江南农商行的授信额度为3.7亿元,合作的业务主要包括债券投资3.7亿元。综合考虑江南农商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江南农商行授信额度20亿元,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转贴现(转入票据)、债券投资、同业存单、同业投资等。
(九)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成立于2005年1月8日,前身为昆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5000.00万元。经过多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增资扩股,该行目前注册资本为124696.0397万元。该行下设1个营业部、35家支行(其中,昆山辖内26家支行,异地9家支行)、18个分理处(其中,昆山辖内17个分理处,异地1个分理处),共54个营业网点,控股1家村镇银行——通州华商村镇银行。目前,昆山农商银行已成为昆山地区营业网点最多、服务覆盖面最广的银行。
昆山农商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末,昆山农商行资产总额为817.62亿元,负债总额为770.1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7.45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11亿元,同比增长14.30%;实现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长23.85%。
(2)关联关系
本行原副行长杨满平先生已调任该公司行长。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昆山农商行的授信额度为28亿元,合作的业务主要有存放同业10亿元、同业拆借(拆出)2亿元、债券6亿元、同业投资10亿元。综合考虑昆山农商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昆山农商行授信额度20亿元,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转贴现(转入票据)、债券投资、同业存单、同业投资等。
(十)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江阴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在原江阴市35家法人信用合作社和3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江阴企业、自然人入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全国首批三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2016年9月2日,该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股票简称“江阴银行”。江阴农商行注册资本为17.6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伟。江阴辖内下设1家营业部、27家支行、辖外设7家异地支行、控股5家村镇银行。拥有正式员工1242名。
江阴农商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1040.85亿元,负债总额为950.7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7.52亿元;不良贷款率2.41%,拨备覆盖率170.14%。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69亿元,较上年下降1.39%;净利润7.78亿元,较上年下降4.49%。
(2)关联关系
本行原董事过晟宇先生已调任该公司副行长。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江阴农商行的授信额度为15亿元,合作的业务主要有同业拆借(拆出)5亿元、同业存单10亿元。综合考虑江阴农商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江阴农商行授信额度20亿元,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转贴现(转入票据)、债券投资、同业存单、同业投资等。
(十一)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总部设在南京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目前注册资本32.95亿元,共下设1家营业部、128家支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
紫金农商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担保;外汇同业拆借;资信调查、资信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和贴现;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末,紫金农商行资产总额1338.03亿元,同比增长31.45%;负债总额1244.89亿元,同比增长29.99%;所有者权益合计93.14亿元,同比增长54.58%。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88亿元,同比增长17.56%;净利润10.33亿元,同比增长23.04%。
(2)关联关系
本行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紫金农商行的授信额度为20亿元,合作的业务主要有同业拆借(拆出)15亿元、转贴现(转入票据)1亿元、债券1亿元、同业投资3亿元。综合考虑紫金农商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紫金农商行授信额度20亿元,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转贴现(转入票据)、债券投资、同业存单、同业投资等。
(十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江苏宜兴农村合作银行改组设立。2006年7月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209号批准设立,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证书号:00154373。2006年7月28日经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000026030,法定代表人:张建中,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10年7月2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0]354号)批文,于2010年10月28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核发的00417584号金融许可证,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2000026030,法定代表人:张建中,注册资本65000万元。2012年7月注册资本变更为71240万元,2013年7月注册资本变更为78364万元。2014年5月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炜,注册资本变更为86200.3239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末,资产总额473.63亿元,其中贷款余额292.40亿元;负债总额431.02亿元,其中存款余额413.27亿元;所有者权益42.61亿元。资本充足率14.3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7%,不良贷款率2.93%,拨备覆盖率180.23%,流动性比例68.43%,存贷比74.37%。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8.52亿元,净利润1.93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副行长吴凌先生原在该公司担任行长。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宜兴农商行的授信额度为3亿元,合作的业务主要有存放同业1亿元、同业拆借(拆出)2亿元。综合考虑宜兴农商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宜兴农商行授信额度5亿元, 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转贴现(转入票据)、债券投资、同业存单、同业投资等。
(十三)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淮安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和淮安市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1年12月合并组建成立,初始注册资本4亿元。2015年、2016年初淮安农商行通过资本公积方式分别转增股本0.4亿元和0.44亿元,截至2016年3月末该行注册资本增至4.84亿元。淮安农商行股东主要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自然人构成,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淮安农商行共有股东2135户(家),法人股、外部自然人股和内部职工股占比分别为64.71%、26.07%和9.22%。第一大股东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25%。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末,淮安农商行总资产为305.68亿元,比年初增加58.61亿元,增长23.72%;各项存款余额268.93亿元,比年初增加47.30亿元,增长21.34%,各项贷款余额184.16亿元,比年初增加23.42亿元,增长14.57%。流动性比例为47.26%,资本充足率12.85%,核心资本充足率9.14%,符合监管指标。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4.43亿元,净利润1.3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82%,成本收入比42.11%。
(2)关联关系
本行参股公司(持有其总股本的16.25%股份)。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未对其授信。综合考虑淮安农商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淮安农商行授信额度2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存单等。
(十四)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东海农村信用社,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996年以前,东海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东海支行“代管”,与农业银行东海之行合署办公。1996年东海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东海支行“脱钩”,基层各乡镇信用社为独立法人。1998年,东海农村信用社合并当时的“东海县城市信用社”,2000年10月,取消基层各乡镇信用社独立法人资格。2000年11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批准,成立东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4年10月2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准,东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27日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2014年12月29日取得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2015年1月4日取得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式对外挂牌营业。公司股本总额32984万元,第一大股东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农商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末,东海农商行资产总额97.02亿元,其中贷款余额59.26亿元;负债总额90.40亿元,其中存款余额88.37亿元;所有者权益6.62亿元。资本充足率13.5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51%,不良贷款率2.98%,拨备覆盖率197.21%,流动性比例43.08%,存贷比71.29%。2016年东海农商行实现净利润0.94亿元,利息净收入3.55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参股公司(持有其总股本19.35%的股份)。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未对其授信。综合考虑东海农商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东海农商行授信额度2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存单等。
(十五)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2年11月,前身为无锡市证券公司,2008年5月通过改制更名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024亿元人民币,2015年7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01456"。作为一家国有控股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公司多年来秉承“诚信、稳健、开放、创新”的经营理念,现控股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金融控股集团构架初具。2016年授予公司A类A级的监管评级(2016年中国证监会授予的最高监管评级为A类AA级)。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252.66亿元,总负债为174.7亿,所有者权益74.78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3亿元,净利润5.46亿元。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未达到2015年全年相对值的50%,盈利能力下滑明显,主要是2016年国内股票市场交易低迷,业务规模大幅缩减,集团总资产规模有所下降,盈利能力下滑。
(2)关联关系
本行5%以上股东国联信托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行原董事华伟荣先生担任其董事。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未对其授信。综合考虑国联证券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国联证券授信额度2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等。
(十六)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无锡市投资信托公司,初创于1987年2月。2003年1月,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获准重新登记,并更名为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7月,更名为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7月,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2.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卫平。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2124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8920万元,发放贷款3403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1001万元,持有至到期资产4967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159903万元。负债总额21413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9982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8906万元,较2015年的64186万元下降了39.41%;实现净利润29511万元,较2015年的43186万元下降了27.52%。净利润的下滑,主要是由于经济增速放缓,实体经济遭受影响较大,公司相应提高了风控标准,严格筛选项目,项目规模受到一定影响。
(2)关联关系
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对国联信托给予授信3亿元,合作业务主要包括同业拆借1亿元、信托计划2亿元。综合考虑国联信托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国联信托授信额度2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信托计划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8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名称及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确定。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本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本行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认为本行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行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的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认购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无锡银行具体情况确定。
(六)付息期限及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本行股东大会授权本行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由本行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本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上浮比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等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该等优先配售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包括但是不限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则和要求),方可落实。
(十六)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本行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本行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本行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行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本行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③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本行董事会;
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行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本行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1 本行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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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2 本行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口径)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