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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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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49,995,0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在深圳、广州、天津、南宁、长沙、惠州、西安、东莞、深汕合作区等地分别设立地区公司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产品类别涉及普通居民住宅、商用物业、别墅等多种类型,累计开发面积数百万平方米。公司定位于地产行业资源的组织者和利用者,建立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将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进行外包,整合利用产业链中的各种资源,突出房地产开发主业,通过前瞻性的投资决策,科学合理的控制成本,完善的产品品质控制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为客户提供满意产品,为股东创造价值。面对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公司依托专业的房地产开发能力,加强市属国企资源整合,与深圳市地铁集团合作开发横岗车辆段项目,并积极探索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等房地产开发模式,力争实现项目获取方式的多元化。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投资和开发经验,形成了成熟、有效的经营模式和管控模式,公司将密切关注国资国企改革动向,争取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积聚发展资源,激发企业活力,实现快速发展。

 2016年,中央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经济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市场在去库存背景下迎来阶段性高点,全年成交规模创历史新高,城市间分化态势加剧,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房价涨幅较大,房地产政策经历了从宽松到快速收紧的过程,国庆节前后,各地政府密集出台调控政策,市场进入调整观望阶段。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当前存在的市场风险及土地资源不足风险,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政策环境,准确研判市场走势,把握市场回暖良机,狠抓重点项目的销售工作,圆满的地实现了全年经营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将2015年末预交税款从预付款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不影响以上列表比较数据。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公司”)对本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公开发行的 15 亿元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振业债”,债券代码“112238”)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鹏元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情参见公司巨潮资讯网2016年5月7日相关公告),维持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预计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公开披露,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回顾

 2016年,中央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经济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市场在去库存背景下迎来阶段性高点,全年成交规模创历史新高,城市间分化态势加剧,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房价涨幅较大,房地产政策经历了从宽松到快速收紧的过程,国庆节前后,各地政府密集出台调控政策,市场进入调整观望阶段。公司在年初科学准确研判市场走势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全力推进销售去化,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高质量推进年度各项重点任务,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大幅提升。全年实现合同销售收入46.12亿元,资金回笼41.73亿元(不含地铁合作项目合同销售收入32.67亿元,资金回笼40.77亿元);全年新开工项目面积22.19万平米,竣工57.67万平米,在建项目面积80.53万平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59亿元,利润总额9.24亿元,比上年增长55.85%,净利润8.04亿元,比上年增长83.2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56%;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1.70亿元、净资产50.05亿元。

 1、狠抓项目销售工作,公司经营再创佳绩

 2016年,公司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政策环境,准确研判市场走势,把握市场回暖良机,狠抓深圳地铁合作项目、天津启春里、西安泊公馆、长沙振业城二期、东莞松湖雅苑等重点项目的销售工作,公司高层多次深入一线调研,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实施“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灵活调整营销策略,一举取得公司历史上最好的销售业绩,全年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44.7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46.12亿元(不含地铁合作项目合同销售面积9.2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2.67亿元),分别较去年增长44.28%、44.11%,完成年销售计划的114.46%、115.26%。

 2、加强战略管理,编制“十三五”战略规划

 为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公司统筹各方资源编制了企业“十三五”战略规划。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法对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现状、公司优劣势进行了客观分析,明确了主要规划指标,并逐一分解,形成了资本、财务、土地、产品、成本、人力、管控模式和党建八个分规划,对重点项目重点分析,建立了战略规划实施的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及时修改完善了《三年滚动开发计划》,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3、完善法人治理,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积极落实证券监管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了集团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公司现金分红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决策程序,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公司完成了2015年的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股利1.62亿元,占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的38.87%,公司已连续3年实现现金分红比例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高度重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全力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接待各项工作,强化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未出现内幕信息泄密和内幕交易,公司连续四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评级。

 4、拓宽资源获取渠道,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在资金方面,公司加强融资工作力度,加快销售资金回笼,除传统融资方式以外,通过信托借款、信用证融资、项目收益权融资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累计获得银行融资额度32.70亿元,新增借款13.25亿元,全年累计回笼资金41.73亿元(不包含地铁合作项目资金回笼40.77亿元),为公司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紧跟政府战略,积极参与政府土地公开出让投标,成功竞得深汕特别合作区及惠州市惠阳区三宗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6.38万平米,计容建面共计31.25万平米。

 5、强化项目施工管理,项目开发稳步推进

 工程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产品标准化体系,制定《施工工艺标准化手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停止验收点》。实行设计巡检,引入第三方实测实量单位,强化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狠抓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评价工作,促进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了广州项目、锦荟PARK公寓精装修方案的设计,迈出了精装修交楼的第一步。成本管理方面,加强目标成本及合同规划的审核,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分权与监督工作,完善投标单位的产生办法,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6、落实精准扶贫任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响应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口扶贫河源的号召,安排工作队常驻龙川县四都镇新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搭建电子商务服务站、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改造道路、桥梁等硬件设施,投资参股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园,有效地拓宽了当地村民的经济来源,改善了当地的居住及投资环境。公司认真践行“创造价值,利益社会”的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新时期的扶贫工作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二)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作进展顺利,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如下表:

 ■

 注:1、2016年3月8日,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以竞拍方式竞得深圳市深汕合作区项目,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0,844万元,项目占地8.67万平方米。

 2、2016年12月14日,下属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竞得惠州市惠阳区GP1643、GP164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成交价分别为1,391万元和14,477万元,占地面积分别为4,006平方米和73,091平方米。

 3、本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合作开发的横岗车辆段综合物业(项目推广名:锦荟 Park)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片区。根据约定,项目用地登记在深圳地铁名下,以深圳地铁的名义申请项目立项、报批报建、开发建设、物业租售等手续,本公司主要负责建设管理。双方采取以下投资模式:本公司向深圳地铁支付86,636.84万元,获得住宅、商务公寓和配套物业70%的投资、开发、收益权,而商业物业及车位由深圳地铁负责全部投资,产权归深圳地铁所有(详情参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合同销售面积9.2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2.67亿元,其中2、3、9、10栋于2016年12月28日入伙,我公司已确定相应投资收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较上年同期增长86.82%,主要系本年地铁项目结转入伙,确认投资收益4.57亿元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27、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内容。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3月22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宏伟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17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3月17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均出席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宏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421,054.48元、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02,842,108.97元,两项合计154,263,163.45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42,999,108.28元,占本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78,580,909.98元的31.21%。本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510,868,947.87元。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开发的西安振业·泊墅项目由于部分业主未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西安公司作为贷款担保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根据法院判决或担保合同约定,代偿24户欠款业主应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等59,732,557.60元,西安公司已依法行使追偿权,并支付相关诉讼、评估费用等209,845.00元,上述其他应收款合计59,942,402.6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于本年度对上述其他应收款59,942,402.60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8,848,485.04元。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九项议案将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22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5月 16日(星期二)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2016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二)听取事项:《独立董事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至议案7已经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1日、12日、15日上午9:00—下午17:0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604室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969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杜汛、牛佳琪

 (四)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

 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3月2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强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421,054.48元、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02,842,108.97元,两项合计154,263,163.45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42,999,108.28元,占本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78,580,909.98元的31.21%。本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510,868,947.87元。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8,848,485.04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6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七项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20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拟于2017 年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32亿元的担保额度。

 各级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4月16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

 股权结构:系我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8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1,252.26万元,净资产36,615.35万元,资产负债率75.79%。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0,070.43万元,净利润10,407.72万元。

 (二)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日

 注册地点: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广安路800号振业泊墅东会所四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土地的开发整理;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房屋租赁;企业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3,076.29万元,净资产71,621.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08%。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26.96万元,净利润9,030.12万元。

 (三)广州市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6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二巷7号之一自编10号

 法定代表人:郑邦绵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9,297.5万元,净资产29,780.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01%,广州振业开发项目尚未销售,目前尚无营业收入。

 (四)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746.58万元,净资产34,235.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98%。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87.59万元,净利润2,570.03万元。

 (五)深汕特别合作区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标准工业厂房8号楼2楼A-12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579.98万元,净资产11,89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42%。深汕项目尚在开发中,目前尚无营业收入。

 (六)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和租赁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1,597.41万元,净资产18,986.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43%。2016年度无营业收入(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度无自有开发项目,故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亿元。为满足2017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各级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一)公司向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获调剂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子公司2017年度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对控投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7.6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2%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7-021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28 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及“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原有各项规定执行。

 公司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做出如下调整:

 (1)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3)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4)“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列示。

 (5)“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 等科目的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以上科目调整,不影响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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