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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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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款到期续贷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6,400万元及美元15,500万元,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76,200万元)。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授权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需董事会决策的房地产项目,授权经理层予以决策并执行。具体授权如下:

 (一)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该项授权之日起至2018年公司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召开时止;

 (二)授权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授权

 1、通过招拍挂直接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孰低原则,授权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的50%。

 2、获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或部分用于投资性物业,受让在建工程等事项,按照孰低原则,授权额度不超过总资产或总市值的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发行各自均不超过本议案获通过日期公司已发行A股及H股各自的20%的新增股份。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低风险特征投资理财,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的投资余额不超过金隅财务公司资本总额的70%,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20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品种:中期票据

 (二)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额为准),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10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00亿元。

 (三)发行期限:超过一年

 (四)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承销商协商后决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五)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少量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需求。

 (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七)额度确认:债券注册额度为循环额度,可在发行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八)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任何两名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2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品种:超短期融资券

 (二)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9个月

 (四)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五)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少量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需求。

 (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七)额度确认:债券注册额度为循环额度,可在发行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八)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任何两名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以下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公司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保证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原方案保持不变。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5月17日下午14:00于中国北京市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提请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十二)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七)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八)至议案(十一)为特别决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16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9:0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五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张登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2号文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6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16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1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2014年度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2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903,224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5,039,989.92元,扣除发行费用20,304,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4,735,889.92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779,239,989.92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4,504,100.00元)已于2014年3月24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15年5月27日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4,245,28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99,999,999.84元,扣除发行费用62,124,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37,875,039.84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641,499,999.84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3,624,960.00元)已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79,765,142.11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750,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00,000.00元,收到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款7,381,800,000.00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民币895,205,900.00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802,423.26元,支付的中介费用4,504,100.00元,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52,718.85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7,578,334.62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48,553,182.27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3,624,96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8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10月,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和监督做了详细规定,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和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厂金隅现代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丽港(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开设专项存储账户。九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2个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7,578,334.62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17,644.48万元。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与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4,837.14万元进行置换。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专字60667053_A190号审核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从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与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02,807.34万元进行置换。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67053_A202号审核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1、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金隅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2、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金隅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1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3、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2017年3月17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1、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金隅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30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进行了公告。

 2、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为确保募投项目更高效地实施和整合集团内部家具产业结构,进一步发挥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优势,本公司新增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2014年周年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会议通过将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由人民币253,807.5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9,411.2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179,520.5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民币89,520.59万元。

 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一创摩根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16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前页:

 ■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承前页:

 注1: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工程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二期已基本完成建设,三期尚在建设中,由于原计划2016年12月完成建设,公司现拟召开董事会审议变更建设期事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

 注2: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已基本完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13,542万元。该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0.41万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所致。截至本鉴证报告日,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该变更事项已经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参见“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3: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2.50万元所致。

 注4: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基本完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7,008万元。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为根据2015年3月27日公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中“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披露对定向增发所募集的资金分配的预使用计划。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18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隅股份”)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12号《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500,903,224股A股股票。

 公司于2014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903,22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95,039,989.92元,扣除发行费用20,304,1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74,735,889.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于2014年3月24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946,764.81元。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3月17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49,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604,931.54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946,764.81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12个月内上述募集资金将有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一创摩根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金隅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金隅股份实施上述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将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临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1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的融资需求,结合公司2016年担保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为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602,600万元及美元15,500万元(其中:贷款到期续贷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6,400万元及美元15,500万元,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76,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担保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43家,包括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4家,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及以下39家。有关被担保人的详细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且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担保人。

 (五)担保计划有效期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计划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信息披露

 按照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相关担保计划事项。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61,856万元及美元15,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420,049万元的51.34%(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按2016年12月30日中间价6.93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2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财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低风险特征投资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理财目的

 1、公司存量货币资金在200亿元左右,该部分资金作为银行存款,收益相对较低。适度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减少财务费用;

 2、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将发行债券。考虑到当前信贷周期转向收紧,债券发行难度加大,发行价格升高,财务公司利用投资理财业务资格购买公司及所属公司发行的债券,可平抑债券发行价格,确保债券发行成功。

 (二)理财类型:低风险特征投资理财,具体投资品种拟在以下(A-C类)三类品种中进行选择

 1、A类: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同业存单,主体评级为AAA级的企业发行的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债项评级为AA级以上(含)的可转换债券,债券质押回购(回购期限短于债券到期期限),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含保本条款),券商收益凭证(含保本条款)等;

 2、B类:由合作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率的优先级理财产品,底层资产限于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标准化有价证券等;

 3、C类:直接投资于成员单位发行的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通过理财产品间接投资于以成员单位债权为基础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或成员单位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标准化有价证券,在获得足够担保的条件下可以投资于该理财产品的劣后级。

 (三)理财金额: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的投资余额不超过金隅财务公司资本总额的70%,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金隅财务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18年公司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召开时止;

 (六)实施主体:金隅财务公司。

 (七)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金隅财务公司各投资品种额度,并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具体执行。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投资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如下措施:

 投资理财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投资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有价证券投资和交易的品种应限定在监管机构批准开展的业务范围之内,同时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市场变化配合金隅股份的业务需要和资金需求,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以控制整体风险。

 (二)在统筹考虑公司整体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后制定资金计划,在做好资金调配的基础上确定理财产品业务规模,每笔有价证券的投资和交易额度不得超过公司相关规定。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确保有价证券投资和交易的前台、中台、后台相分离原则,以及业务、风控相分离原则。

 (六)开展投资理财业务需符合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内部控制原则。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金隅财务公司本着谨慎性和流动性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财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2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已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6号文批准,核准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6]1692号无异议函,核准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

 鉴于公司本次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保持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的议案》,拟延长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原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7日

 至2017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说明: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表决。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于2017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7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其他人员

 一、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5月16日前,持营业执照或身份证证明(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办理参会手续,也可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

 联系部门:董事会工作部

 联 系 人:王莹、黄谦、刘昌盛

 联系电话:010-59575877、010-59575874

 传 真:010-66410889

 邮箱:dsh@bbmg.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 号环球贸易中心D 座22 层2220房间

 邮政编码:100013

 二、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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