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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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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钢铁冶炼、压延加工、发电、煤化工、特钢型材、铁路、进出口贸易、科研、产品销售等,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了精品钢材基地。公司主要有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特殊钢、硅钢等产品系列,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和金属制品等领域,代表钢铁企业产品最高水平的高端汽车板、管线钢等产品,公司均能大批量稳定生产,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以增效益为目标,全面加强各项增效工作。生产系统强化生产组织。销售系统加强终端直供用户和品种钢开发,提高产品增利水平。技术研发和质量监督系统,推进产品认证、攻关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全面费用清理,严控三项费用支出,深入开展标准成本工作;推进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推进以配煤、配矿降成本攻关为重点的工序降耗工作;实施全面动态预算管理,通过品种替代及结构调整、择机采购等措施,全力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资金支出。以抓管理为核心,全面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干部履职和工作责任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专项监督考核,使各项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有:坚持依靠改革激发活力,通过创新增加动力,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创新,切实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各项管理水平。构建创新体系,搭建合作平台,打造以制造系统为主体,研发、销售、质量等部门为辅助的持续改进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推进科技创新,通过强化品种调整与开发、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技术创新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优化区域布局,实现品种增利。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钢铁行业目前已进入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去产能政策持续发力,国内钢材供求关系得到改善,市场整体格局进一步向好,国内钢材市场显现企稳恢复性反弹,市场价格上涨,企业效益增加。但同时钢材市场的好转也导致了企业的大量复产和提产,增加了化解过剩产能的难度,钢铁行业的严峻形势仍在持续。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科学制定经营管理政策,通过加大科技创新和品种开发力度,稳定销售渠道,降低成本等一系列工作, 使公司效益有一定的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确定公司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跟踪评级报告进行了披露。

 (2)预计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6月31日前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3)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未对公司及公司债券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4)报告期内,公司未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券融资工具,不存在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差异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和公司发展历史上最为关键的重大考验,全体干部职工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科学制定经营管理政策,加大科技创新和品种开发力度,稳定销售渠道,降低成本等一系列工作,全年生产生铁969.12万吨,同比增长2.39%;粗钢949.69万吨,同比增长1.71%;热轧板1,127.24万吨,同比增长1.57%;冷轧板431.7万吨,同比增长22.32%,特钢材68.36万吨,同比减少0.15%

 回顾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历程,我们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强化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产品增利创效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优化结构、完善布局、增加效益,强化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确保产品产销率100%,产品创效能力得到不断增强。

 二、加强全工序运行管理,生产体系经济运行质量实现全面提升。以保证合同按期交付为核心,重点抓好生产计划组织工作,按照品种增利计划和产线分工,不断优化生产组织模式,根据品种、规格、效益优先推行周计划精细排产,在实现各产线稳定生产的同时,提高计划执行率和合同交付率,保证了重点品种合同的按期交付。

 三、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取得丰硕成果。公司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强化产品结构调整,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搭建技术创新平台,推动研发、应用、创效的有机结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实施机构改革和管理创新,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通过实施机构改革和流程优化、加强全面风险、财务成本、审计监督、人力资源、供应商、物资采购、设备运行、能源利用、实物质量、运输服务、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创新,切实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各项管理水平。

 五、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实现企业发展成果与员工和社会共享。公司在加强企业经济运营的同时,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环保和人文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2017年是深化国企改革,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发展空间的攻坚之年,也是公司适应经济新常态、抢抓市场新机遇,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开拓创新,实现企业新发展的关键之年。

 新的一年,国家将进入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阶段,钢铁工业也面临着深化改革、结构调整、需求升级等方面的重大机遇,和产能过剩、有效供给不足等方面的严峻挑战。从行业发展看,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是随着国家去产能政策持续发力,国内钢材供求关系将得到改善,市场整体格局有望进一步向好。同时,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制造2025》、《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辽宁自贸试验区设立等,都将给我们带来巨大政策红利,公司也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17年经济运营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公司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以提高经济运营质量为中心,以提升基础管理工作水平为保证,以确保生产稳定顺行和增加职工基本收益为根本目标,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开拓创新,为实现板材公司的新发展而努力奋斗。

 (三)经营计划

 生产经营主要目标:生铁920万吨,粗钢918万吨,热轧板1297万吨,冷轧板595万吨,特钢材70万吨,实现安全生产三为零。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提示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努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深化改革,规范运作,为公司经济运营发展提供机制保证;二、充分发挥销售工作的提升引领作用,推进区域用户结构调整和产品效益最大化;三、以保质和保证合同按期交付为核心,实现生产协调有序平稳运行稳产高产;四、构建高效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加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完善设备功能投入,为生产稳定顺行达产达效提供保障;六、全公司全员全方位降成本,向管理要效益向节能降耗要效益;七、坚持以人为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安全有序生态文明的现代化厂区;八、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凝聚职工力量,推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其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要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文件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7-007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17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汪澍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金永利先生、钟田丽女士、赵希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内容详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摘要》。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81,274,829.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8,244,071.93元,本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96,969,242.61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由于2016年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仍为负值,根据中国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不提取盈余公积金。建议本次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资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的自身情况,切实可行。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2017年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预计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为280 万元。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内容详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澍、曹爱民、韩革、唐朝盛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其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2013年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已于2016年年末到期,根据协议规定公司拟重新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协议》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澍、曹爱民、韩革、唐朝盛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该服务协议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保证,交易定价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续租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续租协议公告》。《协议》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澍、曹爱民、韩革、唐朝盛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的确定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专业化,提升公司热轧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打造精品板材基地”的发展战略,公司无需大的投入,既可解决产品的同业竞争问题,又能满足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租赁1780mm热轧产线是合理、必要的。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修订为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及章程附件同时废止。

 现修订为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原第四十六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修订为第四十六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容详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能够保证理财投资的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固定收益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利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澍、曹爱民、韩革、唐朝盛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联董事就该关联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钢集团财务公司2016年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有效。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7-00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17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丽菊女士召集和主持。

 5.说明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报告》。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一六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自身情况,切实可行。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续租协议的议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2016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6、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7-01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本钢集团相继订立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及《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明确了交易内容和定价原则。即本钢集团向公司提供原材料、辅助材料、支持性服务、商标及专利的使用、租赁等;公司销售给本钢集团产品、辅助材料、能源动力、备品备件、废旧物资等。

 公司以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17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17年度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预计。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关联董事汪澍先生、曹爱民先生、韩革先生、唐朝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3位有表决权的董事均审阅了议案,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继壮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180亿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永丰街103号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是辽宁省国资委下属的大型钢铁企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431.02亿元,总负债1,072.98 亿元,资产负债率74.98%,所有者权益 358.04 亿元,2016年度利润总额0.5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注:

 1、2017年预计向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铁精矿、石灰石等等400,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121,840.59 万元;主要是预计2017年向其采购的铁精矿、石灰石等采购价格上升及采购量有所增加影响所致。

 2、2017年预计向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板坯、方坯等1,350,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757,082.92 万元;主要是预计2017年向其采购的自产板坯、自产方坯等采购价格上升及采购量有所增加影响所致。

 3、2017年预计向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修建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原辅料及工程劳务服务为170,000.00 万元,比2016年增加76,775.90 万元,主要是预计2017年高强钢等项目生产调试采购的量及接受的服务增加影响所致。

 4、2017年预计向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原辅料及能源动力338,000.00 万元,比2016年增加194,183.24万元,主要是预计2017年这六家关联方向公司采购原辅料及能源动力的量及价格等增加所致。

 四、定价政策依据

 按照公司与本钢集团订立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所明确的交易内容和定价原则。

 主要定价原则是,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完全成本加国家附加税金加合理利润做为定价标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公司为保证资源的稳定可靠供应,主要原料矿粉需从本钢集团采购,同时向本钢集团各单位提供能源动力、辅料、备件;由于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需要购进公司产成品作为继续深加工的原料,对本钢集团的产品销售仍会发生;同时公司也接受本钢集团各单位提供修理、劳务、职工培训等其他综合服务。

 为了充分利用本钢集团在海外的营销、采购渠道,本公司通过本钢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本钢国贸公司代理公司的进出口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公司关联董事汪澍先生、曹爱民先生、韩革先生、唐朝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同意票数超过半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其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7-01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续租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北营公司)2013年11月29日签订《租赁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13-028号关联交易公告),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上述生产线如本钢北营公司自行使用将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故本钢北营公司同意将其投资的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继续租赁给公司使用。

 2017年3月28日,公司与本钢北营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签署《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续租协议》。

 续租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租金:租赁费定价以1780mm热轧机生产线原值计提的折旧及国家附加税金为基础,并由交易双方根据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协商确定。最高年租金不超过1.5亿元。

 本续租协议其他条款,仍按原《租赁协议》执行并保持不变。本续租协议是原《租赁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原《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钢北营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对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同属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钢北营公司签署<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续租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澍先生、曹爱民先生、韩革先生、唐朝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3位有表决权的董事均审阅了议案,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该规定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继壮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180亿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永丰街103号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是辽宁省国资委下属的大型钢铁企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431.02亿元,总负债1,072.98 亿元,资产负债率74.98%,所有者权益 358.04 亿元,2016年度利润总额0.5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贵玉

 成立日期:2002年4月5日

 注册资本:60亿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北台镇

 经营范围:铁矿露天开采;黑色金属冶炼、销售、冶炼过程中的副产品销售,冶炼设备检修、机械加工、棒材、线材生产与销售,钢材轧制、焦炭生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修理,电力生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冶金炉料、燃料、干渣、渣铁生产、加工、销售;球墨铸管及配套管件制造、销售、安装。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液氩、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粗苯、煤焦油、煤气、硫磺生产;民用爆炸品制造(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品种为准);(以下限分公司经营)餐饮、旅馆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烟、酒、日用百货零售;供热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大修、劳务、铁路运输(限北营厂区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钢北营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对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同属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本钢北营公司总资产485.12亿元,总负债362.95亿元,资产负债率74.82%,所有者权益122.17亿元,2016年1-9月份利润总额0.0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由本钢北营公司投资建设。

 公司与本钢北营公司2013年11月29日签订1780热轧机生产线《租赁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13-028号关联交易公告),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上述生产线如由本钢北营公司自行使用将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故本钢北营公司同意将其投资的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继续租赁给公司使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续租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至 2019年12月31日止。

 2、定价依据及租金

 租赁费定价以1780mm热轧机生产线原值计提的折旧及国家附加税金为基础,并由交易双方根据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协商确定。最高年租金不超过1.5亿元。

 【租赁费最大值构成测算依据:1、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80mm热轧机生产线原值为220,247.71万元。2、平均折旧年限15--18年、采用年限法计算折旧。3、最大计提的折旧约为13,444.35万元(按集团分类折旧计算,综合折旧率约为6.62%--5.55%。)4、国家附加税金约为256.72万元。以上合计为13,701.07万元。】

 3、协议的生效

 本续租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且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续租协议其他条款,仍按原《租赁协议》执行并保持不变。本续租协议是原《租赁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原《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租赁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等相关要求或根据甲乙双方的客观实际需要,双方有权改变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的经营方式,经一方提议,双方书面确认,本协议可以终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继续保证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进公司“打造精品板材基地”的发展战略,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

 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经过几年的生产经营,从租赁情况来分析,该条生产线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增利空间,同时能够为公司高强钢项目提供稳定的原料,继续租赁本钢集团1780mm热轧机生产线,对公司是有利的。

 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1月1日至今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1.98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3位独立董事于会议前对上述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3位独立董事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的确定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专业化,提升公司热轧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打造精品板材基地”的发展战略,公司无需大的投入,既可解决产品的同业竞争问题,又能满足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租赁1780mm热轧产线是合理、必要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续租协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7-01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需对公司部分存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固定资产分别计提准备,具体内容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2016年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16年末新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8,231,089.39元,减少当期损益58,231,089.39元。

 2016年由于上期提取存货跌价的存货本期销售,本期转销499,063,732.20元,增加当期损益499,063,732.20元。并对以前年度提取的4,894,918.76元存货跌价准备重新进行了确认,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3,126,008.15元。

 二、 坏账准备

 2016年期末,对公司回收有困难的应收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依据账龄分析法,需要重新计提坏账准备。公司2016年末新提取坏账准备 53,088,456 元,减少当期损益53,088,456元。

 2016年期末,对以前年度提取的220,157,214.8元坏账准备重新进行了确认,年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73,245,670.8元。

 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年末,公司参股的中钢上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持续亏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对此项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14,414,693元,减少当期损益14,414,693元。

 四、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由于本溪市推进蓝天工程,加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原因,公司部

 分固定资产停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16年末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401,722.01元,影响当期损益10,401,722.01元。

 2016年期末,对以前年度提取的10,759,140.5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重新进行了确认,年末固定资产减值余额为21,160,862.51元。

 以上四项准备合计影响当期损益136,135,960.4元。

 三、表决程序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7-01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已用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临时周转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使用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3、投资品种:公司进行资金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类理财产品,具体仅限于固定收益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项目,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授权人签字后方可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已制定《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六、2016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1-12月份,公司充分利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购买了总额71,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171.57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能够保证理财投资的资金安全。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固定收益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3、公司利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17-01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其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要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文件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7-00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投资完成情况

 2016年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共下达固定投资计划322531万元。至2016年底全年完成投资302522万元。其中,重点项目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47448万元, 1870镀锌线完成投资6296万元,新建566m2烧结机(含脱硫及余热发电)完成投资9780万元,三电车间热电联产改造工程完成投资32226万元, 发电厂高压车间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完成投资2232万元, 其他项目完成投资104540万元。

 截止到2016年底,发电厂三电车间热电联产改造工程1#机11月30日并网,2#汽机12月25日并网;新建566m2烧结机配套脱硫系统11月30日完成联动试车、配套烧结机余热利用工程12月26日余热锅炉产汽;发电厂高压车间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23#锅炉脱硝工程9月20日投入使用;发电厂高压车间除尘改造工程12月9日22#锅炉除尘改造联动试车;超薄酸洗线改造工程12月5日投入生产。

 截止到2016年底,焦化厂净化二车间制冷机组改造工程、本钢厂区汽暖改水暖二期工程等均已完成建设内容并进行决算。三电车间热电联产改造工程、 发电厂高压车间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改造等工程进行工程收尾,办理决算。冷轧高强钢改造、1870热镀锌线、一热轧加热炉烟气余热利用工程等项目正常推进。

 发电厂煤气高效利用工程等工程,由于项目工艺方案调整、总图布置等还未完全稳定的原因,前期工作尚未完成,不具备实施条件,延续到2017年继续完善前期工作。

 二、2017年投资计划编制情况

 2017年是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政策集中发力的一年,也是本钢板材深入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从低谷迈入上升通道,特别是我国适度扩大总需求、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和供给侧结构改革效果逐步显现,本钢板材要抢抓市场机遇,就要抓住战略重点,发挥优势补齐短板,着力在效率、质量、品牌上发力,做精做强钢铁主业,提质增效,实现本钢板材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

 2017年拟新开项目有7号高炉干法除尘及TRT改造、一冷轧改造、特钢改造等5项技改项目,总投资估算165500万元。其中拟申请银行贷款80000万元,自有资金85500万元。

 (一)、发挥优势补齐短板,着力在效率、质量、品牌上发力,做精做强钢铁主业,提质增效,实现本钢板材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

 1、7号高炉干法除尘及TRT改造

 (1)改造必要性

 目前板材公司7号高炉煤气净化工艺采用环缝洗涤湿式净化。高炉煤气干式除尘位于国家钢铁行业迫切要求推广的“三干一电”技术之首,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环保产业调整政策,其替代湿法除尘已逐渐成为发展趋势。大型高炉的干式布袋除尘工艺具有湿式净煤气化工艺所不具备的突出优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

 (2)改造主要内容

 新建1套高炉煤气干式布袋除尘系统,原湿式环缝洗涤系统保留,在干式除尘投运后的一段时期内高炉煤气净化可“干湿互换”,以保证改造后高炉煤气净化系统的稳定运行。

 新上一套干湿两用TRT系统及附属设施,原TRT整体更换;

 (3)投资及改造效果

 计划投资6500万元,其中建筑费:994;安装费 1229万元;设备费4011万元;其他费266万元。

 采用干式布袋除尘工艺可增加发电量30%以上。净煤气含尘量可由10mg降至5mg。

 2、一冷轧改造

 (1)改造的必要性

 一冷轧厂至今已经运行20多年,设备劣化严重,部分备件难以采购,不能保证安全稳定运行,产品质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2)改造方案

 改造的原则采取升级改造,解决现存问题,电气系统更新换代,提高工艺设备水平;完善特色产品,提升产品质量;满足环保要求,增加盈利空间。

 (3)工程投资及效果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0000万元,2017年安排26000万元。本项目正在开展可研阶段前期论证,改造方案及总图布置完成后,确定投资方案及费用等,工期拟定26个月。预计项目达产后,产能由110万吨提高到140万吨,同时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品种结构。

 3、特钢改造

 (1)改造的必要性

 特钢厂800棒材产品内部质量差,尺寸精度低,无法满足高标准要求;小棒生产线过长,温降大,能耗高,生产效率低,成本高。与国内先进特钢企业相比,产品规格、品种、质量等方面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进行改造。

 (2)改造方案

 改造主要增加大规格工程品种,提升产品尺寸精度,提高钢材内部质量为目的,对现有φ800轧机全线进行改造。

 (3)投资估算及改造效果

 初步估计投资40000万元,2017年计划安排6000万元。本项目正在开展可研阶段前期论证,改造方案及总图布置完成后,确定投资方案及费用等,工期拟定22个月。项目完成后,产能由80万吨提高到100万吨,增加φ230mm以上的大规格材和φ85mm以上轴承钢等品种,显著提高钢材内部质量。

 (二)、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智能制造的建设进程,建设智能钢企。

 1、本钢大数据平台建设

 (1)建设目标

 总体思路是建设大数据平台,2017年主要以“本钢质量一贯制大数据平台建设”为主。利用日益成熟的大数据技术,以质量相关数据整合与监控为主线,建立普钢全工序质量大数据集,按照一贯制规范与标准管理质量数据,利用统计、分析的结果指导生产实际,减少质量成本异常上升,并规范生产及操作过程。

 (2)、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数据基础平台、数据清洗与归档、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应用、过程质量监控系统的应用扩展、一二级控制与数据采集系统的完善与升级改造、能源介质数据采集与站所室无人值守等。

 (3)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收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00万元,建设期三年。2017年计划1600万元。

 建设“本钢大数据平台”符合国家、省积极推进的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的要求。项目实施后,本钢将建立起配置合理的大数据系统平台框架,满足质量管控功能提升、生产经营数据归档建模,为决策支持提供多维度信息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第三冷轧厂智能制造改造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两化深度融合步伐加快,以信息交互集成、数据传感监测、信息物理系统等为特征的智能工厂建设将引领我国工业迈入转型发展的新时代。

 同时本钢板材第三冷轧厂为新建厂,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都配套完善,运行正常,基本达到工业3.0水平,具备实施智能制造的条件。

 (2)项目的主要内容

 新增轧机、退火和镀锌等生产线的表面检测仪表检测的表面缺陷图片和数据送大数据平台,并进行质量管理;

 采集各机组工艺、设备和材料参数汇聚到大数据平台,并开展质量、设备、能源、操作、控制、模型和工艺等方面的管理和决策,实现数据可视化,车间管理功能;

 新增大数据平台、构建三冷轧的私有云;增设工业信息安全系统。

 (3)投资估算及效果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00万元,建设期2年。2017年计划1000万元。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数据的互通互联,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最终达到冷轧生产线智能制造中高级水平。

 上述所有拟新开项目落实好前期工作,准备备案材料,履行当地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环评等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下达投资计划,开工建设。

 投资风险分析:以上2017年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因此项目本身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手段;方案论证采取深入调研,紧跟市场,并注重收益;审批程序上,严格按制度、流程、权限进行。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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