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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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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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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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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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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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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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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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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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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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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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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4日,2015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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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在内的四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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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共出现了30次。30次涉及的投资组合一方均为按照量化策略进行投资,虽然买卖股票量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小,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海外政治、经济黑天鹅事件不断,大宗交易见底回升,主要经济体通胀预期持续抬升,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受欧元区政治经济困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剧等影响,全球经济复苏依旧缓慢且不均衡。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应性的货币政策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国内经济企稳回升,保持平稳运行。

 2016年我国全年GDP达74.4万亿元,同比增长6.7%,经济增速重回全球第一,实现了“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名义增长8.1%,缓中趋稳;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 316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4%,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全年进出口总额243 344亿元,比上年下降0.9%,降幅比上年收窄6.1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际增长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8.5%,工业生产平稳增长,企业效益明显好转;全年CPI上涨2.0%,PPI下降1.4%,通胀温和上行;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7.8万亿元,新增人民币贷款12.65万亿元,货币信贷平稳增长,新增贷款同比多增。较为抢眼的是,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4.6%,需求结构继续改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11.8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5%,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4.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新动能快速成长。

 总地来看,2016年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所提高,但投资、消费、外贸均是下降态势,显示经济企稳的基础并不牢固,此外,2016年居民收入增幅扣除价格因素也低于GDP增幅,后续依赖消费拉动经济的动力也显不足。

 经济平稳之下,资产市场表现分化,其中商品和房地产表现较好,股市低迷,债市结束长牛行情。

 (1)年初在“股灾”资金挤出、利率下行、购置税优惠等影响下,全国房地产市场开始了普涨,迎来本轮周期的高点,10月以来各地政府密集出台调控政策,四季度房价走势渐趋平稳,但全年成交规模创历史新高,城市分化态势延续。

 (2)2016年多数商品在美元升值背景下收涨,涨幅最大的是煤、铁、钢等工业原材料,一方面是因为处于上游的国际供应商收缩产能,另一方面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推动。年底OPEC再次达成减产协议,油价突破前期震荡区间,而金银等贵金属年内大起大落,全年累计表现平平;农产品中棉花和白糖价格上涨,但玉米和小麦继续下跌。

 (3)股市受上一年的股灾和年初熔断影响,全年表现平淡,其中上证综指表现好于创业板指,就行业而言,食品饮料、建筑材料表现较好,传媒、计算机、交运等跌幅在20%以上,表现弱势。

 (4)债市结束了2014年以来单边下行的牛市格局,进入宽幅震荡。纵观全年,央行的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逐渐转向价格型调控,在公开市场操作频率也明显提高,通过引导资金价格,调节货币总阀门,资金面除个别时点波动外,整体维持在合理区间。1至4月,货币信贷快速增长,房地产价格飙升,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信用债违约风险陆续爆发,财政部“营改增”税收政策出台,债市持续调整。5至10月,在权威人士讲话、英国脱欧外部冲击、银行委外加杠杆、部分一二线城市房地产重启“限购限贷”等利好因素刺激下,债市大幅反弹,10年国债收益率创下2.64%的新低,甚至出现所谓的“资产荒”。但10月中旬后,在全球央行货币政策适度转向、美国川普当选美元大幅走强、美债收益率上升等外部因素和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暴涨、基本面回稳、金融机构去杠杆等内部因素的合力下,债市利率急速上行,甚至一度出现交易违约,引发债市非理性下跌,10年国债收益率上窜至3.37%,创2015年9月以来新高,全年波动在70bp左右,同时10年国开收益率波动约90bp。

 报告期内,我们全年适度参与债券市场行情,采取防御为主的策略,将组合的流动性和资产的安全性放在首位,重点配置了高等级产业债和部分利率债,维持适度杠杆和久期。进入四季度,债市加剧调整,我们的策略更趋谨慎,进一步降低了杠杆和久期,大幅增持类现金资产(逆回购、同业存款和存单),在保持组合流动性无虞的基础上,避免了偏离度过高的风险,获得了稳健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活期友A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1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537%。

 活期友B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5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5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我们认为基本面上由于经济惯性使然,2017年开年经济局势继续向好,但下行压力仍在,全年总体大概率平稳运行,通胀温和,一定阶段内基本面或将不是主导债市走向的最重要因素。政策调控之下地产和汽车销量放缓,房地产和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料将下滑,而且国际形势更为复杂(海外地缘政治冲突风险积聚、贸易保护抬头、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等),进出口贸易增长存在不确定性,基建或仍将承担托底的职能。全年物价水平将温和上涨,CPI呈现“V”字走势,PPI则前高后低,或于二季度开始出现拐点。

 政策方面,2017年淡化了经济增长目标,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继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组合优势。财政政策稳增长任务弱化,未来更多服务于供给侧改革、民生等领域;而货币政策则定调为“稳健中性”,金融防风险成为政策重心,货币政策主动宽松的概率较小,资金面将延续紧平衡状态,时点性的流动性冲击依然不容忽视。

 汇率方面,美联储将多次加息,双向波动的幅度将增强,人民币贬值预期将导致资金持续外流,国内债券市场利率恐承压上行。去杠杆、表外理财监管、抑制资产泡沫进一步落实推进,引发的链条传导,或对债市配置结构形成影响。

 同时,我们认为2017年债市的潜在风险也值得重视。首先,信用违约概率提升:2016年以来工业企业盈利的好转更多是受去产能导致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推动,在需求没有改善的情况下,或将难以持续盈利;2017年政策强调防风险,并将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商业银行对过剩产业和地产的资金支持力度将减弱,低评级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受限,将促发更多的违约事件。其次,监管政策的趋严:2017年一季度表外理财将正式纳入MPA考核,并且不排除会有针对同业负债的监管政策出台,导致同业链条收缩,长远来看有利于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短期来看随着表外理财监管、去杠杆、抑制资产泡沫进一步落实推进,引发的链条传导,将对债市情绪和配置行为造成冲击。

 债市经历2016年年末的暴跌之后,虽然提升了安全边际和优质品种的配置价值,但也需要一定的修复过程,目前看不到推动收益率快速下行的明确动能,我们对2017年债券市场整体上维持谨慎态度。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每日采用红利再投资的方式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全额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净值收益率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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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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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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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5,161,920,541.1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0,513,188.17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141,407,353.02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度和2015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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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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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78,816,374.0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2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78,938,956.7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2,582.7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级别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B类,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适用不同费率的销售服务费;并根据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所持有份额数量是否不低于300万份进行不同级别基金份额的判断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和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和2015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和2015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度和2015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按基金份额面值1.00元分配后转入所有者权益,每月集中宣告收益分配并将当月收益结转到投资人基金账户。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指票面存期。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2.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进行买断式逆回购交易。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

 1.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2. 本基金自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30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478,816,374.03元 (其中A类基金份额99,838,152.03元,B类基金份额378,978,222.00元)。根据《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22,582.72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算为122,582.72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35,282.25份,B类基金份额87,300.47份) ,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3. 根据《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15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2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2015年11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2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A类基金申购业务、赎回业务、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15年12月3日起开始办理,B类基金申购业务、赎回业务、转换业务自2015年12月3日起开始办理。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

 ■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3.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3.3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3.4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2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4.3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贵金属投资赎回差价收入。

 7.4.7.14.4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贵金属投资申购差价收入。

 7.4.7.15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5.2衍生工具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股利收益。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18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其他收入。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4.8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9.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9.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9.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 / 当年天数。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10% / 当年天数。

 7.4.9.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25%和0.01%。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对应级别约定年费率/ 当年天数。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0 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86,199,330.7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4,671,884,292.22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937,156,834.43元,无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报表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注:调整期从正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比例20%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计算。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8.9.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2.报告期内没有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1、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占比较高,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一)本基金交易单元均为成立时新增,2016年无新增席位。

 (二)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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