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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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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新增销售业务的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的内容,具体修改如下:

 1.公司对经营范围作出修改

 1.第十三条关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品、炭素及炭素制品、氧化铝的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家具,普通机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管理产品),矿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硫酸铵化肥生产;摩托车配件、化工原料、铝门窗制作安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业地产及物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物流方案设计及策划;货物仓储、包装、搬运装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凭许可证经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炉窑工程专业承包。”的内容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品、炭素及炭素制品、氧化铝的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家具,普通机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管理产品),陶瓷制品,矿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硫酸铵化肥生产;摩托车配件、化工原料、铝门窗制作安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物流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物流方案设计及策划;货物仓储、包装、搬运装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凭许可证经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炉窑工程专业承包。”

 2.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的内容

 第一条关于“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的内容修改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3.原《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和第五章“董事会”之间插入“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作为第五章,新增内容为:

 “第五章 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

 第九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审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

 (四)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履行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发挥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应当由公司党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十七条 公司纪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董事会中的党员落实党组织决定;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

 (七)按照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八)负责对所属单位拟任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的提名,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

 (九)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十)应当由公司纪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任命。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保证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有效发挥。严格执行企业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纪委设专门的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务工作人员和同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经济待遇。

 第一百条 公司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公司章程》中原第五章及其后章节内容不变,相应章节序号依次做顺延调整。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自2016年5月至12月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公司”)购电,并签署《购电合同》。为继续发挥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控股的售电公司整合冶金集团用电资源和部分集团外部用电资源、积极实施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获得权益电量等重要作用和以双边当期、中长期交易、 撮合交易等方式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电力具有较强议价能力的优势,进一步降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用电成本,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用电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于2017年1月至12月向售电公司购电,预计公司向售电公司购电量约170亿千瓦时左右。购电价格按照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成交结果,以当地供电局每月出具的电费结算清单的综合电价(包含: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价)及购销差价0.001元/kWh组成,预计全年综合购电价格约为0.33元/kWh左右,最终以售电公司与当地供电局结算电价为准。在此期间,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对输配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公司与售电公司另行协商调整。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方董事田永、丁吉林、何伟、张春生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公司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账户中用于并购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和投资建设老挝中老铝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及配套矿山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对前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ISO国际标准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内控手册》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内容涵盖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以及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50001、IATF16949、ISO10012 等国际标准管理体系所有要素。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 《内控标准化手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2017年,公司将与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公司仍将按相关协议和公允计价方式进行交易。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95,669.57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田永、丁吉林、何伟、张春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铝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文山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为文山铝业金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担保额度在3年内滚动使用。文山铝业将为公司提供4亿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铝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选择合适的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3.04亿元(含3.04亿元)的融资租赁、中长期借款、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目前,公司对润鑫铝业出资比例为63.76%,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出资比例为33.28%,由于其他股东出资比例较小,由公司和冶金集团共同为润鑫铝业融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将为润鑫铝业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担保额度在5年内滚动使用。冶金集团将在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后按其对润鑫铝业出资比例承担金额不超过1.0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润鑫铝业将为公司提供2亿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田永、丁吉林、何伟、张春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鑫铝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选择合适的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3.04亿元(含3.04亿元)的融资租赁、中长期借款、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目前公司对涌鑫铝业的出资比例为61.36%,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出资比例为31.91%,由于其它股东的出资比例较小,由公司和冶金集团共同为涌鑫铝业融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将为涌鑫铝业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担保额度在5年内滚动使用。冶金集团将在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后按其对涌鑫铝业出资比例承担金额不超过1.0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涌鑫铝业将为公司提供2亿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田永、丁吉林、何伟、张春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鑫铝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泽鑫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为泽鑫铝业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担保额度在3年内滚动使用。泽鑫铝业将为公司提供3亿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鑫铝箔”)根据生产经营及项目融资需要,拟选择合适的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中长期借款、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其中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借款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浩鑫铝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为浩鑫铝箔提供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浩鑫铝箔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担保额度在3年内滚动使用;为浩鑫铝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借款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浩鑫铝箔将为公司提供同5亿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鑫炭素”)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源鑫炭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为源鑫炭素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担保额度在3年内滚动使用。源鑫炭素将为公司提供2亿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经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选择合适的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融资租赁、中长期借款、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目前公司对汇鑫经贸的出资比例为51%,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物流公司”)出资比例为49%,由公司和进出口物流公司共同为汇鑫经贸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将按对汇鑫经贸的出资比例对汇鑫经贸金额不超过1.53亿元(含1.53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3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担保额度在5年内滚动使用。进出口物流公司将在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后按其对汇鑫经贸出资比例承担金额不超过1.4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汇鑫经贸为公司提供1.53亿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田永、丁吉林、何伟、张春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公司定于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2.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8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用电成本,改善经营业绩,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2.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8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铝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该事项实施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文山铝业顺利实施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8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铝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该事项实施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鑫铝业顺利实施融资。

 三、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联方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对润鑫铝业出资比例金额承担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鑫铝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该事项实施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涌鑫铝业顺利实施融资。

 三、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联方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对涌鑫铝业出资比例金额承担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鑫铝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该事项实施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泽鑫铝业顺利实施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鑫铝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该事项实施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浩鑫铝箔顺利实施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

 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鑫炭素”)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该事项实施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源鑫炭素顺利实施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8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经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该事项实施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鑫经贸顺利实施融资。

 三、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联方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对汇鑫经贸出资比例金额承担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华一新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田永、丁吉林、何伟、张春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不含税)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871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春生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零配件、线材、板材、带材、管材制品及辅助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及科研、设计、咨询服务;起重机械、水利机械、压力容器、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及科研、设计、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原材料销售;停车场经营;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普通货运;贰类汽车维修(大中型汽车维修)。以下范围限分公司经营:咖啡豆的初级生产、加工、销售、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总资产47,685.9万元,净资产-860.87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51.28万元,净利润-3,062.6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云南冶金金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金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B1楼B138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传宏

 经营范围:环保咨询;在线设备第三方运营、维护;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其监理、咨询;环保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环保项目投资及其资产管理;环保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环保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销售;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金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79.96万元,净资产134.34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05万元,净利润-65.66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金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

 注册资本:39,080.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毕红兴

 经营范围:硅产品及其附产品的生产、销售; 冶金用脉石英开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代理服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2,580.70万元,净资产28,422.41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142.15万元、净利润-254.1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云南冶金仁达信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仁达信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财富中心A座2601号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春生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电气设备安装;管道及管道设备的安装;电子计算机维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控技术及网络集成;电脑打字及排版,名片制作;装璜设计;(机房)防雷、消防、照明、通风、机电设备及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咨询、培训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国家管理商品除外)、家用电器、科教仪器、照像器材、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普通机械、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仁达信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0,471.29万元,净资产19,978.65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795.62万元,净利润-763.61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仁达电脑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21,196.7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其军

 经营范围:经批准的国家配额管理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旅游产品,百货,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不含管理商品),日用杂品,仓储、物流及相关服务。经贸部核定的一、二类商品和放开经营三定的一、二类商品和放开经营三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及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业务;煤炭批发经营;农产品;粮食收购、饲料经销;炭素及炭素制品经销;石油焦经销;贵金属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39,152.58万元,净资产7,980.58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3,783.22万元,净利润-5,399.79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地勤楼3011室(入驻云南嘉世通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吉林

 经营范围:电力购销、电力贸易;配电网规划、建设、运营、维修、改造、设计、咨询服务;电力和新能源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9月30日,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784.73万元,净资产为5,584.95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257,994.92万元,净利润为784.95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七)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住所: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万多稳

 经营范围: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上述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销售、出口;外派实施上述工程劳务人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截止2016年9月30日,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总资产95,819.23万元,净资产21,436.14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739.35万元,净利润-409.1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八)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建水县临安镇南营寨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庆

 经营范围:锰矿石原矿采掘、冶炼、洗选;天然放电锰、电炉碳素锰铁、电解金属锰、硅锰、硅铁、冶金锰矿石、高锰酸钾冶炼、加工、销售;矿(岩)棉板、矿(岩)棉毡、粒状棉等绝热保温不燃吸音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硅矿石的开采、工业硅、硅铝合金及硅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钢材销售;钢桶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购销。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4,312.19万元,净资产16,495.73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33.61万元,净利润-9,104.82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九)昆明冶金研究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冶金研究院

 住所:昆明市园通北路86号

 注册资本:5,82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胥福顺

 经营范围:承接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自动化、矿产品、机电产品(不包含小轿车)、金属合金及化合物、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矿冶设备、电子产品、分析仪器等的生产经营;技术咨询、中介检测、培训、承包、仪器设备维修与制作技术服务;餐饮;期刊出版;广告发布;承办会议,租赁。兼营范围:珠宝加工与销售、玻璃仪器加工,物业管理与经营、停车场管理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年9月30日,昆明冶金研究院总资产为14,545.12万元,净资产为7,205.64万元;2016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23.36万元,净利润为-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冶金研究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砚山县平远镇

 注册资本:36,196.394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庆

 经营范围:锰矿采选、冶炼及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五金、化工机械设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和企业出口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94,359.07万元,净资产-16,981.47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082.67万元,净利润-21,204.6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公司与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为接受劳务,交易金额小,本公司认为与其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十一)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克洋

 经营范围:铅锌锗系列产品的冶炼、深加工及伴生有价金属回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硫酸、硫酸锌、硫酸铵、硫酸铜、铋镉、金银提炼及化学分析;阴阳极板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矿产品贸易;废旧物资回收及利用;机械加工、制造、维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产品、煤焦、化工产品化验分析及技术服务;房屋、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及计量器具的安装、调试、检定、维修;物流及道路货物运输;水质、环境检测;理化分析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定检;计算机及网络安装维修;研究、开发有色金属产品;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生产、供应自来水。

 截止2016年6月30日,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资产161,141.43万元,净资产131,598.39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0,175.3万元,净利润5,443.57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二)云南汇通锰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汇通锰业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海埂路23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庆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煤炭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汇通锰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7,739.03万元,净资产5,606.58万元,2016年1-9月年实现营业收入41,631.89万元,净利润23.07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汇通锰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三)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住所:呈贡县七甸乡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建筑材料、粮油及制品批发零售;房屋维修、家电修理;园艺植物种植等。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四)云南省冶金医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省冶金医院

 住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

 注册资本:60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羚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及职业卫生评价、监测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汇通锰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279.53万元,净资产1,394.13万元,2016年1-9月年实现营业收入1,112.86万元,净利润-15.45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医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五)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1,061,303.413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永

 经营范围:矿产品、冶金产品、副产品、延伸产品。承包境外有色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培训;冶金生产建设所需材料及设备的经营;仪器仪表检测及技术服务。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8,761,999.26万元,净资产2,034,451.86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37,384.93万元,净利润-105,312.66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六)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住所:昆明市白塔路208号10楼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温勇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评估鉴定;建材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七)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琦

 经营范围:工业、民用、有色冶金工程的乙级资质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冶炼工程监理甲级、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730.19万元,净资产873.91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21.41万元,净利润172.15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八)昆明金瓯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金瓯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白塔路208号

 注册资本:166.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辉如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造价咨询以及提供有关工资造价信息资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95.71万元,净资产351.03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8.72万元,净利润82.7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金瓯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九)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穿金路8号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林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以下限分公司经营:住宿、停车场、车辆清洗;餐饮服务。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昆明八七一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昆明八七一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871号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永

 经营范围: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及运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及形象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餐饮管理;摄影服务;图文制作;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艺术品收藏(文物及国家禁止的除外);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八七一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一)云南冶金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高登街1675号5层501号

 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晏金

 经营范围: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的销售;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检测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8.41万元,净资产48.18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18万元,净利润-1.82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二)云南冶金集团创能金属燃料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创能金属燃料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高登街1675号

 注册资本:2,4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永

 经营范围:铝—空气电池、锌镍电池及可充电锌空电池、储能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功能材料的研究及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集团创能金属燃料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756.21万元,净资产1,236.43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45万元,净利润-71.67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创能金属燃料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三)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住所:昆明市圆通北路86号

 注册资本:19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毅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阴极铜、粗铜、铜及铜合金拉制管、铅锭、锡锭、铸造锡铅焊料、重熔用铝锭、铸造铝及合金锭、铝合金建筑型材、牙膏管用铝圆片、金属锑、铋、锢锭、 镉锭、砷、重熔用镁锭、工业硅的检测。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总资产277.47万元,净资产195.62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6.31万元,净利润0.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四)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小康大道 399号云南冶金大厦3、10楼

 注册资本:11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自义

 经营范围: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提供担保;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51,396.30万元,净资产122,744.16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373.43万元,净利润5,418.97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五)云南冶金云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云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嘉仕苑12幢3层303室

 注册资本:7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绍平

 经营范围:菇(菌)类产品种植、加工(菌种除外);中草药种植、加工;农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种子除外);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云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87.84万元,净资产685.63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18.50万元,净利润-74.37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云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六)昆明重工佳盛慧洁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重工佳盛慧洁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永

 经营范围:铝空气电池制作组装;立体车库制作安装;特种设备、环卫设备、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辅助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改造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技术咨询: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地暖的安装、维修及保养;铁塔制作、安装及维护;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昆明重工佳盛慧洁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326.56万元,净资产76.76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3.24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昆明重工佳盛慧洁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七)云南冶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冶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17-10室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绍平

 经营范围:铝空气电池制作组装;立体车库制作安装;特种设备、环卫设备、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辅助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改造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技术咨询: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地暖的安装、维修及保养;铁塔制作、安装及维护;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9月30日,云南冶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10,142.79万元,净资产25,315.96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01.32万元,净利润-3,732.23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根据云南冶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十八)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主楼9层B座

 注册资本:5,953.9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俊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停车场经营管理。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3.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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