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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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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7-010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17年3月29日,公司不存在对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王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公司下属企业除外)的借款或担保,也不存在对齐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借款或担保。

 一、传闻情况

 近日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相关媒体公布的《齐星危机,前9大债权人曝光,西王29亿互保或深陷其中》等相关报道,并接到较多投资者关于此报道的问询。

 传闻点1:西王集团与齐星集团29亿互保。

 传闻点2:西王集团共发行184亿债券,其中83亿债券将在2017年到期。

 二、澄清说明

 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集团”)系注册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的一家企业,经与公司西王集团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针对传闻点1

 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根据经审计的齐星集团2015年年报及2016年1-9份财务报告,齐星集团总资产180.81亿元,净资产64.62亿元,营业收入111.15亿元,净利润4亿元;2016年1-9月份,齐星集团总资产176.43亿元,净资产66.39亿元,营业收入83.40亿元,净利润1.77亿元。

 截止2017年3月29日,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9.073亿元,该等担保已全部追加风险缓释措施,西王集团为齐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联合担保,均采取追加股权质押、房地产、机器设备抵押以及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主要情况如下:

 邹平县供电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的担保金额10.275亿元;具备机器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抵押的担保金额为5.568亿元;根据反担保约定齐星集团持有邹平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5%的股权及其分红归西王集团所有,其股权账面价值0.8085亿元;扣除上述有风险缓释措施的担保余额为12.4215亿元。另外,在上述担保业务中,根据相关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追加齐星集团房地产抵押的评估价值高于担保金额的差额为37,274.24万元,扣除该差额部分后的担保余额为86,940.76万元。同时,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的上述担保已追加齐星集团及控股子公司(邹平铝业有限公司、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和齐星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长水夫妇等作为共同担保人担保。

 以上担保业务中风险缓释措施详细情况如下:

 1、涉及邹平县供电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的担保金额为10.275亿元(其中还追加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90%股权、邹平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质押;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抵押(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1.5亿元));

 2、涉及有机器设备、房产、土地等资产抵押的担保金额为5.568亿元。

 其中:①、担保金额为1.368亿元中抵押赵长水持有齐星集团股权(外部中介机构评估股权价值为7,516万元)及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外部中介机构评估机器设备价值为44,791万元);②、对应担保金额为4.2亿元中,抵押齐星大厦房产35,815平方米,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17,771.67万元;抵押齐星大厦土地54,889平方米,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2,585.27万元;抵押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土地29,276.7平方米,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13,208.74万元;抵押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35,021.56万元。

 3、根据2016年5月8日西王集团与齐星集团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合同,约定在齐星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未能按期履行还款、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西王集团可视为所有担保贷款均构成违约,在此状况下合同约定:①、齐星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包括齐星集团及其10家子公司);②、齐星集团将其持有的邹平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5%的股权及其分红全部划归西王集团所有;③、邹平县雪花山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的全部土地及房产归西王集团所有。

 根据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合同,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及10家子公司资产及齐星集团相关股权有追偿权。

 综合以上因素,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担保产生的损失的风险较小,不会对西王集团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7年3月27日,由滨州市政府、邹平县政府主导,市县银监局、金融办及各债权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提前化解此次事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与会机构达成共识,并制定了《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银行业债委会合作公约》:公约明确要求在齐星集团重组方案作出前,各成员银行不得擅自退出、减少本行的授信份额。

 2016年1-9月份,西王集团总资产403.21亿元,净资产147.04亿元,账面资金26.89亿元,营业收入201.26亿元,净利润2.26亿元。目前西王集团经营状况良好,账面资金充裕,将积极应对齐星事件的潜在风险。

 注:1、邹平县供电公司为邹平县国有企业。

 2、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邹平铝业有限公司、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及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均为齐星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传闻点2

 经核实,西王集团发行的债券不存在到期不能按时偿还的情况。截止公告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到期未偿付债券规模为79亿元。详情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网站。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与业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运营,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的担保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西王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065,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累计质押/冻结股份合计 15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54%,目前西王集团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西王集团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三、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7-011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西王食品,股票代码:000639)自2017年3月30日开市起复牌。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与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集团”)的互保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西王食品,代码:000639)自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就西王集团与齐星集团的互保问题于2017年3月30日发布了澄清公告,详情请见澄清公告(编号为2017-010),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开市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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