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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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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
股东林广茂被公开谴责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冠豪高新股东林广茂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并通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查明,林广茂于2016年9月5日至10月14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17.310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持股比例由7.14%降至4.99%。而在此前的2015年7月9日,作为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林广茂承诺“拟在合适时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约2000万股”。2016年2月29日,林广茂增持公司股份330多万股。

 上交所表示,林广茂前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此后在仅增持330多万股、尚未完成增持承诺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票,且减持数量巨大,远超前期承诺的增持数量,与投资者预期明显不一致,实质上严重违反了前期增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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