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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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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7-01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内部电话线路调整,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投资者咨询电话:0553-5847323

 传真号码:0553-5847323

 本次变更仅为联系方式的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未发生变更,原对外披露的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7—02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马敬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收购天马影视776,088,506股股权(占天马影视总股本的29.90%),并同意公司与荣恩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鑫科材料关于终止收购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7-02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购股权事项概述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荣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恩公司”)签署《买卖协议》,出资194,180,000港元收购荣恩公司持有的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影视”)776,088,506股股权(占天马影视总股本的29.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1日披露的《鑫科材料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0)和《鑫科材料关于收购香港上市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

 二、终止收购股权事项的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收购天马影视776,088,506股股份(占天马影视总股本的29.90%),并同意公司与荣恩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截至2017年3月28日,公司未能完成本次收购交割的全部先决条件,导致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已经较《买卖协议》约定的期限逾期11天。按照交易对方荣恩公司要求,并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谅解,公司与荣恩公司拟签订《补充协议》同意解除《买卖协议》,双方均无需对解除《买卖协议》的行为承担任何后续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的终止不存在遗留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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