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28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减持情况告知函》。2016年9月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现将能源集团减持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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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集团2006年7月通过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而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减持次数为1次、减持价格17.50元/股。能源集团自首次减持公司股票开始累计减持18,024,5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累计为4.62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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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能源集团未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3、本次减持完成后,能源集团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三、备查文件
1、能源集团《减持情况告知函》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