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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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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4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47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4年8月12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跟踪德国市场的DAX指数,其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德国DAX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跟踪德国DAX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 份额可计入在内),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本基金在目标ETF上市前,可通过特殊申购的方式完成对目标ETF的建仓。

 为了更好地对外币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还可以与目标ETF 或其他QDII 基金进行

 外汇互换,互换价格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除非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禁止,本基金可以投资境外托管人发行的金融产品。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款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4)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前述限制。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6)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临时借入现金的期限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期限为准。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若基金超过上述(1)-(6)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整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由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目标 ETF 的申购赎回存在确认和交收时间上的差异,基金规模变动可能导致基金投资比例在短期内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此外,因证券市场波动、目标ETF 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等因素也可能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对于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因目标ETF 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致使不能在10 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约定的投资组合限制被修改或取消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拟投资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产品募集申请中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投资衍生品的风险管理流程、拟采用的组合避险、有效管理策略。

 (5)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6)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4. 关于投资境外基金的限制

 (1)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5. 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 现金;

 2) 存款证明;

 3) 商业票据;

 4) 政府债券;

 5)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7. 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六、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德国DAX指数(DAX Index)。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相应更换基金名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德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德国企业,需要承担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2.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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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2.4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2.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2.6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2.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2.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2.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2.10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2.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2.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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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2.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如需要变更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资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方式进行申购,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5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或所投资市场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

 (六)其他费用

 1、基金投资目标ETF 的相关费用;

 2、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外市场开户、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以及为了加快清算向券商支付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6、基金收益分配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7、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税务顾问费;

 9、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0、除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任基金托管人转移至新任基金托管人以及由于境外托管人更换导致基金资产转移所引起的费用;

 11、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以及相关手续费、汇款费、基金的税务代理费等;

 12、为了基金利益,除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6、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7、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联系电话:(021)38969999

 11、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12、联系人:王艳

 13、网址:www.huaan.com.cn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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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邱平先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历任上海红星轴承总厂党委书记,上海东风机械(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全光网络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上海赛事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盛集团科教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计划财务部经理及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董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景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Crystal Bright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董鑑华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基建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处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聂小刚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助理业务董事、企业融资总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主管、总裁办公室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小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McLagan)公司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1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章国富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9年经济、金融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信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薛珍女士,研究生学历,1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宜宜先生,管理学硕士,CFA(国际金融分析师),FRM(金融风险管理师),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在美国道富全球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对冲基金助理、量化分析师和风险管理师等职。2011年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动投资部从事海外被动投资的研究工作。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2012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翁启森先生,总经理助理

 杨 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指数与量化投资事业总部高级总监

 贺 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助理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338人(不含香港公司),其中56.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86.1%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与研究、营销、后台支持等三个业务板块组成。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55,639.9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1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73%。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至11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80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566.49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40.54亿元,同比增长29.28%,托管资产余额9.62万亿元,同比增长52.89%。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该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231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9.62万亿元人民币。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Douglas A. Donahu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式:合伙制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 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约5千人,在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设 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 由本行合伙人Sean Pairceir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Taylor Bodman先生领导。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BBH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近一百 个市场。截至2015年6月30日,托管资产规模达到了4.2万亿美元,其中约百分之七十是跨 境投资的资产。亚洲是BBH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 25年,亚洲服务管理资产近6千亿美元。投资者服务部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近3800名员工。我们致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BBH 多年来在行业评比中屡获殊荣,包括∶

 1、《全球托管人》

 Global Custodian - 2014 Agent Bank Survey: 《全球托管人》2014 代理银行调查

 #1 Asset Servicing among US Agent Banks:BBH 被评为美国代理行资产服务第一名

 BBH has received 'Top Rated' recognition from GC 19 of the past 20 years:BBH 在该机构过去20年的评比中已19年获此殊荣

 Global Custodian - 2014 Mutual Fund Administration Survey:《全球托管人》2014 全 球共同基金行政服务调查

 Roll of Honor in four categories (max. numbers awarded): BBH 在 4 个类别中名列前茅

 #1 in four of eight categories;

 #2 in the remaining: 在 8 个类别中获得 4 个第一名, 在另外 4 个类别中获得第二名

 Global Custodian - 2013 Securities Lending Survey:《全球托管人》2013 年证券借贷 业务调查

 #2 Securities Lending - Global Category:全球类别第二名

 2、《全球投资人》

 Global Investor - 2015 Sub-custody Survey:《全球投资人》- 2015 年次托管调查

 #1 - US Market (weighted by AuM and unweighted categories): 美国市场第一名

 Global Investor - 2014 Global Custody Survey:《全球投资人》- 2014 年全球托管调查

 #1 - Clients with AuM over $3 billion – Global: 30 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全球基 金管理人服务第一名

 #1 - Clients with AuM over $3 billion - EMEA: 30 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欧洲、 中东、非洲地区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一名

 #1 - Clients with Americas Mutual Fund Managers:美国共同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一 名

 Global Investor - 2013 Foreign Exchange Survey:《全球投资人》-2013 年外汇服务调查

 #1 Overall (weighed by AUM) :总体排名第一名(按资产规模)

 3、《ETF Express》

 ETF Express - 2014 etfexpress Awards :《ETF Express》-2014 年 ETF 基金 服务评比调查

 BBH named Best North America ETF Fund Administrator: 荣获‘北美 ETF 基金最佳服务商’

 4、《R&M 调查》

 R&M Surveys - 2014 Global Custody.net Global Custody Survey

 #1 Americas :美国市场第一名

 5、《Private Asset Management》

 Private Asset Management - 2015 Best Wealth Manager Long-Term Performance (3 years): 2015 长期业绩最佳财富管理人

 6、《World Finance》

 World Finance – 2014 Best Private Bank, U.S. (East): 2014 年美国最佳私人银行(东部)

 7、《Wealth & Finance International》

 Wealth & Finance International – 2014 Best U.S. Private Bank: 2014 年美国最佳私人银行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 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部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翟 均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86)10-66596688

 传真:(86)10-66594568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6363

 传真:010-63636713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号码:(0755)8208038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电话:0571-88920879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59601366-702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1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传真号码:010-67000988-6000

 (1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电话:021-80133888

 传真号码: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2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电话:021-33323998

 传真号码: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400-8888-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2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25)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号码:0595-22505215

 (2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676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2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号码:021-22066653

 (28)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3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31)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电话:021-22267987

 传真号码:021-22268089

 网址: www.dtfunds.com/

 (3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21

 传真号码:020-89629011

 (3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3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吴玉明

 客服电话: 4008-366-366

 网址: http://www.hxzq.cn

 (3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电话: 86-021-50583533

 传真号码: 86-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3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37)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8995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8-7575

 网址:www.taixincf.com

 (3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39)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电话:0512-65280149

 传真号码:0512-69868370

 (4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传真号码:010-57569671

 (42)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电话: (010)65983311

 传真号码:(010)65983333

 (43)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 徐福星

 联系电话: 010-68292745

 传真号码: 010-68292941

 (4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 徐黎云

 联系电话: 0571-88337717

 传真号码: 0571-88337666

 (4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6)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11410

 传真:0411-82311410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公司网址:www.bankofdl.com

 (4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电话: 0769-22866254

 传真号码:0769-22866282

 (4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电话:010-5817 0859

 传真号码:010-5817 0800

 (4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50)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是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电话:4006236060

 传真号码:010-82055860

 (5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020-83963933

 网址: www.gzs.com.cn

 (52)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栋11层1101-0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陈姚坚

 联系电话:0755-84034499

 传真号码:0755-84034477

 (53)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峰

 联系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号码:0755-83655518

 (54)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962000、0512-962000或前往常熟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csrcbank.com

 (5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传真:010-61840699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56)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 申健

 客服电话: 021-20219931

 公司网站:https://8.gw.com.cn

 (57)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联系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号码: 010-88067526

 (5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号码:010-62680827

 (59)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许欣联系电话:(021)68609600

 传真号码:(021)33830351

 (6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 张琪

 联系电话: 010-62675369

 传真号码:010-82607516

 (61)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电话:0573-96528

 传真号码:0573-82099678

 (6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63)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传真号码:021-6888 2281

 (64)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 宋时琳

 联系电话: 025-86853969

 传真号码:025-86853969

 (6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号码:0371-85518397

 (66)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 戴新装

 联系电话: 021-20538888

 传真号码:021-20538999

 (67)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电话:010-62062880

 传真号码:010-82057741

 (6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电话:(010)85120190

 传真:(010)85120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69)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

 法定代表人: 许现良

 联系电话: 4001-500-882

 传真号码:010-57649620

 (7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第28层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021-32109999

 网址:http://www.cfsc.com.cn

 (7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qh168.com.cn

 (7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0311-88627587

 传真: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公司网站:www.hebbank.com

 (7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电话:010-68946790

 传真:010-68466796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4)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财富中心A座46层 济安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济安财富官网) 400-071-6766(腾讯财经)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7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卓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电话: 400-6411-999

 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7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华福证券

 (7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 陈超

 电 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 真: 010-89188000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716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周祎

 经办会计师:单峰、周祎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H类基金份额增加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29日起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H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申赎代码:“511601”,场内简称:“货币ETF”)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自2017年3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申赎代办券商办理“货币ETF”的申购业务。

 一、新增申赎代办券商

 ■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券商办理“货币ETF”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咨询各证券公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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