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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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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5,398,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抢抓 “西电东送”,“黔电送粤”等发展契机,努力推进北盘江流域、芙蓉江流域、三岔河“两江一河”梯级水电项目的开发,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323.05万千瓦。2016年,受流域来水减少因素的影响,公司完成发电量74.3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43%,占贵州电网统调水电厂发电量的16.97%,同比下降4.07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提质增效工作为主线,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电力市场改革和来水锐减等多重压力下,实现公司上市以来首次连续三年盈利,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受流域来水减少因素的影响,公司完成发电量74.3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43%,占贵州电网统调水电厂发电量的16.97%,同比下降4.0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91,810.81万元,同比减少28.96%;利润总额为26,921.72万元,同比减少6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61.37万元,同比减少63.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179.95万元,同比减少9.7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北盘江流域、三岔河流域来水较上年同期偏枯三至四成,导致公司下属电站发电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91,810.81万元,同比减少28.96%;利润总额为26,921.72万元,同比减少6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61.37万元,同比减少63.94%。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公司执行上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同时考虑相关数据的可比性,将2015年度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将本年度及上年度的主要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靖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0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2:30在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公司董事长刘靖,董事张志强、何培春、郑毅,独立董事张瑞彬、王强、张志康、胡北忠出席了会议。董事吴元东、刘雷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靖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明达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张志康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审计机构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靖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年报全文及摘要。)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2017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公司2017年的财务预算为:实现发电量93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23.1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8亿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气候及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982,131.3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998,213.14元,减去2016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52,699,331.0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17,360,989.7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0,645,577.0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本报告期拟派发现金红利,即: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398,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1,619,589.60元,本报告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财务负责人刘俊先生由于年龄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俊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期间所作的工作和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罗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后附简历)。

 十、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向华电集团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公司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由于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靖、张志强、刘明达、吴元东、刘雷回避表决。

 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方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刘靖、张志强、刘明达、吴元东、刘雷回避表决。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贵州华电乌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工程公司)股权比例为4.35%,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公司结合乌江工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持有其股权可收回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共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公告》。)

 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核销因老化且无法修复、机组增容改造以及技术淘汰等原因报废的固定资产249项,原值2,114.79万元,累计折旧1,888.93万元 ,减值准备2.96万元,净额222.90万元。本次核销报废固定资产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是减少利润总额222.90万元。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20,0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普定水电站提效增容的议案》。

 公司下属普定水电站位于普定县境内三岔河中游,装机8.4万千瓦(3×2.8万千瓦),1994年开始投产发电,截止目前电站投产距今已有23年,多数设备已到经济运行年限。受当时设计、制造条件的限制,机组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已老化,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易引发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为了电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需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并适当提升设备的发电能力。

 根据普定水电站提效增容工程投资概算分析,本次改造增容工程静态总投资约7319万元,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6273.55万元。改造完成后,电站机组每台由2.8万千瓦变为2.9万千瓦,装机容量为8.7万千瓦。

 经论证,本次提效增容是电站经济运行现实性要求,同时也是符合机组正常更新规律。改造后的设备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能够充分利用高水头部分有效水能,年发电量增加约1500万千瓦时,以电站现行电价测算,能够增加当期营业收入438万元。电站的运行安全和自动化要求得到提高,有效提升了电站的经济效益。

 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服务费用为50万元。

 十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一项、第十五项、第十七项议案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罗涛先生:49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贵州盘县发电厂财务科主任会计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0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2:30在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监事杨明香、田景武、罗远惠出席了会议。监事陈宗法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田景武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张利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罗远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审计机构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田景武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2017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9,982,131.3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998,213.14元,减去2016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52,699,331.0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17,360,989.7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0,645,577.0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本报告期拟派发现金红利,即: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398,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1,619,589.60元,本报告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贵州华电乌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工程公司)股权比例为4.35%,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公司结合乌江工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持有其股权可收回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共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00 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系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部分固定资产核销的决议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核销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的质量,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监事会核查,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服务费用为50万元。

 上述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十项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08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向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因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事项属关联交易。

 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靖、张志强、刘明达、吴元东、刘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注册资本:214.50亿元

 企业类型: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2002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组建的全国性五家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一,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近年来,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能源战略,加快结构调整,着力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党的建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行业地位明显提升,2016年在世界500强排名第331位。2016年公司完成全口径发电量4919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1893亿元,发电装机达1.43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37%,煤炭产量4593万吨,完成供电煤耗303.1克/千瓦时,二氧化硫实时排放绩效0.27克/千瓦时。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保值增值率等主要经营指标继续保持同类型企业前列。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多渠道获得资金,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了条件优惠的资金支持,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的范围内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并按公司相关制度与之签订《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即2017年3月27日——2018年3月26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融资成本,体现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公司的支持。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累计发生的贷款利息为304.59万元。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委托贷款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了条件优惠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

 九、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0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1、为满足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额度的发生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状况而定,且不超过上述金额。

 3、财务资助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其中利率为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二)审批程序

 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方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刘靖、张志强、刘明达、吴元东、刘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相关的公司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1、北源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8日成立,注册地为遵义市中华路龙井沟统建77栋3号楼321号。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02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俊。

 经营范围:中小水电的投资、开发和经营;销售:五金、家电产品、金属制品、建材、工业油料、铝钢土、百货、金属矿产。

 北源公司股权结构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94%,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1.34%,贵州亚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持股比例为6.72%。

 2、北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其他股东财务资助情况说明:

 北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94%,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1.34%,贵州亚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持股比例为6.72%。北源公司成立以来在资金方面得到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续多年为北源公司提供大额委托贷款;同时,北源公司下属电站陆续投产后,运行正常,且现金流稳定,其支付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融资,风险较小,因此北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2017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被资助对象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对保障子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0元。如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20,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源公司”)经营的需要,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20,0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11名董事全票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担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因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北源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8日成立,注册地为遵义市中华路龙井沟统建77栋3号楼321号。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02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俊。

 经营范围:中小水电的投资、开发和经营;销售:五金、家电产品、金属制品、建材、工业油料、铝钢土、百货、金属矿产。

 北源公司股权结构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94%,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1.34%,贵州亚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持股比例为6.72%。

 2、北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源公司无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20,00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1年,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北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1.94%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经营贵州芙蓉江流域鱼塘、清溪、牛都等水电站。公司依据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必要的资金需要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被担保公司的资金周转率,促进其经营稳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担保风险。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

 北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94%,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1.34%,贵州亚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持股比例为6.72%。北源公司成立以来在资金方面得到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续多年为北源公司提供大额委托贷款;同时,北源公司下属电站陆续投产后,运行正常,且现金流稳定,其支付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融资,风险较小,因此北源公司本次贷款业务不再由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对此次决策和披露信息的审议,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对保障子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500万元,占公司 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90%。

 若上述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81,500万元,占公司 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3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同时考虑相关数据的可比性,将2015年度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将本年度及上年度的主要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17 年 3 月 27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 2016年 12 月 31 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为 1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00万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100万元,已在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由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减少等原因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需按单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贵州华电乌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工程公司)股权比例为4.35%,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公司结合乌江工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持有其股权可收回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共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00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该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系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为了更加详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的变动情况,公司组织专人对相关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和清查,核销因老化且无法修复、机组增容改造以及技术淘汰等原因报废的固定资产249项,原值2,114.79万元,累计折旧1,888.93万元 ,减值准备2.96万元,净额222.90万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次核销报废固定资产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是减少利润总额222.90万元。

 三、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议案》,此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核销部分资产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核销资产有益于公司提高资产的质量,是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没有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部分资产核销的决议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核销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的质量,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四、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4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靖先生、总经理兼董秘刘明达先生、财务负责人罗涛先生、独立董事张志康先生。具体事宜请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电话:0851—85218943、85218944;传真:0851—85218925。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5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5:00至2017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2017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4、《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予以单独计票。本次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8(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1层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50002;

 传真号码:0851-8521892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9。

 2、投票简称:黔源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黔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下列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4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同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李敏、石海宏

 电话号码:0851-85218943、85218944

 特此通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6年4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黔源电力”(002039)股票  股,拟参加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俊先生由于年龄原因向董事会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刘俊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对刘俊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工作,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刘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俊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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