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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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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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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94,872.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088.89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0,294.3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5,029.4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483.54万元,扣除2016年度已分配的2015年度利润36,154.61万元等,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143.88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820,614,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564.91万元,公司2016年末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578.97万元。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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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综合环境服务,业务范围由传统水务处理逐步延伸至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河道与流域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以生态环境为核心的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服务。目前公司拥有的项目类型包括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中水回用及再生水、污泥处理、固废处理、固废收集及储运、海水淡化、环保设备等。

 2.2.1传统水务业务

 供水、污水处理及水务工程建设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自2002年率先进军水务行业,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投资、运营管理经验,并成为目前国内水务行业规模、运营管理能力领先的公司。作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的上市企业,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2.2.2水务产业链拓展业务

 公司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加速拓展水务产业链的其他业务类型,其中涉及中水回用及再生水项目、海水淡化项目,致力打造未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了未来发展的途径。同时,公司通过签约村镇PPP项目,实现了项目区域从城镇到村镇的拓展。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水务行业产业链拓展最为完善的公司之一。

 2016年,公司投资浙江开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介入工业废水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和膜法水处理技术。该公司世界首创的“砼”式中空纤维膜强化技术在高难度废水处理中具有独有的特点及优势,其应用于工业废水“零排放”的项目于2016年10月获得国际水协(IWA)颁发的年度全球水领域创新大奖。

 2.2.3区域性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内容,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指引下,公司注重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在充分发挥传统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向区域性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本年度公司签约海绵城市、“千企千镇工程”等综合体建设运营项目,打造了新业务增长点的同时为公司战略布局打下良好基础。

 2.2.4固废处理及其他相关业务

 公司拥有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电子产品废弃物和汽车回收拆解等业务。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法、焚烧法及厌氧法等,主要由下属公司首创环境拥有并运营。

 2.3 经营模式

 公司的供水、污水处理、固废项目一般采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通过BOT、TOT等方式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而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目前,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为20-30年。BOT一般指由企业负责项目建设,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排他性的经营权,经营期满项目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方式;TOT一般指企业以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的方式从政府购买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排他性的经营权,经营期满项目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方式;此外,公司下属工程公司可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等方式承揽工程建设项目。

 PPP模式是近几年新出现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作模式,通过PPP合作模式,既可以解决地方政府的融资问题,提高地方政府在项目全周期的参与与决策程度;同时,可以有效地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政府可以将BOT、TOT等项目以单个或打包的方式,与公司签订PPP项目协议,并按照实际情况同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以PPP商业模式展开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取得了良好进展,如与宁夏固原政府签订的《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协议》。

 此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传统模式加以优化和调节,开创出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新商业模式,如ROT(改建-运营-移交),DBTO(设计-建设-移交-运营)等方式。

 2.4 产业情况说明

 我国环保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以供水和污水处理为先导,随着“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等指标的不断提升,水务行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代”,一方面环保项目将深入村镇,深化处理技术突破,强调运营管理能力建设和专业化程度的提升;另一方面,随着“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PPP模式的不断升级和创新,未来环保产业清晰的行业边界将逐步淡化,呈现效果导向的“环境综合服务”发展趋势,单体的污水处理项目、河道治理项目将被整体打包,从而带来了环保产业的巨大升级空间。

 从商业模式角度来看,目前PPP模式是环保市场大力推广的主要模式,其合作内容广泛,从最初的单个供排水项目、城镇供排水打包项目、村镇供排水打包项目等发展到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合作,公司所签署的PPP协议已经涉及河道治理、固废处理、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领域。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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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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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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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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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五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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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尚未兑付债券利息。

 5.3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6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05号)核准批复,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6-036、043、082号公告。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已完成,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30%,起息日为2016年7月7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于2016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名称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6首股债,上市代码:136522。

 5.4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5月,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见2016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5.5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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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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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6.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6.1.1深耕主业,拓展环保产业链

 作为环保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一直专注于供水、污水及固废领域等环保领域,紧跟政策引导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在不断拓展主业的同时,加快布局公司环保产业的广度和深度,同时通过优化职能单元、实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团队、提质增效等手段不断提高组织效率和工作效率,夯实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业务基础。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环保业务稳步上升,一级土地开发等非主营业务逐步退出。报告期内,公司新投产规模119万吨/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1,204.06万元,同比增加85,054.71万元,增幅为12.04%;实现利润总额94,872.65万元,同比增加2,485.14万元,增幅为2.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88.89万元,同比增加7,463.56万元,增幅为13.92%。

 2016年,公司成功中标宁夏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彰显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实力;积极布局绿色供热业务,涉足能源循环利用行业,推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源热泵技术与供热的结合;对外投资设立水汇环境(天津)股权基金、中关村青山绿水基金,助力国内同行业集合各投资方资源优势,拉动环保业务投资规模,在项目选择、专业孵化、项目退出等多方面为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固废处理业务并推动固废业务的资源整合,将首创环境作为公司固废业务的主要发展载体,推进完成从首创香港和首创集团收购新西兰公司股权的工作,以加强固废平台公司的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借鉴并深度吸收、消化境外公司在固废全产业链上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先进的经验,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国内固废市场上的竞争力。

 6.1.2 凝心聚力,培育新业务发展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公司紧跟国家“十三五”规划政策引导方向,在实现了各业务单元稳定运营的同时,探索出了多项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环保业务发展新模式、新途径,并加快培育新业务发展。

 2016年,国家加速了PPP项目推广和落地速度,积极倡导PPP业务模式,本年度公司对外投资项目16个,以PPP模式签约项目7个;通过参与浙江开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增发,实现了与膜技术公司的合作;通过成立产业基金,分别实现了与业内资源、地方政府资源、首创集团内部资源的合作,进而能够利用各方的优势互补,提速产业基金的投资;通过加快培育污泥处置、再生水、工业废水、海水淡化等环保产业新兴业务,进一步完善公司环保行业产业链。

 6.1.3降低融资成本,打通多元化融资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获取银行授信、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等方式,以优于市场的利率水平获得后续资金储备。除银行授信外,本年度公司审议通过的重要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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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6.2.1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务、固废、工程建设等环保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挖掘存量项目潜力,发挥海外平台效用,提升工程建设能力,克服了刚性成本上升压力、税收政策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国内经济增速减缓的大形势下实现了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环保营业收入689,705.05万元,同比增加90,988.2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8,516.90万元,同比减少1,808.04万元,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水务业务普遍存在水价调整期滞后于刚性成本增长期,导致收入增幅小于成本增幅。

 6.2.2 公司其他业务的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其他业务有快速路业务、酒店业务、土地开发业务等。报告期内,京通快速路克服了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广渠路二期通车对车流量分流的诸多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602.98万元,同比减少67.6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405.91万元,同比增加181.12万元。新大都饭店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464.94万元;本期亏损1,752.22万元。土地开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3,875.92万元,同比减少8,235.1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878.85万元,同比增利16,139.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水星公司海口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政府回购影响。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控制”为合并范围,包括子公司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等81家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刘永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3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郭鹏委托董事长刘永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吴礼顺委托董事张萌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94,872.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088.89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0,294.3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5,029.4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483.54万元,扣除2016年度已分配的2015年度利润36,154.61万元等,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143.88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820,614,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564.91万元,公司2016年末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578.9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86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2017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2017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详见公司临2017-04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2017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详见公司临2017-04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7-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瑞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稳健增长及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严格遵照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独立审计准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2016年度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6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16年度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5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7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17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经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3年。

 3、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拟建议聘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做为主承销商。

 6、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置换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事宜经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

 一次注册,分次发行。每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承销团的形式。

 6、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置换贷款。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9日

 至2017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三)邮政编码:100028。

 (四)联系电话:010-64689035。

 (五)联系传真:010-64689030。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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