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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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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4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3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2月13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沛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四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刁锋先生,董事。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信托经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部门总助,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年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200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处长;2001年至2003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年至2014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年至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张建强先生,独立董事。二级律师,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士。曾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现任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担任天津市政府、河西区政府、北辰区政府,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万达、招商、保利等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主要业务领域:金融、房地产、公司、投资。

 查卡拉·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学士、法国金融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 (巴黎)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公司(东京)高级分析师,NatWest Securities Asia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研究部主管、高级分析师,Comgest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Jayu Ltd.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曾担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高级金融经济师,Ennis Knupp & Associates合伙人、研究主管,Martingale资产管理公司(波士顿)董事,Commerz 国际资本管理 (CICM)(德国)联合首席执行官/副执行董事,德国商业银行 (英国)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资本、Baron Asset Management;2005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廖仁勇先生,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曾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7年6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招聘与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自2014年10月起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葛文娜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金融学在职研究生。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渠道经理、机构主管、销售部门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王彦杰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和淡江大学,获企业管理学士和财务金融硕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先后在国际证券、日商大和证券、元大投信担任股票分析师;2001年5 月至 2008年2月,任保德信投信股票投资主管;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担任执行长;2008年8月至 2015年10月,就职于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台湾地区投资主管;2015年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5年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11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刘欣先生,理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现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2014年1月3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3日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7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23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2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2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10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刘建、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王彦杰、投资副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邓艺颖、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戴洁、研究部总监陈伯祯、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庄腾飞组成。督察长张萍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邓艺颖、戴洁、陈伯祯、庄腾飞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承销证券;

 (4)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53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00只,QDII基金34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上海银行卡、汇付天下支付和快钱支付等。

 (2)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汇付天下支付和快钱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址:www.psbc.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陈幸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021-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楼、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楼、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2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 号证券大厦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28)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 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楼、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楼、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3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2)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 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 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3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36)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 弄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宏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911-2233

 3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服热线:95582

 3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 层,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39)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关大街1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路2号楼

 法定代表人:曲国辉

 公司网址:www.jzsec.com.cn

 客服热线:400-654-3218

 4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客服热线:400-666-2288

 4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客服热线:400-888-8133

 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1 号楼第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服热线:95548

 4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吴坚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客服热线:400-809-6096

 4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45)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电话:021-63898951

 联系人:李颖

 公司网站: www.shhxzq.com

 4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4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客服热线:400-111-0889

 48)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49)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5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5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5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5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6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5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021-2069194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5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817

 传真号码:021-2083588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5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5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5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热线: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6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6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62)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璐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928-2266

 公司网址:http://www.dtfortune.com

 63)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热线:400-068-0058

 公司网址:http://www.jincheng-fund.com

 6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money.jrj.com.cn

 6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6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ncfjj.com

 6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泛海国际SOHO城7栋2301、2304

 法定代表人:陶捷

 公司网址:http://www.buyfunds.cn

 客服热线:400-027-9899

 6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2302#

 法定代表人:李悦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69)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公司网址:http://www.niuguwang.com

 客服热线:400-623-6060

 70)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客服热线:400-818-8866

 7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7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7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0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74)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5

 网址:www.fundzone.cn

 75)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76)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7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电话:95518/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如本公司新增办

 理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电话:021-232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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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庞伊君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同时深入研究各项改革过程中带来的投资机会,采用数量化投资方法,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久的、稳定的、较高的超业绩基准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具有改革动力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土地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等产生的各类投资机遇作为主线,通过量化投资方式精选个股。一方面,本基金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相关政策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从“自上而下”的角度对大类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并优选受益行业;另一方面,本基金凭借多年来不断积累形成的量化选股框架,从国企改革因子、并购重组因子等方面出发,结合估值、成长、盈利质量、情绪等因子,以“自下而上”的视角精选出具有各项改革可能性、受益于改革的优质公司,力求在抵御各类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越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我国各行业当前发展情况及前景展望,同时结合相关政策、情绪等因素,在构建投资组合中首先对股票、债券、货币等大类资产进行分配。对各类资产投资前景的判断将依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因素、价值因素、国家政策因素和市场情绪这四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趋势的判断,从而确定基金中各类资产的中长期配置比例范围。

 (1)宏观经济因素:主要关注定期的宏观经济指标、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GDP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CPI/PPI指数、货币流动性、财政政策以及国际经济数据等。

 (2)价值因素:对价值因素的分析主要是对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考量,不仅对国内市场整体的P/E、P/B运行区间进行跟踪分析,同时也比较不同地区间的相对估值变化情况。

 (3)国家政策因素:主要关注和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对资本市场下一阶段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政策的持续性和贯彻情况。

 (4)市场情绪因素:通过对市场流动性的衡量来跟踪分析市场情绪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分析指标、公募基金平均仓位、资金流向等。

 2、改革动力主题上市公司的界定

 本基金基于量化选股方法,对A股市场中受益于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分析,择优筛选并形成改革动力主题的上市公司证券池。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基金经理将根据具体经济环境,对具有改革动力上市公司的量化界定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当前宏观经济情况及发展前景,本基金认为当前具有改革动力的主要领域包括国企改革、金融改革、土地流转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等。

 (1)国企改革:

 改革开放至今,国企改革经历了以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制改革、抓大放小以及公司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数轮改革,每一轮改革释放出的制度红利都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优化国资布局,进一步破除行政垄断等,这些目标使得国企改革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本轮国企改革将成为未来数年的一个持续性的投资主题。

 (2)金融改革:

 随着国内金融国际化的逐步推进,各项金融改革措施如利率市场化、沪港通、新三板、股票注册制、自贸区政策等不断有序推出。本轮金融改革将成为未来数年的一个持续性的投资主题。

 (3)土地流转改革:

 土改逐步落地,流转推进或有加速。农村土地改革一直备受瞩目,土地改革、户籍改革以及新型城镇化构成未来农村改革的制度红利,也将是资本市场未来数年的重要投资主题。

 (4)企业兼并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资产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转型和新技术的崛起,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横向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通过纵向重组打通产业链降低成本;传统低盈利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引进先进技术或转型进入高盈利行业。兼并重组已经成为过去几年资本市场的投资主题,并且未来也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持续深远的影响。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被兼并的中小型企业往往更加受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针对沪深两市符合改革动力主题的全部上市公司,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筛选得到改革动力主题的股票池。

 改革动力主题股票池将不定期地更新,动态纳入符合本基金要求的上市公司。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导致本基金当前的改革概念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

 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采用各类改革因子,结合估值、成长、情绪等其他量化因子,形成多因子打分。其中改革因子由企业属性因子(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国资持股比例因子、改革重点行业因子、改革重点区域因子、企业效率提高潜力等几大类因子构成,用于预测企业改革的可能性及其潜在投资获利空间。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导致本基金当前的改革因子定义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

 根据前述多因子打分,基金经理采用数量化策略精选具有改革潜力并受益的证券,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改革进程,动态调整包括改革因子在内的各量化因子权重。

 4、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尤其是改革概念相关债券,构造债券投资组合。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改革动力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此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规定的,本基金的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因此,“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2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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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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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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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估值期货剥离多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剥离系统性风险,大幅降低净值波动率,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2、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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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4、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截止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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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2、本基金C类份额成立于2017年2月9日。

 (二)泰达宏利改革动力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5年2月13日-2016年12月31日)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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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2、本基金C类份额成立于2017年2月9日。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及第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二、释义”部分增加内容。

 (三)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基金经理等部分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及补充第三方销售机构 。

 (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七)“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

 (八)“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九)“更新“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内容。

 (十)“更新“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及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部分内容。

 (十一)“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内容。

 (十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中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临时公告部分进行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十三)更新“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内容。

 (十四)更新“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内容。

 (十五)更新了“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对网上直销系统部分进行更新。

 (十六)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162206;B类000700)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5月3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营销总部呼叫中心,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电话:4006-988-88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4月6日,即在2017年4月6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5月3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列明的指定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表决票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5]月[3]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以下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短信投票不得进行委托授权。

 基金管理人通过短信平台向已获取手机号码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短信表决意见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身份证件号码及表决意见等内容。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如因上述短信通道或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为因素,导致上述投票短信无法接收到或逾期接收到,短信投票失效,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17年5月3日)后第二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质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质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质表决为准。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6)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的,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不同意或是弃权的一种,未选、多选或选择不明的视为弃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表决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表决成功的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表决短信里仅有表决意见而未提供身份证件号码、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为无效表决票。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授权他人代理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2、《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理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

 联系人:马志颖

 联系电话:4006-988-888

 邮政编码:100052

 网址:www.mfcteda.com

 2、监督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陈玲

 电话:010-68121853

 3、公证机构:北京市求是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4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庄叶群

 联系电话:010-62189143

 4、见证机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及其说明

 附件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附件一: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162206;B类000700)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说明见附件《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相应的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162206;B类000700)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且《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修改方案要点

 对《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如下:

 ■

 三、基金的投资及收益分配原则修改的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即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基金的投资及收益分配原则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及收益分配原则修改方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已对主要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议案。

 附件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3、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7年[5]月[3]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视为同意其授权的机构之一为受托人。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3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营销总部呼叫中心,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电话:4006-988-88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4月20日,即在2017年4月20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 mfcted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3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列明的指定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表决票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3]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以下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短信投票不得进行委托授权。

 基金管理人通过短信平台向已获取手机号码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短信表决意见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身份证件号码及表决意见等内容。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如因上述短信通道或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为因素,导致上述投票短信无法接收到或逾期接收到,短信投票失效,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17年5月3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质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质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质表决为准。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6)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的,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不同意或是弃权的一种,未选、多选或选择不明的视为弃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表决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表决成功的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表决短信里仅有表决意见而未提供身份证件号码、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为无效表决票。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授权他人代理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理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

 联系人: 马志颖

 联系电话: 4006-988-888

 邮政编码:100052

 网址:www.mfcteda.com

 2、监督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 王秋霞

 电话:010-67595071

 3、公证机构:北京市求是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4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庄叶群

 联系电话:010-62189143

 4、见证机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及其说明

 附件二:《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附件一: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

 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将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由1.50%年费率下调至0.70%年费率。具体说明见附件。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的说明

 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且《关于调整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调整方案要点

 (一)下调管理费率

 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1.50%年费率下调至0.70%年费率,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的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三、管理费率调整的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即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管理费率调整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管理费率调整方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已对主要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议案。

 附件二: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3、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7年[5]月[3]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17年※月※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视为同意其授权的机构之一为受托人。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参加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投资者,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对通过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申购本公司指定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继续实行费率优惠。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二、适用基金

 ■

 三、优惠费率说明

 个人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以上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际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只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在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只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本公司及工商银行将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mfcteda.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2、中国工商银行网址:www.ic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88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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