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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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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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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2013年度新增上海华茂贝世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和华茂(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14年度增加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染整技术研究院纳入合并范围。

 3、2015年度增加新设立子公司阿拉山口华茂纺织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安庆华欣产业用布有限公司、新疆阿拉尔华经纺织有限公司以及安庆华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16年增加新设立子公司安徽泰阳织造科技有限公司、华茂凯尔默高丁服装有限公司、华茂德国时装设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新疆阿拉尔华经纺织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系其相关项目未正式实施,2016年2月份对该公司进行了注销,对公司财务数据无影响。

 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的合并范围变动。

 四、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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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全部债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总额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总额

 8、总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9、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重点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口径

 1、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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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发行人的总资产分别为616,601.61万元、667,770.72万元、857,172.57万元和779,544.06万元,呈现波动的趋势,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的变动导致的,2014年年末总资产较2013年年末总资产增长了8.3%,主要是由于处置了大量的广发证券的股份产生的收益导致总资产的增加,2015年年末总资产较2014年年末总资产增长了28.36%,主要系2015年时国泰君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对国泰君安的核算由以成本法计量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余额的大幅度上升,由此导致公司整体资产大幅度增长,2016年末由于广发证券、国泰君安等上市公司的股价受到整体股市影响,导致股价较2015年年末有大幅度的下降,因此导致2016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较2015年年末减少了90,208.29万元,由此导致总资产的减少。详细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情况见下方发行人资产分析部分。

 (1)发行人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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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616,601.61万元、667,770.72万元、857,172.57万元和779,54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92,128.78万元、154,919.34万元、110,610.53万元和127,357.2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94%、23.20%、12.90%和16.34%,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24,472.83万元、512,851.39万元、746,562.05万元和652,186.8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06%、76.80%、87.10%和83.66%。

 发行人的资产中,主要构成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货币资金

 报告期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447.84万元、11,623.75万元、15,159.16万元和30,753.21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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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中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为存放于证券公司的存出投资款。货币资金的变化原因详见“3、现金流量分析”部分。

 2)应收账款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664.90万元、17,324.31万元、17,175.29万元和15,316.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2.22%、2.59%、2.00%和1.96%。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货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分类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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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账龄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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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原值为16,477.13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1,160.28万元,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1年内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6,242.20万元,占应收账款原值总额的比例为98.57%。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②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期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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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谨慎计提了应收账款坏帐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52%、7.57%、7.53%和8.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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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冠龙(福建)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公司”)拖欠华茂潜山货款331,700.00元,拖欠华茂经纬货款555,523.60元。由于冠龙公司经营恶化,已被银行及多家企业起诉,华茂潜山预计该款项可能难以收回,故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珠海市金福运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福运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830,920.10元,本公司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金福运公司偿还本公司货款及延期付款利息。2009年8月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珠中法民二终字第409号《民事判决书》裁定金福运公司偿还公司货款830,920.10元,同时支付本公司相应的延期付款利息。公司预计该款项可能难以收回,故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且未确认本公司应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收入。

 除上述应收账款外,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未发生大额应收账款到期无法回收的情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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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合计账面余额分别为4,689.01万元、3,959.71万元、4,346.32万元和3,290.47万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31.73%、21.13%、23.40%和19.76%,公司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总余额的比例比较适中,客户的分散度较高,回收风险较小。

 3)预付账款

 报告期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940.40万元、19,535.35万元、16,044.70万元和17,419.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1.13%、2.93%、1.87%和2.23%,公司预付账款主要是为稳定原棉供货渠道,预付给原棉供货单位的购货款。2014年年末预付账款较2013年年末预付账款增长了181.47%,主要原因是2014年,国家取消了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棉花价格趋于市场化,期末公司根据棉花政策的变化,提高了预付的棉花采购预付款,以保证后续的棉花供应。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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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97.17%的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

 4)存货

 ①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33,311.73万元、41,512.24万元、40,031.68万元和39,301.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5.40%、6.22%、4.67%和5.04%,2014年度末的存货余额较2013年度末的存货余额增加了8,200.52万元,增长了24.62%,主要是由于2014年国家取消了临时收储政策,棉花价格趋于市场化,因此公司根据需要适当加大了库存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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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合计占存货的比例保持在85%以上。

 ②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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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如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进行跌价的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a.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b.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d.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0.70万元、45,079.72万元、6,994.60万元和12,308.74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0.00%、6.75%、0.82%和1.58%,201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3年年末增长了217,691.68%,主要是由于公司将本公司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40,000.00万元的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另外期末存在5,013.90万元的待抵扣进项税,导致2014年末的其他流动资产增加较多。2016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了75.97%,主要是由于2016年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较大。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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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动主要是由于每一年的理财产品金额变动引起的,理财产品余额是公司根据当年的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规划。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21,744.79万元、219,745.47万元、390,272.39万元和300,064.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35.96%、32.91%、45.53%和38.49%。

 2015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了170,526.92万元,增长了77.60%,主要是由于主要原因是国泰君安在201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公司对国泰君安证券的核算由以成本法计量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期初按照成本法计量的价值为9,657.0万元,期末按照其股票价格确认的公允价值为227,766.84万元,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大,相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长较大。

 2016年末较2015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了90,208.29万元,降低了23.11%,主要是由于国泰君安的股票价格由2015年年末的23.90元/每股降低至18.59元/每股,广发证券的股票价格由2015年年末的19.45元/每股降低至16.86元/每股,另外2016年全年减持了1,800万股广发证券股份,由此导致2016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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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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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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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茂股份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个月,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

 发行人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重要被投资单位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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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投资单位账面余额合计283,078.09万元,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300,064.10万元的比例为94.34%。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徽商银行、拓维信息、网达软件均为上市公司,发行人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重要的被投资单位情况如下:

 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主营小型办公机具及办公耗材的集团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748.75万元,总负债为55,449.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1,299.7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67.39万元,净利润-1,812.71万元。发行人考虑到在购入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时,与原有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如果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实现IPO,原有股东承诺将对发行人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并按年支付利息。发行人对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股东的回购能力进行了评估,并按回购协议条款,计算了可获取回购价款的现值,大于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的账面余额,因此,未对该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续华茂股份会根据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可获取回购价款的现值,在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若存在减值情况会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3,043.72万元,总负债为93,225.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9,818.4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39.18万元,净利润2,579.51万元。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减值迹象。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8,113.09万元,总负债为71,212.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6,901.0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16.01万元,净利润4,482.36万元。2003年末,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亏损,华茂股份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华茂股份根据国泰君安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投资成本和财务报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后续年度再根据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变动对减值准备进行计提或冲回。截止2006年末,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709.39万元。2007年以后,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逐渐改善,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因此上述减值准备并未转回。

 发行人对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其他投资单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其他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7)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22,726.24万元、21,872.88万元、105,238.19万元和107,424.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3.69%、3.28%、12.28%和13.78%。2015年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较2014年末增加了83,365.30万元,增长了381.14%,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重庆中信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59%的股权,转让价格800,024,433.20元。2015年7月30日,重庆中信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当代砾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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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非生产用设备等。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95,716.28万元、212,016.61万元、193,243.20万元和182,513.55万元,2015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2014年末增加了16,300.33万元,增长了8.33%,主要由于公司部分项目陆续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所致,其余年度的固定资产金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每年计提折旧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有三处厂房未办妥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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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以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均已取得完备权属证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对外租赁、不存在抵质押等受限情形。

 9)无形资产

 报告期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55,151.43万元、52,372.96万元、50,865.94万元和48,502.2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8.94%、7.84%、5.93%和6.22%。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2016年,无形资产原值及折旧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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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采矿权主要包括子公司老明槽矿业的采矿权和鑫磊矿业的采矿权,主要矿产为铜矿,目前均已获得采矿许可证。

 (2)发行人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结构表

 ■

 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296,344.27万元、271,776.18万元、314,167.02万元和303,612.06万元,呈现波动的趋势。公司债务主要以非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期末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5.97%、56.54%、61.73%和35.99%,是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公司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主。

 1)短期借款

 报告期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6,720.17万元、49,650.90万元、81,404.90万元和66,163.8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9.26%、18.27%、25.91%和21.79%,2014年末短期借款金额较小,主要是因为2014年度公司资金相对充足,偿还了部分借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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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短期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抵押、质押及借款情况详见本节“六、有息负债情况”。

 2)应付账款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4,254.97万元、12,563.64万元、9,126.26万元和7,642.99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81%、4.62%、2.90%和2.52%,应付账款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棉花采购款和应付工程设备款。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8,595.16万元、14,992.90万元、15,524.16万元和15,144.35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6.27%、5.52%、4.94%和4.99%。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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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来款主要为子公司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欠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款项,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有限公司向新疆诚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阿拉尔骏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借款,以及昆明市东川区老明槽矿业有限公司欠其原股东罗兴华款项。暂收款系华茂佰斯特和华茂织染收到的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先行以借款形式支付的固定资产奖励款项。受让股权款系元鸿矿业收购老明槽矿业和鑫磊矿业的股权尾款以及产业投资预收的转让珠海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280.00万元、19,805.00万元、0万元和89,001.9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44%、7.29%、0%和29.31%。

 2016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2华茂债,将于于一年内即将到期。12华茂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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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华茂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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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华茂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5.38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按年付息,目前该债券按时偿付利息。

 5)长期借款

 报告期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0,125.00万元、2,600.00万元、17,000.00万元和24,800.0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6.79%、0.96%、5.41%和8.1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借款为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保证借款系华茂集团为佰斯特提供担保取得借款11,000.00元。

 6)应付债券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22,882.47万元、123,174.68万元、123,486.52万元和39,817.39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1.47%、45.32%、39.31%和13.11%。应付债券余额主要为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2016年末应付债券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12华茂债在一年内即将到期,因此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导致应付债券余额减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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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皖华茂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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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皖华茂债”募集资金用于高档精品紧密纺织技术改造项目该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按年付息,目前该债券按时偿付利息。

 7)递延收益

 报告期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0,979.20万元、8,417.59万元、7,679.73万元和9,284.8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70%、3.10%、2.44%和3.06%,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给与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递延收益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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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11,883.33万元、19,475.79万元、45,569.60万元和34,861.7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01%、7.17%、14.50%和11.48%,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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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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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320,257.34万元、395,994.55万元、543,005.56万元和475,932.01万元,所有者权益变动主要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相关。其他综合收益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详见“(1)发行人资产情况分析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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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296.00万元、-977.65万元、16,733.52万元和20,938.07万元。2014年,国家取消了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棉花价格大幅下跌且价格趋于市场化,与国际棉花价格接轨。2014年底,华茂股份根据市场情况加大了原材料棉花的采购,受大量购买原材料支付现金的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为负数。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255,241.29万元、246,547.03万元、241,074.45万元和238,009.33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保持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241,945.29万元、247,524.67万元224,340.93和217,071.2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呈现减少的趋势,主要由于公司转型升级、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导致的。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050.63万元、53,928.32万元、-22,470.43万元和16,050.0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由来自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组成,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组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了完善业务链,提高盈利能力,进行了较为频繁的对外投资活动,另外,公司会根据金融估值情况的变动,在价值高位及时处置已持有的金融资产。201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体现为现金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投资了重庆当代砾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当代砾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泰保险6.07%股权,华茂通过持有重庆当代砾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华泰保险的股权。2015年4月,华茂以现金8.00亿元购买砾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59%的股权,相当于间接持有华泰2.71%股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150.21万元、-57,653.11万元、8,899.25万元和-21,900.3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流量分别为17,775.37万元、19,257.59万元、17,317.43万元和21,775.12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2013年末、2014年末,银行借款余额较上期末余额有所下降,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2015年末,银行借款余额较2014年末略有上升,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正数;2016年末,银行借款余额减少了7,441.04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因为企业偿还银行借款、对外分配股利。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全部债务

 4、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1、1.31、0.92和0.66,速动比率分别0.45、0.96、0.59和0.45,发行人流动负债所占比重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能力较差。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降低发行人的财务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06%、40.70%、36.65%和38.95%,利息倍数分别为4.16、5.44、3.28和3.46,资产负债率、利息倍数处于合理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好,对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强。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总额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总额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70、5.03、4.38和4.51,存货周转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逐年下降,由此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5.72、12.79、11.19和12.10,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纺织品市场整体不景气,营业收入逐年下降,并且公司部分下游客户延迟付款,应收账款余额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2、0.31、0.25和0.24。总资产周转率逐年下降,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纺织品市场整体不景气,导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此外,由于公司金融资产在2013至2015年价值有所上升,导致公司总资产规模有所上升。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5,829.87万元、198,186.17万元、193,049.13万元和196,550.93,各年度有所波动;利润总额分别为21,024.82万元、44,017.08万元、7,148.69万元和9,284.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562.26万元、35,696.30万元、4,485.22万元和6,461.19万元,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金融资产投资的投资收益波动导致的。

 (1)收入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纺织品市场整体不景气。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主营业务收入呈下降趋势。纺织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在中国地区的营业收入逐年下降,在亚洲其他地区的营业收入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对于高端纺织品的需求量增加。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为7.46%、5.03%、7.49%及9.00%,纺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1%、5.12%、7.42%及8.16%。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是受原材料棉花的价格波动影响。

 2014年至2015年,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

 由上表可知,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包括:(1)近年来国内外棉花价差较大,公司进口棉花配额较少,相对于每年可获得大量进口原棉进口配额的竞争对手,具备一定的成本劣势;(2)发行人主营业务集中于棉纺织,而竞争对手主营业务相对分散,部分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其他纤维或产业链下游纺织品。

 (3)期间费用分析

 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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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为23,856.35万元、29,112.65万元、31,106.46万元和31,382.13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11.59%、14.69%、16.11%和15.97%,期间费用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度,销售费用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新疆华茂阿拉尔本期销售大幅增加,运输费相应增加较多;随着员工费用的上涨和研发费用投入的增加,管理费用呈现增加趋势;财务费用在2014年度增加较大,主要受日元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日元借款产生较大汇兑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长期以来公司依托企业技术中心为平台,坚持自主创新与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举,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与应用,新产品产业化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围绕品牌建设,重点在服装面料设计、功能性面料研发、新型纤维应用等方面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61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重为7.07%。

 (4)投资收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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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7,064.17万元、63,599.30万元、27,538.57万元和28,747.87万元,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分别为128.72%、144.49%、385.23%和309.65%。公司董事会通过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和分析,结合企业的经营实际,根据“以金融为平台,打造资本运作价值链”的发展战略理念,做金融投资滚动发展。投资收益为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发行人对外投资基本分为三类:一类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项目;二类是投资金融股权,主要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股权;三类是通过PE投资其他具有较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如果未来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者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不确定性。

 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考虑到广发证券的股价基本已经实现其投资价值,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通过出售广发证券股票获取投资收益。2013年,公司出售广发证券股票2,248万股,获得投资收益2.18亿元;2014年,公司出售的广发证券6,893万股,获得投资收益5.91亿元;2015年,公司出售的广发证券980万股,获得投资收益2.02亿元;2016年度,公司出售的广发证券1,800万股,获得投资收益1.80亿元。

 报告期内,华茂股份其他综合收益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分别为60,951.36万元、101,358.98万元、249,226.49万元及186,752.21万元,主要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上述公允价值变动可以在华茂股份将来出售相应股权时转化为投资收益。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详见“(1)发行人资产情况分析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发行人出现经营情况恶化、现金流周转困难的情况,可以通过出售获利的金融资产保障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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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华茂股份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徽商银行等上市公司的股利分红。

 国泰君安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0元(含税)。国泰君安于2015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泰君安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以及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资本公积为正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提议公司进行年度或中期现金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年度分配和中期分配)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部分)的15%。”

 2016年度,国泰君安净利润为1,135,296.37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455,735.66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937,428.54万元,国泰君安累计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均为正,可以预计未来在国泰君安持续盈利的情况下,其现金分红持续、稳定。

 广发证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广发证券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15年,由于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全体员工的努力,广发证券各业务线收入均大幅增长,营业收入为334.47亿元,同比增长149.70%;营业利润为176.79亿元,同比增长16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01亿元,同比增长162.83%。广发证券一贯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发证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2015年度,广发证券分红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广发证券章程中明确规定,若无计划作出重大投资或预期产生重大资本支出,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未来,广发证券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盈利水平等因素,科学制订分红方案、回馈股东。

 徽商银行2013年度向全体股东派付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56元;2014年度及2015年度均向全体股东派付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59元。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前三季度,徽商银行实现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49.26亿元、56.76亿、62.12亿元及50.67亿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徽商银行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人民币98.95亿元、345.03亿元及653.81亿元。徽商银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

 根据上述三家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分红政策,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稳定且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发行人持有大量流动性较强的上市公司股权,在债券存续期内,投资收益具有可持续性,且在适当时机出售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保障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5)营业外收支

 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占营业外收入总额的比例较高,分别为99.31%、93.22%、80.32%和92.94%,主要为因发行人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包括出疆棉运费补贴、水电费补贴、棉纱和棉布运费补贴、棉纱和棉布运费补贴、高档精品紧密纺项目补贴等。

 各年度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大额政府补贴文件如下:

 2013年,根据宜政发[2013]11号文,安庆市财政局下达《关于拨付华茂国际纺织工业城相关项目补贴资金的通知》,华茂织染收到拨付财政补贴3,396.62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财建[2013]577号文《关于拨付2012年度出疆棉运输费用补贴资金的通知》,华茂股份收到出疆棉运费补贴款853.70万元;根据新疆华茂阿拉尔纺织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等签订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阿拉尔市投资建设5万锭优质棉纺和200台高档无梭织机项目合作协议》,新疆华茂阿拉尔收到纺锭和布机补贴款250.00万元和电费补贴款295.39万元;根据新兵办发[2012]161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实施阶段性棉纱生产补贴的通知》,新疆华茂阿拉尔收到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阶段性棉纱生产补贴款共计84.95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财企[2013]1516号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3年度外面促进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外贸奖励款40.00万元。

 2014年,根据《安庆市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宜政发[2013]11号),华茂佰斯特收到安庆市财政局华贸国际纺织工业城相关项目财政补贴资金1,793.74万元;根据《安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丰华纺织收到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的厂房搬迁和停产停业损失补贴款项1,521.37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财企[2012]1843号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以及安徽省财政厅财企[2012]1143号文件《关于下达2012年度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华茂股份收到节能管理补助资金260.00万元;根据新疆华茂阿拉尔与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等签订的《安徽华茂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阿拉尔投资建设5万吨优质棉纺和200台高档无梭机项目合作协议》,新疆华茂阿拉尔收到水电费用补贴210.64万元,按合作协议确认应收水电费用补贴款47.53万元、纱锭和高档无梭机补贴款100.00万元。

 2015年,根据财建[2011]115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华茂股份收到出疆棉运费补贴资金1,150.24万元;根据新疆华茂阿拉尔与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等签订的《安徽华茂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阿拉尔投资建设5万吨优质棉纺和200台高档无梭机项目合作协议》,新疆华茂阿拉尔收到水电费用补贴317.77万元,收到纺锭和布机补贴款100.00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财建[2014]434号《关于提高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标准的有关通知》,公司收到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资金279.27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财建[2014]43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企业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疆华茂阿拉尔收到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145.05万元;根据财税[2015]第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华维产业用布收到安庆市国税局委托同级国库支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退款135.30万元;根据《潜山县人民政府、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业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合作意向书》,华茂潜山收到增值税奖励款100.00万元。

 2016年,根据财建[2011]115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华茂股份收到出疆棉运费补贴资金612.68万元;根据新疆华茂阿拉尔与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等签订的《安徽华茂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阿拉尔投资建设5万吨优质棉纺和200台高档无梭机项目合作协议》,新疆华茂阿拉尔收到水电费用补贴582.39万元;根据宜政办发[2014]26号《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办法》,华茂股份及子公司本期收到土地使用税奖励514.45万元;根据师市办发[2014]40号《第一师阿拉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疆华茂阿拉尔本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400.00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财建[2014]434号《关于提高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标准的有关通知》,华茂股份收到出疆棉纱、棉布运费补贴资金222.13万元;根据师市劳社发[2011]14号《阿拉尔市工业园区企业招用员工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操作程序》的通知,本期华茂新疆阿拉尔收到社保补贴196.41万元;根据财税[2015]第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华维产业用布收到安庆市国税局委托同级国库支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退款156.60万元;根据《安庆市2016年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本期华茂研究院收到自主创新奖补资金131.55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财建[2014]43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企业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阿拉尔本期收到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130.88万元。

 报告期内,经常性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出疆棉运费补贴、水电费补贴款、棉纱和棉布运费补贴、新疆地产棉补贴和重点产业振兴国家补助资金等,经常性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持续性较强。非经常性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高档精品紧密纺项目补贴、高档色织面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补贴、年产4600万米高档坯布工业项目补贴和5万纱锭和200台高档无梭织机项目补贴等,公司取得非经常性的政府补助大多与资产相关,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相关资产的使用期限分期计入损益,非经常性的政府补助递延期通常较长,在短期内也具备持续性。

 因此,在债券存续期内,上述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其他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对外捐赠支出、搬迁费用等。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纺织行业需要按照“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转型升级,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当前,公司面临着棉花原料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优质原棉短缺;下游纱、布及纺织制品订单减少、价格下滑,纺织企业去库存风险加大;纺织企业资金缺乏、综合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加剧、环保任务艰巨等外部因素仍将考验纺织企业的适应能力。尽管面临着很多困难,华茂与其他的纺织企业相比,仍然有着经营上的优势,如现金流充裕、财务费用低,管理团队和员工稳定等。华茂将通过精益生产来提高效率、通过推进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促进升级、通过开源节流来降低成本。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开放合作的国际视野,技术和品牌引领,坚持立足主业、多元经营协同发展的战略和“三加一”发展模式,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矢志不渝地坚持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完善产业价值链,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以产权为纽带,打造纺织主业价值链;以金融为平台,打造资本运作价值链;以新材料、新纤维为起步,打造高新技术应用价值链;以华茂品牌为依托,打造轻资产营销模式。

 六、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219,783.17万元,情况如下:

 1、期限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

 2、担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以合同编号HM201612、HM201615下的应收账款4,455,434.93美元质押取得借款20,000,000.00元,以合同编号HM1607020下的应收账款35,318,906.32元质押取得借款30,000,000.00元。

 七、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1月4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2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发行该债券。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权利受限情况

 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不存在资产受限情况。

 2、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3、发行人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经营及资产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发行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以合同编号HM201612、HM201615下的应收账款4,455,434.93美元质押取得借款20,000,000.00元,以合同编号HM1607020下的应收账款35,318,906.32元质押取得借款30,000,000.00元。除此以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和担保,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第五节 本期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2016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明细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三、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不会引起公司财务结构的变化。

 下表模拟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假设本期公司债券总额6.5亿元计入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3、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

 4、假设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

 5、假设本期公司债券在2016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并且交割结束。

 单位:万元

 ■

 注:长期负债占比=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的流动负债减少,非流动负债增加,流动比率上升,长期负债占比增加。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公司本期债券发行后,假设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不构成影响。

 (一)对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的影响

 “12华茂债”将于2017年4月到期,公司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该债券,本期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募集资金可减轻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

 (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目前债券市场的利率水平,公司预计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将低于“12华茂债”的发行利率。发行人可以通过本期发行公司债券,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支出,增强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期募集资金可以减轻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2013至2016年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和发行公告。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三、查阅地点

 1、发行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电话:0556-5919977

 传真:0556-5919978

 联系人:罗朝晖

 2、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联系人:肖瑛

 电话:021-38769688-6062

 传真:021-6876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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