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7-02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广晟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
更正说明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由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民信”)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经审核,中京民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结果包含评估基准日之前土地取得成本及前期费用。目前,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经将收益法评估测算过程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中京民信本次评估收益法评估计算公式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权益净现金流量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其他资产-其他负债+溢余资产价值+收益期期末回收资产的现值,其中:股东权益净现金流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新取得的有息债务本金-有息债务本金偿还额。
中京民信在进行测算时,因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尚处于前期阶段,未对外销售,在实际预测销售收入时测算为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来年度的销售收入,合计不含税售价214,753.15万元;测算销售成本时仅考虑了未来年度尚需投入的后续开发成本,合计不含税金额69,960.01万元,未包含土地账面取得成本及前期开发投入费用等合计20,082.68万元。
收益法测算时按预计该部分成本在未来三年内陆续投入,销售成本及股权现金流量的变化对比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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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应发生变化,经过重新测算后,收益法评估结果为45,546.51万元;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保持不变,评估结果为45,285.73万元。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对由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误解表示歉意。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益折现,并考虑风险性决策的期望值后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由于企业目前尚无新增可开发土地,本次收益法设定的收益期与在开发土地的收益期一致。但企业未来存在新增可开发土地而延长收益期的可能,亦即企业未来年度可实现的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据此,并考虑到本次的评估目的,中京民信认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地反映本次评估目的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采用评估报告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最终评估结论作为本次转让定价依据是合适的,本次评估报告的修订并不影响公司转让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定价及转让事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公告编号:2017-03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9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9日
至2017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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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3月1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7年3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已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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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峥 李伟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 真:0728-6402099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7年3月24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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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