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1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7年1月修订)》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6、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15:00至2017年3月27日15:00。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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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登记时间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在2017年3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3、登记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0
2、投票简称:铜陵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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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议案1.2、议案3为选举董事、监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如议案1.1为《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则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3为《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不得在议案3设置议案编码4.00。4.00元代表议案4,5.00元代表议案5,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分别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各议案的候选人,也可以在各议案的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在该议案中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如下:
议案 1.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8,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8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1.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4,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量×3,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监事候选人,但投给3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何燕、陈茁
联系电话:0562-2825029、5860149
传真:0562-5861195
邮政编码:244001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出席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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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一期)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